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婆婆,只要撇开对丈夫的爱就会发现,原来她也是个女人,幸运的话,还很好相处。)
“好了!不是已经跟你说了,过去的时候就算过去了。”元子朗对这件事情显得很不耐烦:“你的行李呢?再过半个小时,我们就准备出发了。”
“去哪儿?”楚楚之前并没有听他说起过。
“我前天已经让古雅告诉你了,今天我们要回英国去!你不是给忘了吧?”元子朗气得直瞪眼睛。
有些不好意思,她果然给忘了,不提没什么印象,现在听到才想起来,古雅过来找过她的护照,好像说要买机票什么的,当时她正好有两个访客过来,楚楚忙着看监控器画面,随口应了一声,事后就跟着元子朗出去了,完全没放在心上,有些心虚,忙抿嘴笑了笑说:“我不必收拾什么,回房拿好护照就能走。”
也许是她的柔顺让元子朗收起了怒火,只是低声说:“你没有厚一点儿的衣服吗?”
“啊?”楚楚楼梯走到一半,听到他这样说,回头看他。
“那地方一年有百分之八十的时间都在下雨,天气很冷。”元子朗从沙发后面拿出他的大背包,扬着眉毛看她。
完蛋了。
楚楚懊丧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一年有百分之八十的时间都在下雨!转身回到屋里,找出一个大包,随便将衣服扔进去,看了看时间,取了床头柜中的护照就往下跑。
元子朗已经站在门口,拉着门把正等她。
她飞快地从他的腋下钻过去,脸蹭在他的手背上,忙向后缩了缩,幸亏元子朗并不察觉,只是低头锁门,然后径直往前走,楚楚走在他身后,轻轻用手擦脸,心里一阵犯恶心,自觉进步巨大,若是换做之前,这样的碰触,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她早动手打人了。
元子朗叫了出租车送他们去机场。
他背一个大包,她背一个,俨然两个寻找橄榄树未果的流浪人,坐在航班上,远远看着下面的云层,楚楚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这是头等舱,手脚可以随意伸展,地上是米色的长绒地毯,空气中有种淡淡的香味。
午饭很丰盛,牛排配红酒,但元子朗直接就将红酒退回去了,他切下一块儿牛排放在口中,低声说:“从现在开始到回来之间的这段时间,不准喝酒。”
楚楚面无表情,心里却在叫苦不迭。
元子朗放下刀叉,抬头看着她。
她叹了一声,点点头说:“我尽量。”
她不喜欢骗人,那是她几年来的习惯,要想一下子就痛改前非,就算她满口答应也是假话,能说出这三个字来,已经是极限。
相对于她的极限,元子朗却仍然不满意,他声音虽然不大,但语气却是毋庸置疑的:“就是几天的时间,只要你能做到,以后你在家里喝酒我不会干涉。”
楚楚咬了咬牙,点点头。
元子朗嗤笑道:“你到底是多爱酒?我都已经说到这样的话居然还不吭声!”
说了他也不会明白,索性闭上嘴,这能怪谁?他也已经做出了很打让步妥协,看得出来,讨厌别人喝酒的人也有他一个。
午饭过后,戴上眼罩却怎么也睡不着,其实去哪里做什么无所谓,说到不能再下雨天的夜里喝酒,她对自己没有自信。
细细想来,她还是对自己太仁慈,也许,经过这一次的考验,她能彻底戒掉这个坏习惯,又或者更糟糕,谁知道呢?
转了两趟机,漫长的飞行结束,两个人,两个大包站在湿漉漉的小飞机场门口,一个热情的英国小伙子十分热情地来接机,他开着一辆敞篷的银灰色旧车送元子朗和楚楚回家。
简单介绍,这个几乎和元子朗一样高大的小伙子有个可爱的名字Tom,这个名字对于中国人来说,根深蒂固地以为是那只滑稽的灰色小猫。
路很窄,但却十分整洁,围住略显陈旧沥青路面的是木质的围栏,围栏外是大片的草地,再向外,就是蓝色的海,天气晴朗,海天一色,海风像是母亲的手,温柔地掠过路边的草地,发出细碎的声响,伴着海浪拍打岸边的岩石,与收音机中的爵士相得益彰。
元子朗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惬意地和汤姆用英文闲聊,汤姆一直在打听他这些日子去了哪里,更多的是,他带回来的女人是谁。
元子朗不过轻描淡写地告诉他,楚楚是他的妻子,其余的没有多说。
汤姆起先很是惊叹,但后来看到元子朗并不太想说,也就强压住好奇心不再发文,偶尔还是会往后视镜里观察楚楚。
开了一个多小时,一个美丽宁静的海滨小镇在眼前徐徐展开。
比起繁华的雾都,这里空气十分清新,典型的英国海滨小镇,安宁静谧,阳光明媚,暗黄、深灰、咖啡色为主建筑群整齐地排列在狭窄的小路两边,它有种说不出的魅力,透着厚重历史沧桑,却显得精致俏皮,两种极端的元素混合在一起,浑然一体,丝毫不减冲,优雅着低调着,不疾不徐地悠然存在着。
楚楚禁不住感叹,这样的地方,让人太舒服了!
