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当开墨色花,无名氏
阿斯顿马丁停了下来,完美的减速,仿佛在宣称他是无冕之王,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从里面出来,一看,便使人转不开眼,有时,上苍还是很不公平的,赐予人完美的皮相时,还赐予他同等的财富,也许那时的上苍正在打盹。舒悫鹉琻年轻的男子微微皱了皱眉头,“鱼的记忆”,他抬头看到了这个招牌,好像最近比较红,自己的以及兄弟的那些情人聚在一起整天都在讨论这家书店,于是他迈开了修长的步,一进门便能看见一个壁炉,旁边堆的不是木头,而是几本散落的书,好像被主人遗忘在这个角落,一排排看过去,果然,都是英文的,头顶上悬挂着硕大的一盏水晶吊灯,六只麋鹿的头从不同方向伸出,形态各异,鹿角盘踞了差不多整个天花板,木制的回旋梯,踩在上面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似乎年久失修,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簇新的,一伸手,便能取下墙面上的书,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将树枝的影子投射在这一排排的书架上,把空间切割成不等的形状,有种莫名的慵懒,闲适,倒真是一个休闲的好去处。他听见有一阵悠扬的钢琴声自左手边的房间传出,一个纤细的背影,看不真切,《卡农》柔美的调子在懒散的午后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如两枝缠绕的蔓藤,不停地追逐着彼此,像是诉说着一个古老而又浪漫的爱情故事,相思,欢喜,愉悦,悲伤,生死离别,只是少了一些疼彻心扉的苦涩,无端让人想到哀而不伤,男子微微失了神,待到他想推开门找弹钢琴的女子时,琴音早已断,只留下钢琴微微的余音,似乎琴键还在微微的颤动,下一秒,便可以看见那个女子转过头来对着他微微一笑,然后,他绅士般地做自我介绍。所有的一切按照他的想象按部就班,只是,少了那个原本应该坐在椅子上的女子,他微微怔了一下,便大步走开去找她,然而,所有的一切都是徒劳的,仿佛刚刚的那一幕只是一个幻觉,没有女子,没有《卡农》,只有他,这个陌生的闯入者。墙面被刷成嫩绿色,就像春天里吐出的娇嫩的新叶,有三张沙发,三面墙上装满了各种书籍,fiction,sciencefiction,poetry,就连书架上的标签也是细细柔柔的,男子摇了摇头便走了。只是之后的一个礼拜,总能看见这个帅气又多金的男子天天光顾这家书店,无形中,女顾客的数量增加了整整三倍,销量也蹭蹭得往上升。
余生生和往常一样,窝在她自己的小天地中,随手抽出一本书,lefilsdelalumière,光明之子,贾克的这套拉美西斯五部曲她看了不下十遍,手上的这一套还是在巴黎的时候买的,她很开心,因为她终于实现了她曾经暗暗下决心要用毕生的精力经营一家书店的愿望。
她在婚后索性懒得去莫氏踩点了,便知会了一声自家大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以后莫氏的事情她还是少参与为好,毕竟自家老公和他们做的多是差不多类型的,知道太多反而不好。拿出了毕生的积蓄,确切的说,是分到的年终红利,在繁华地段盘了一间两层楼的店面,自然,她那点钱是不够的,于是动用了顾睿的财产,有句话说的好,夫妻一体么,共同财产,自己也是为了这个家打拼,没理由都要自己掏钱的。在很小的时候,小到她拥有自己的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时,她便有了这个开书店的愿望,在巴黎的莎士比亚书店转达了几圈之后,这个心愿就更为强烈了,她要开一间纯英文的书店,拒绝所有的教科书,只卖一些休闲的小说和名著,整整一年过后,余生生的书店才开张,不过她很开心,毕竟按照原计划,是要等自己四十或者是五十的时候才能拥有这么一家书店的,现在顾睿帮自己圆了这个梦想,内心美滋滋地如同灌了千杯的蜂蜜。
