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个豺狼虎豹当成敌人是可怕的事情,被一群豺狼虎豹当成敌人反倒安全了。)
会场在二十分钟之后,终于渐渐地安静了下来,元家兄弟也沉不住气了,开始打算走上台去,看看元聪是否清醒,却被吕穆拦了下来,孤独一个人站在闪亮台上,所有聚光灯的焦点,元聪那略显瘦弱的身体让他看起来有些可怜,这个正在谢幕的老人本应该因为自己一生杰出的成就而得到最崇高的敬意,但却被儿子抢了风头。
维达的人震惊,是因为没有任何先兆,忽然就来了个九级地震,而所有的记者震惊,是因为之前没有任何的消息,元聪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阳光下,在这个全民皆狗仔、手机皆微博的时代,要藏得住一个秘密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藏住的是一个大活人!
能够立刻接手维达,这个人至少得是成年人,也就是说,至少藏了他十八年,难以想象,他大概是住在外太空吧。
环顾一眼会场,元聪轻声笑道:“他人就在这里,大家有什么问题,不如直接问他好了。”
又是一枚原子弹爆炸,所有人的视线全都固定在主席台的入口,那一刻,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等待一个重磅人物粉墨登场,他的重磅不是因为德高望重或者才华横溢要么努力拼搏,就因为他是元聪的儿子,即将成为维达的董事长,拥有维达百分之八十的股份。
元聪一脸安慰地看着入口。
接下来的五分钟,众人的心跳都将要停止跳动一般,可是入口中空无一人,就在大家都疑惑不解的时候,忽然听到话筒中传出一个年轻的男人声音:“嗨!我是元子朗。”
聚光灯顿时回到了讲台上,居然谁都不知道元聪身边何时多了一个身材高大壮硕的男人,一头利落的黑色自然短发,不见任何修饰的痕迹,身上穿着一件黑色军装皮外套,里面一件v字领蓝色棉T恤,下身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足上一双黑色短靴,身后还背着一个很大的黑色双肩旅行包,外面的口袋里插着水壶、压缩饼干等等用品,靠近他头部的背包最上面有一个手掌大蓝色的小包,多数人都不知道那是什么,可喜欢户外运动的人都知道,那是便携的雨衣。
这位大哥大概是来野营的。
今天吃很多惊,但元子朗的样貌是当之无愧的最大一惊,这位维达集团的新任董事长看起来年纪不超过三十岁,而且长得和他身边的父亲完全是两个极端。
老实说,元聪身材矮小,相貌平平,有的时候笑起来甚至有些猥琐,不管他是富豪榜首还是国内藏书第一人,都无法掩盖这个事实,他长得的确不怎么样。可是,他这个平地惊雷一般出现的儿子,却是身材高大壮硕,剑眉星目,鼻梁挺直,完全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标准,是个绝对的好看的人。
不要说元聪,就是台下的公认元家长得最好看的元子明在他面前,相形之下也成了丑小鸭。
两人的态度更是大相径庭,元聪慎重地做出了人生最重要的决定,甚至穿上了他从不染指的西服,而他的儿子穿得随意自然,看起来更像是马上要远行,顺便来露个面的浪荡玩家。
将众人的惊呼声视若无物,他只将视线放在元聪身上,元聪对他点了点头,他便抱着手站在元聪身后,元聪笑道:“今天晚上维达将举办酒会庆祝子朗加入,欢迎各位携眷参加,到时候,子朗也会带他的妻子亮相!”
这惊喜真是一波接一波。
这位元子朗居然已经结婚了,带着老婆来的!
元聪说散会,公司的人没有敢留下来看热闹的,元家兄弟往前走了两步,吕穆拦住他们,笑道:“二老爷,三老爷回去吧,有什么话留着晚上酒会说,老爷和少爷才刚见面,有很多话要说。”
吕穆的话就是元聪的话,两个人对视了一眼,无奈悻悻而去。
吞下一枚药丸,元宽站在落地窗前,怅然若失,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聪明人,但现在才知道,无论是自己还是弟弟元刚都是彻头彻尾的傻子,枉费两个人还一直勾心斗角,视对方为眼中钉肉中刺,自以为能够压倒战胜对方,却变成了两个衷心为元聪卖命的傻子!