小镇里十分安静,街道上偶尔走过几个人,都十分热情地向元子朗和汤姆打招呼,对于她这个初来乍到的陌生人,也报以善意的微笑。
都叫元子朗Frank,法兰克,寓意自由的人,有意思。
车子停在一幢小小的别墅前,汤姆自然地走过来,十分有礼貌地替她拉开车门,又要伸手替她背包,她微笑着摇摇头,先下了车,自己将大包背在肩上,抬头望着对面的房子。
汤姆礼貌地和元子朗告别,然后开车走了,元子朗回头看了她一眼,低声说:“我们这次回来没有提前告诉我妈妈,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先进去,我们一起进去怕吓到她。”
楚楚点头笑了笑,斜靠在围栏上,用力将大包向上提了提,以便让它听话地挂在自己肩上。
一排半人高的白色围栏,一个旧旧的砖红色邮箱栽种在小小的花园里,里面三层楼的小房子深灰色的墙壁上镶嵌着白色的窗格,中规中矩,尖尖的顶上一个开着天窗的阁楼。
这就是元子朗的家。
直觉有人在向自己靠近,她警觉地转身过去。
温驯的大金毛坐在盲道上,吐着舌头,用一双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她,牵狗的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国女人,长发齐肩,烫得微卷,柔顺得披在肩上,穿着一条宽大的深绿色大裙子,上半身是一件白色的v字领毛衫,正好可以露出里面连衣裙的小翻领,这小镇上亚洲人并不多,她的年纪应该就是元子朗的妈妈。
元聪的女人。
不可思议,她五官端正,自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气质,普通的棉质连衣裙和毛衫穿在她身上,恬美怡然,如果楚楚没有猜错的话,那她和元聪的结合就真是现实版的美女和野兽了。
她伸手拍拍面前的狗,低声问:“桑尼,有谁在这里?”
桑尼吠了一声。
她便轻声说:“hello。”
楚楚有些奇怪,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一下,却见她一对水汪汪的眼睛没有神采,这才意识到,元子朗的妈妈居然是个盲人!难怪他说自己贸贸然跟了进去会吓坏她。
回头看了看屋里,大门还开着,元子朗的背包就放在门口,但不见人影,楚楚叹了一声,才干咳着说:“元太太,您好。”
“换个称呼吧。”她摇头笑道:“我不是元太太,二十年前就不是了。”
楚楚有些为难,愣了半天,又忙着回头去看,仍旧不见元子朗出来,只能硬着头皮称呼:“阿姨。”
“哎!”她显得很高兴,应了一声就往前来,拉住楚楚的手,十分娴熟地将栅栏门推开,一面低声说:“子朗也真是的,要回来也不提前和我说一声!带你回来了还让你在这里站在这,快进来!”
她的手很柔软,就像一团棉,楚楚显得有些不适应,她就是元子朗甘愿自毁约法三章也要好好保护的人,从元子朗的态度和之前与元聪对话的只言片语完全可以感受得到,她在元聪身边的那些日子很痛苦,元聪甚至会喝醉了酒打她。
楚楚的心有些痛,自己也曾被喝醉酒的男人打过,看来自己是这两天是的确不能再喝酒了,压力好大,她有些沮丧地看了看天空,刚刚还晴空万里,现在已经笼罩上了厚重的阴霾,今天晚上一定会下雨!
跟着她埋头走进小屋,看得出来,房子被精心改过,所有的地方都是平的,楼梯上左右两边各有一把扶手,楚楚注意到,一进门的左手边的鞋柜顶上就放着一个白色的遥控器,盈可一握,家里所有的东西上都装着定位发声装置,这是近些年来才研发出来的家居系统,盲人可以通过按下遥控器,在附近的东西就会语音报告,避免撞到也可以准确定位。
家里所有带有尖角的家具都用厚实的海绵包裹着,地板上是厚厚的红色地毯,家里一尘不染,所有的东西都摆放井井有条。
她被照顾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