记得当时顾睿在听完莫子兮关于她的伟大梦想的描述之后,看着她一脸陶醉的脸,便低头翻了一页财经杂志:“没问题,不过,我们要三七分成,你七我三,如何?”第二天,便往她的银行账户上注入了一笔资金。
余生生一开心,便爸爸留下的那几家酒店彻底送给了沈耽就当做是犒劳他的辛劳,弄得人家沈家大少爷每每看见顾睿,总要在他后头缠着一番:“你什么时候把你老婆的财产给拿回去。”
而顾家少爷也是好脾气:“我们家生生掌权,这个你得问她。”气的沈家大少爷一个劲地骂汪酱汪酱的。
第七天,阿斯顿马丁如往常一样出现在了鱼的记忆的门口,年轻的男子没有直接走向二楼最左边的房间,而是沿着铺着鹅卵石的小路来到了一间很隐蔽的房间外,这也是他无意间发现的,在这个书店最深处,竟有这么一条小路,也许以前被一些东西遮挡了,所以没有看见,他站在门口,轻轻地旋动了门把,一条金属制的鱼,暗暗地烙疼了他的手,手心竟然有些许的汗,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会如此的紧张,那个弹着卡农的女子会在这里么?一刹那间,门开启,他看到一个女子熟悉的背影,虽然那天隔着一道门并看不真切,但是,他确定这就是她,那个可以把缠绵的卡农弹得如此欢快清扬的的女子,此刻的她正背对着他,身上披着一条月牙色的披肩,黑色的长发被随意地用一根木簪子挽起,流下几缕细碎的发,衬得她白色的颈子格外的柔美,此刻的她还沉浸在书中吧?案桌上的茶还在冒着袅袅的青烟,整个房间有股幽幽的熏香味,“啪”的一声,他仿佛听到了心底一朵花绽放的声音,虽然轻微,却又不可忽视。
“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女子含着笑,声音里带着淡淡的笑意,如同一个甜腻的苹果,还能听得出童音,然而就在转过头,看到来客的一刹那,微微怔住,嘴巴咧到一半便生生地顿住,“先生,我想您是走错地方了。”她微微颔首,俏皮地眨了眨眼睛,“这里可是私人境地哦,闲人免进。”他在她的注视下转过身,然后一步一步地走出去,甚至忘记了他平时对美女的那一套。
坐在爱车上,他点燃了一根烟,也不吸,只是静静地看着它缓缓燃烧,露出一大截的烟灰,慢慢回忆着那个女子的一颦一笑,比起围绕在他身边的莺莺燕燕,容貌自是差了一大截,身材也说不上很撩人,但是却是上了心,因为一首缠绵悱恻的卡农吗?但是她手中流泻的却是另外一个版本,或者只是因为这几天的追寻,抑或者是因为她说的“闲人免进”吗?看来他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以为所有的人会倾倒在他帅气又多金的外表下,他瞥了一眼鱼的记忆,心情无边好,只要知道她是谁,其他的一切都会变得很简单。
“顾睿尔,我的戒指刚刚被我不小心刮了一下,你看你看,是不是有些刮花了啊。”余生生见到顾睿的第一句话便是咋咋呼呼的大呼小叫。
“哪里,我看看。”顾睿将她的小手包裹在掌心中,“怎么手背青了?”子兮低头看了看,果然,那一下撞得可真够惨烈,手背青了一大片。乌紫乌紫的,“整理书的时候一不小心在书架上撞了一下,你看,这铂金还被我刮花了。”她心疼地看着戒指上的一道细细浅浅的痕迹,手指不住地摩挲着,像是想把它抹平。
“拿到店里让他们修复一下就可以了,我还是先帮你抹点药吧,老是这么毛手毛脚的。”生生听着顾睿在一旁絮絮叨叨地念着,心里很温暖,“顾睿尔,我爱你。”毫无征兆地便脱口而出,他的手顿了一下,然后轻柔地继续为她上药,只是,耳边红了不少,她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这个温柔地替她上药的男子,她的影子在灯光下投射到他白色的衬衣上,如一副黑白的画,蔓延着无边的温暖。第一次觉得,顾生生这个名字很好听,以你之姓,冠我之名。
