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骏又想起了几天前,和狼狭路相逢的场景来,那时候,他也记得自己的腿让狼给咬断了,事后,也是昏睡了一场,腿上的伤也是完好如初。
这是怎么回事?
李文骏的直觉告诉他,他的伤不治自愈,很有可能跟他曾经见过一次的绿光有关系。可是他什么时候有这种本事了?这种事究竟是好,还是坏?
想了半天,李文骏毫无头绪。他只能自己安慰自己,从目前来看,他还是占了很大便宜的,至少省了请郎中的钱了。
李文骏重新穿衣服的时候,看到了那个他抢来的原本属于老道的包袱皮。他的眼中一阵火热,他还没有来得及看这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呢。
李文骏逃荒的时候,他的所谓行李,早在他被军堡镇的里长抓起来,让他做童男童女的时候,就被里长的人扒了出来,丢到了里长家。这些行李包括包袱以及里面的衣服,一钱银子加若干铜钱,还有那把柴刀。这会儿,他除了身上的衣服还有事先绑在小腿上的匕首外,可谓是身无分文了。
李文骏席地而坐,把包袱皮拿了过来,放到了腿上,他尝试着打开包袱皮,但是他惊讶地发现这个包袱打不开,尝试了很多次,李文骏只能无奈地承认,他真没办法完全打开包袱皮。
真是邪门!
李文骏连连摇头,他实在是搞不懂,这个蓝底白花的粗布包袱,怎么就打不开呢?
不过也不是一点发现都没有,如果他只是把手探到里面,往外面拿东西,或者把东西放到里面去,还是能够办到的。
李文骏把包袱里面的所有东西都掏了出来,里面的东西不是很多,在他的面前堆了一小堆。
他简单地清点了一下,最让他眼热的是钱,光银子就有三百五十多两,另外还有五两一锭的金锞子十几锭,铜钱若干,另外还有几个镶金嵌玉的首饰,这些首饰一看就是贵重之物。
李文骏粗略地估计了一下,单单这些金银和首饰折合下来,至少也有白银千余两,如果他省着点花,过一辈子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憧憬了一下美好的未来生活,李文骏又看向了其他的物品。这些物品并不多,也都不大,只有两本书外加三个巴掌大小的瓷瓶。
瓷瓶用红布包裹着软木塞住瓶口,李文骏拿着瓶子,摇了摇,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他抓住红布,刚要把塞子拔下来,脑海中突然一个闪念,让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他想起了老道在晒谷场上布置七星九宫阵的场景,老道曾经从包袱里面拿出了不少瓶瓶罐罐,里面装着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不是有毒,是不是有什么别的机关在里面,除了老道之外,没有人能够告诉他。
李文骏可不想自己好不容易逃脱生天,就拔开一个毒气瓶,被里面的毒气给毒死。
想到这种可能性,李文骏马上把心中冒出的好奇心给熄灭掉,他转而又把注意力放在了那两本书上。
李文骏认识几个字,但是距离读书人的标准差远了,很多字是对方认识他,他不认识对方。这两本书的书名都是用一种他不认识的文字写的,打开之后,里面的字体倒是换成了他经常见到的字体,但是也就勉强能够认出几个字来,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读不出来。
李文骏从懂事的时候开始,对读书人就有一种崇敬的心理,他的父母告诉他,能够断文识字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人,他的父母还告诉他,书籍是用来传承圣人道理,记录非常重要事情的工具。
老道的仙家手段是不是就是从这些书籍上学到的呢?李文骏的脑海中很自然地冒出了这样的想法。
虽然说李文骏曾经亲口拒绝了老道的利诱,但是这并代表着他不渴望学到老道掌握的仙家手段。别的不说,学会了仙家手段,至少他就会有更多的手段可以用来保命,可以用来应付他以后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的危机情况。
如果说第一次在晒谷场见到老道施展火球术的时候,李文骏的这个念头还不是特别强烈的话,那么在差点让老道抽取了精血炼制长春丝,在和黑纹巨蚺这样的一级妖兽共处一块晒谷场之后,李文骏渴望掌握仙家手段的念头已经无比强烈,炙热似火。