元子明拉开领口的领带,有些焦灼地问:“爸!大伯父是不是被人骗了?这个元子朗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
话音刚落,门就被推开了,进来的人是元刚。
他拍了一下元子明的肩膀,走到元宽身边,和他一起凝视着脚下人头攒动、川流不息的宽阔城市道理,笑道:“二哥,你怎么看?”
“是那个女人的儿子!”元宽心中怒气难平,语调却异常轻松:“真不能小看女人!她还没死!居然不声不响给他养了那么大的一个儿子!”
“真正不能小看的是大哥吧!”元刚吐出一个烟圈儿,手中的雪茄燃起一个红色的圆点,一点点让手中的烟草变为白色的灰烬,他吐出一口浓痰,回头看了看元宽办公室里的白色驼绒地毯,耸了耸肩,低头将痰一口吐在他办公桌前的水晶小缸里,里面是光洁的水,底下泡着一些亮眼的红宝石,一红一白放在黑色的办公桌上,很是显眼。
“三叔!那是我爸用来······”元子明急了,忙上前去阻止,但已经太迟了,一坨青绿色的浓痰飘在里面。谁都知道从不抽烟的元宽又怎么会在自己办公桌上摆一个烟灰缸呢?元子明咬牙看着元宽,他是故意的!
“二哥!好好教教子明,一点儿事情都沉不住气!一脸要吃了我的样子。”元刚说着走到元子明面前,低头看着他,笑言:“子明,我看你是念书念傻了!把你爸爸这个他妈的风水缸扔掉吧!一点儿作用没有!这不,你董事长的位子还是被人抢走了!”
“刚子!”元宽不悦,回头看着他冷笑道:“现在你在这里糟蹋我儿子很开心是吗?你可真是轻重不分!”
元刚不置可否,耸肩而笑:“其实现在被糟蹋的可不止是子明!我们和我们的儿子,在维达卖命那么长时间,到头来都是被人糟蹋的货!想来大哥用董事长这个位子作为钓饵,钓了我们那么多年,他一直在后面冷眼旁观,原来他早打定了主意,要找到他的儿子!真他妈狠的!到头来谁都没有他的儿子亲,我们给他卖命那么多年,得到了什么?公司上市计划是子明搞出来的,现在我们有多少维达股份?你十,我十,我看我们就没有必要在这里五十步笑百步!”
“你不是专门来发牢骚的吧?”元宽目光如炬,冷冷地盯着元刚半秃的头顶道:“刚子,你这不剩下几根儿的头发不如索性就剃掉吧!光头更适合你这个人,满口喷粪,一点儿修养也谈不上,怎么看都像劳改犯!”
元刚的头发只剩下一般,整个头顶都是秃的,他在左半边耳畔留了很长的头发,从拉过来足以覆盖住整个脑袋再安全抵达右耳同一个部位,看起来像模像样,效果还真是立竿见影,看来头发还不错,他每天早上都要用至少半小时来整理这一撮遮羞用的长发,用来留住自己青春不再的时候那点关于面子的自尊心。
也正是因为他这一撮头发,身为维达生产质量总监的他绝对不会出现在任何的工地,改由儿子元子君代劳,不知道的人都以为他是在全力扶持自己的儿子,但清楚他的人都知道,那是因为工地风大,而他精心打理的头发不能暴露在风中,只要一阵风吹过,他的头发就会迎风飘起,他的颜面就会扫地。
他不屑地哼了一声,用手理了理自己的头发:“说我不知道轻重,你不也是一样,维达如果还又公平的话,别说头发,我就是剃光身上所有地方的毛又有什么关系?”
“公平是需要维护的。”元宽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伸手将水晶缸端起来,站在垃圾桶旁,倒掉上面的漂浮的浓痰,冷冷地道:“维护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平衡,平衡需要跷跷板的两头都用力,不是我或者你一个人独力就能办到的!”
“哈哈!二哥!你还真和我想到一个地方去了!”元刚拍着手大笑:“等先让维达公平了,我们的再来较量。”
“这个自然。”元宽点点头,往抽屉里拿出一瓶依云矿泉水,往水晶缸里倒水。
元刚点点头,满意而去。
他这一出门,元子明皱着眉头上前问:“爸!我们真的和三叔联手对付元子朗吗?现在这个元子朗到底是不是大伯父的儿子都还是未知数,这么快就把他提到劲敌的位子上来,是不是为时过早?再说,三叔是个老狐狸,他说的话,打个五折还不定能信一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