第二天,余生生便将婚戒送到了专卖店,看着手指上细细的一圈红色的印记,略微觉得不习惯,不过还好,只要七天便可以取回了。
余生生又遇到了那个年轻的男子,他斜靠在阿斯顿马丁车门旁,“啪”地一下,zippo的盖子便被甩了开来,嗯,阿斯顿果真是一个泡妞的利器,zippo也是,不过比起这个男子手上拿着的雕刻着繁复花纹的,她还是更喜欢顾睿那款简单的银色zippo,没有任何花纹,只有独一无二的银色。
打火机的火苗明明灭灭,就像此刻男子的心。
“你好,我想买一本newinternationalversion(niv)圣经,不过我找遍了鱼的记忆的书架,似乎没有发现这本书。”那个斜靠在车门旁的男子此刻正在八秒钟询问着子兮关于书籍的问题,自然的,她不是基督徒,也没有兴趣将圣经这么神圣的书放在鱼的记忆的书架上,“啊,我们书店确实没有您想找的书。”
男子挑了挑眉毛,“那可真是可惜。”之后,又问了些她关于几本书的问题,子兮只得耐下心来细细地和他解释,看着他手中的书越来越多,倒也开心了一把,毕竟,是一个大客户。之后的几天,她都会看到这个甩着zippo的男子,在她的书店买着一大摞一大摞的书,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得聊着,从古埃及聊到北欧神话,从所罗门的金约柜聊到阿姆斯特丹的橱窗女郎,日子就这么一滑而过,他还是每一天来这边买一些书,有时也会在这里碰上他的那些小情人,只是,和子兮碰面的机会并不多,那道门也上了锁,他不好意思去敲门,毕竟,那条石子的小路旁确实挂了“闲人免进”的牌子。
爸爸时不时地给他介绍一些女伴,只是,再也没有看得上眼的,也无心和那些曾经的情人周旋。直到有一天,他被逼无奈陪着爸爸去参加了一个酒会,看到了一个女人挽着近来风头还是那么劲的顾睿,巧笑嫣嫣,那种愉悦的表情他从来没有看到过,顾睿也会亲昵得用鼻子碰碰她的,在她耳边说着一些什么风趣的事,惹得她娇笑连连。他在她的无名指上看见了一枚钻戒,和顾睿手上的明显就是一对,原来,她就是那个让他许下百年的女子。顾睿在他们这个圈子里算得上有名了,尤其是那一次,丢下顾氏这个摊子,两手一甩,把任务安在了总经理的头上,他则去乌镇追他的佳人,有时想想他过的日子还真是潇洒,他的身份说丢就丢,他的婚姻,说定就定,还巴巴地跑到爱尔兰,定下百年的契约,从此束缚了自己的自由,而超出众人想象的是,那个女子,并不是某家集团老总的女儿也不是那个和他绯闻传了一圈又一圈的姜凝眉,却是莫子兮,当时,他和一圈朋友曾经为顾睿究竟会娶哪一个女人而打过赌,投票的结果是谁倒是不很很有印象,反正莫子兮时垫底的那个。
让他最为崇拜的是那日,顾睿讲出的话,“我的婚姻从来不是我生意上的砝码,我不屑于所谓的联姻,我不需要他抛出的橄榄枝,我有能力娶她,我也有能力为她打造一个王国,只要她愿意。”彼时的他顶着巨大的压力,帅气地抛弃了可以助他一步登天的栎君集团抛出的橄榄枝,执意和这个女子在一起。每天3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就是这个置身事外的他,也看着觉得揪心,要是自己的话,估计就会娶了君小姐吧,毕竟,她长得还不赖,而且她是栎君集团唯一的继承人,和她联姻是最为明智的选择,尤其是在顾氏面临危机的时刻,反正,妻子这种东西对他们而言不过是花瓶罢了,在重要场合做一下秀,以后,还可以找情人,然而顾睿却很郑重地娶了他的妻子。明明是同一类人,骨子里却和他们截然相反。他现在有点明白顾睿当时的做法了,自己也不是傻傻地去了将近一个月的书店吗?只为了能够碰巧见上她几面。一仰头,将高脚杯中的红酒全都倒入喉中,醇厚的红酒此刻竟比白酒还要辛辣,顺着食道直流而下,在九曲回肠中转了几个圈,瞬时,觉得有一把刀在自己体内游走,看来,娶那个爸爸提议的女子也不错,姓于还是许?记不太清了,只要爸爸觉得行就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