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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不知她哪来的自信!

  打开冰箱,发现里面还有两碗没有吃的银耳莲子羹,冯雨诺还记得是年前别人拜年送来的,大半年过去了,藏不住吃的家里竟然还有,看着它的冯雨诺眨了眨眼睛,然后就决定今天将它解决掉。

  冯雨诺之前有吃过一次,说它好吃吧也不尽然,就是因为冯雨诺是个崇古媚汉的奇葩,在小说里听到了银耳莲子羹这个名字,自己没吃过也没见过,因此觉得是个特别高端上档次,十分满足她装逼的心境,因此她一直都在等一个机会自己做一碗银耳莲子羹,只可惜一直没遇到这个机会,好在有人圆了她这个梦,但也摧残了她这个梦。

  对方送的银耳莲子羹是一瓶一瓶已经做好了的,只需要在微波炉加热几分钟即可食,跟方便面一样都是属于速食食物。

  冯雨诺将其密封的纸撕开,放进微波炉中加热,两分钟左右就已经闻到了香味,很甜的一股香味,似放了蜂蜜,还夹杂这银耳和枸杞的气味。

  此时聂筱淋已经下楼梳妆洗漱,冯雨诺就在碗柜中拿了两个透明的碗,这样配上晶莹剔透的银耳就更加的好看美味啦!

  冯雨诺抬头时,就见着窗外一个男生牵着一只阿拉斯加大清早的在山上遛狗。那只阿拉斯加是咖啡色与白色相间的毛色,身体站起来可以与自己那个上五年级的弟弟亲密的接个吻,喜欢流口水和掉毛,为什么冯雨诺会如此的了解这只狗,除开冯雨诺曾是这方圆二十里的狗王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只狗正是冯雨诺表哥的傻儿子,遛狗的人是同冯雨诺一起长大的,可以称之为青梅竹马的表格的表弟,也就是前面每次提到的那个不算亲戚的亲戚。

  “喂,洛锦华!你吃早餐了没?”看着快被咖啡拖走的身影,冯雨诺立马开口叫住。没错,那只阿拉斯加就叫咖啡,冯雨诺反正是不知道为何自己哥哥会取如此一个名字,也许是英语名很酷,也许是它的毛色所至?其实冯雨诺在心里是恶意的揣度老哥词穷,没有艺术细胞,直接取一个好记的名字得了,或者他那段时间特别爱喝咖啡?

  洛锦华闻言,偏转过头来,对着冯雨诺就是一个灿烂的微笑,苹果肌呈现一个好看的幅度,轻扯起嘴角的肌肉,勾勒出两个好看的小酒窝,极为好看。

  冯雨诺不得不说这娃特别的会装逼,不愧是在自己多年的悉心培育下学会了一套包装自己的好技巧。

  他站的角度额外的好,刚巧晨曦的阳光从他右边的山顶泻下,沟露出他那张好看的脸型以及帅气的发型。

  冯雨诺在很小的时候就教导他,要想自己极为的装逼,出场就能压倒群芳,不能只注意自己的衣服是否酷炫,也不能只在意那张脸,这些一个是天生的,一个是由口袋里的钞票决定的,并不能凸显一个人的个性魅力。

  我们装逼的首要着力点就是我们头上的这一撮毛,只有发型好看才是我们装逼的自信来源,毕竟人家看的最多的始终还是那一颗头颅。

  这也是冯雨诺一天一个发型的主要原因,这样既可以让自己漂漂亮亮的装逼,每天还能换一个发型,根据那天的心情以及所做事物而决定,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凸显自己是多么的心灵手巧,绝对的有个性!

  因此,在冯雨诺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悉心教导下,还是一个初中生的洛锦华就额外的注意自己的发型问题。

  男孩子的发型怎样好看?一略长,二够蓬松,三能搭配那张帅气阳光的脸!最好还有一点韩式的微卷就更加完美了!

  此刻的洛锦华就是略长蓬松的头发服服帖帖的斜贴在额头,在阳光之下洋溢着一张好看的俊颜,穿着一身灰色的运动服牵着一只阿拉斯加犬看着冯雨诺,真是一副赏心悦目的画卷。

  可不等冯雨诺多瞅几眼,就见着咖啡看见不远处的小白,撒丫子直奔。猝不及防的扯着洛锦华狂奔了五六米才治住了它,差点将洛锦华的老腰给闪断。

  冯雨诺站在厨房里笑眯了一双眼,看着洛锦华装逼不到五秒就被扯得一脸狼狈,边跑还边扭头艰难的对自己说没吃。

  看着远处还在跟狗东拉西扯的洛锦华,冯雨诺笑够了就从碗柜里又拿出来一个碗,将三个碗冲洗了一下,就将热好了的银耳莲子羹根据每个人的食量分好,然后端到客厅里的桌子上。

  聂筱淋也已经弄完,并且画了一个妆,冯雨诺本想用漂漂亮亮来形容她的装的,后看到她那眉毛,顿时就笑了!

  还好,没有,第一次画眉画的又黑又粗,像条虫子了,但是依旧是很长,感觉都快要画到头发处了,大概眉飞入鬓应当这样来形容才对。

  当然,冯雨诺有时画眉,也会出现洋相。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特别喜欢把眉尾往上画,翘着似乎要飞到天上去。不过,冯雨诺觉得这样叫霸气,总比聂筱淋画的快掉到地上去的黑虫子来的,好看吧!