可能在以前,李文骏不会认为他会和老道这样的“神仙”般人物,黑纹巨蚺这样的“妖怪”有产生交集的机会,是否掌握仙家手段,并不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可是现在他不会再有这种幼稚的想法了,他生活的这片天地不安全、不太平,他需要掌握更多手段,才能够让自己长久地活下去。
李文骏的手掌摩挲着那两本书,似乎这样做,能够让他早点把上面的文字全都看懂一样。
考虑了良久,他下了一个决定,他决定暂缓去寻找家人的念头,而是先去找一个可以教他读书认字的地方,等到他能够把两本书上的文字全都认全、懂得它们的意思之后,再去寻找家人。这用一句老话讲,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
李文骏敢这样做,也是因为他并不是家中的独子,他上面有哥哥姐姐,下面有弟弟妹妹,就算是自己不在父母身边,父母也不会因为膝下缺儿少女而过于悲伤难过。当然,更重要的是李文骏就算是现在去找他的爹娘,也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找。
李文骏把所有的东西又都放回到包袱中,把包袱背上,站起身,他抬头看了看天,辨认了一下方向,便朝着他在骡子背上看到的那个村子走去。
天气还是很热,走了一会儿,李文骏又累又渴又饿,他发现路边有一块红薯地,便走过去,取出了那半截匕首,准备挖两块红薯,充充饥。
红薯还没有挖出来,李文骏就听到嘎嘣一声,他心中一惊,连忙把匕首从地里面拔了出来。
一见匕首,李文骏的脸就变成了苦瓜脸,暗道一声:“苦也。”
这半截匕首上面本来就有很多的裂纹,这会儿有两条裂纹在他挖红薯的时候,贯穿在一起了,把匕首斜着裂成了两半,匕首的刀身已经只剩下一半了,而且还是个细长的三角形,更大的一块刀身从匕首上掉了下来。
这半截匕首本来就是军堡镇的铁匠捡到的一个法器的残片,是别人报废不要的东西,李文骏又是拿着它去割老道的嵌银绳,又是用来充当杀老道的凶器,又是用来挖红薯,后两者倒还罢了,主要是割嵌银绳这件事,对匕首的损害最大。
嵌银绳毕竟是一件完整的法器,匕首能够将之割断,也就是占了是法器残片的便宜,要不然,根本无法对嵌银绳造成任何的伤害。不过匕首把嵌银绳割断了,它也到了四分五裂的边缘,这次李文骏用来挖红薯,只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
李文骏不知道这些,他心疼地把剩下的快成了剔骨刀的匕首收了起来,掉落的那块匕首的刀身,也让他收了起来。然后他又找来了一根树枝,挖了两块红薯出来,用红薯秧上的叶子把红薯上的泥土胡乱地擦了擦,就抱着红薯啃了起来。
吃了一个红薯,李文骏基本上就饱了,他又用树枝挖了几块出来,塞到了包袱里面,准备带着当干粮。然后,他从包袱中取出了几个铜钱,将之埋到了他刨出来的红薯坑中,这是他买红薯的钱。
小半个时辰后,李文骏走进了村庄,这个村庄不大,站在街头,一眼就能够看到街尾。
李文骏佯装自己迷路――其实也算不上是佯装,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该往何处走――他找了一户人家,向人家讨了一碗水喝,又向人家打听如何赶到县城。
这户人家很是淳朴,见李文骏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娃娃,不但详细地告诉了李文骏想知道的一切,还告诉李文骏,村尾有个车把式,家里有辆马车,他要是有闲钱,可以花几个钱,雇佣车把式,把他送到县城去。
李文骏再三向农户道谢,然后依言找到了那个车把式家。车把式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得知李文骏要去县城,说他只要五十个通宝钱,就能够把李文骏送到县城。
李文骏很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李文骏就出现在了县城中,这里不是军堡镇所在的县,而是军堡镇所在县的邻县,三山县,军堡镇所在的县名叫滨河县,两者都隶属于明川府。
三山县三面环山,故而得名。这里常年风调雨顺,就算是今年这样的大旱之年,也是该来风时,就来风,该下雨时就下雨。人们都说这里是有神仙庇护的地方,故而才会是一块福地。
李文骏进了三山县的县城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车把式陪着他,找了一间成衣铺,买了几身像样的衣服,然后他又找了一个澡堂子,请车把式陪着他一起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