  聂筱淋看着冯雨诺那笑得快飚出眼泪的样子,蹙着眉头询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又是眉毛没画好!”

  冯雨诺捧着笑痛了的肚子,微蜷着身子,仰头看着聂筱淋那张脸,强敛下自己那张笑得不行了的脸,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摆了摆手道:“哈!没啥,话说小淋子你画眉毛的技术越来越好了哈!”

  聂筱淋完全不相信冯雨诺的胡说八道,皱着眉用着一双哀怨的小眼神看着冯雨诺。冯雨诺其实说的是真心话嘛!但是她看到聂筱淋那眉毛就是很想笑啊,这也是无能为力嘛!

  看着将狗关好,正要进门的洛锦华,冯雨诺似看到救星一样,快速开口道:“不行你问洛锦华!”激动之时,手也伸着朝洛锦华的方向指去。

  刚换鞋,穿好拖鞋的洛锦华听着冯雨诺的话就是嘴角一抽外加一个趔趄,差点摔在了地上,抬头用着“你为什么要害我”的眼神看了冯雨诺一眼,然后看向聂筱淋那“眉飞入鬓”的秀气眉毛……咽了一下口水,看着冯雨诺抛给自己“就看你了的”眼神。

  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他可是听过冯雨诺说当初有个人惹聂筱淋,聂筱淋被弄烦了,直接顺手拿着一块板砖就冲着对方挥舞了过去。冯雨诺这明显就是谋杀弟弟啊!

  好在之前她们的对话自己有听到,洛锦华强压下笑意,摆着一张正经的脸瞥了聂筱淋一眼,然后对着聂筱淋露出他那好看的小酒窝,开口道:“不错,比你之前画的眉毛好看了很多,不信你自己照镜子。”

  真的比之前画的眉毛好看了很多,因为前面画的简直是不忍直视啊!

  聂筱淋闻言就跑到梳妆台前去看自己的眉毛有没有画好,看样子她是信了,冯雨诺放下了胆战心惊的心长呼了一口气。

  洛锦华看着聂筱淋跑走的身影,大步上前将桌子上的抹布拿着就往冯雨诺身上砸,看她没事将自己拉下水。

  冯雨诺猝不及防被抹布砸在身上,飞快将抹布抓紧,上前就往洛锦华的脸上砸去。在冯雨诺和洛锦华鸡飞蛋打,相互砸过来砸过去的时候,脸快贴到镜子上瞅着的聂筱淋嘴角洋溢着满意的笑,开口道:“真的耶!我也觉得今天画的眉毛特别的好!”

  冯雨诺和洛锦华的动作戛然而止,相视嘴角一抽,真是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自信。还特别的好看,他们两个有说那眉毛特别好看吗?

  聂筱淋三人围绕着方桌各坐一方,一人面前都是一碗盛好的银耳莲子羹以及一把勺子。碗中依旧冒着白色的蒸汽,氤氲之感犹如仙境,看着格外的逼格。

  冯雨诺率先拿着勺子就舀了一勺银耳放进嘴里,怎么说呢?其实就是银耳的味道,还有一股浓稠的甜味儿,比蜂蜜的味道还要浓厚,让人觉得太过于甜腻。

  冯雨诺砸吧了几下嘴,并没有发言,聂筱淋和洛锦华又相继拿起勺子舀了一勺送进了嘴里。呵呵!她还能怎么说呢?太甜了,咱们来放点盐?

  看着两人吃了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的样子,冯雨诺轻咳了一声,“咳咳!那个,国家从小就告诉我们粒粒皆辛苦哈!这不也倡导了几年光盘行动吗?如果是爷不小心做这么难吃,我肯定不会让你们吃啦。但是这玩意儿买来就这样,所以呢……”

  所以呢……没啥好说的,吃完了先。冯雨诺作为发言的代表,自然是要作为表率的存在,挥勺就往嘴里塞。

  聂筱淋自然是没有什么好说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她这一个月在冯雨诺家吃她家的,用她家的,自然是不能很挑剔,给点面子就吃几口吧!

  而被冯雨诺叫过来的洛锦华,用着一副“你个骗人感情的骗子!”“这叫谋杀!”的眼神看着冯雨诺,他真是脑抽了才答应冯雨诺到这里来吃东西的。

  一双眼睛死瞪着冯雨诺,看也不看的就在碗里舀了一勺往嘴里塞,边瞪着冯雨诺边咀嚼着。

  冯雨诺事后是这样形容那场品味银耳莲子羹的,持勺挥臂塞嘴中(麻木),如同蜂蜜与蜡嚼(难吃)。心中有苦不能泣(自己挖坑跳下去的),伴有豺狼虎豹恨(委屈)。

  在懊恼自己脑残挖坑自己跳下去的内心指责和洛锦华满眼怨恨的瞪视下,冯雨诺终于将那一小碗如同嚼沾了蜂蜜的蜡烛的银耳莲子羹吃完了,整个人就如同关了十年从监狱里放出的囚犯一样高兴的开口:“好了,我吃完了!”

  不等她话音落下,就听着旁边两人一口同声的道:“我吃饱了!”冯雨诺的嘴角就是一抽,看着那还剩一半之多的碗,冯雨诺就不高兴了,“喂!说好的吃完的,你们两个怎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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