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丧尸横行,军备和人手都紧缺的时代,雇佣兵和私人武装越来越盛行。
为了激励民间力量,政//府甚至同意只要经过批准备案,具有极强经济实力与技术实力的公司都可以自己设置武装小队,这些队伍一般为私人公司服务,要么是贴身保护高层管理人员,要么是保护公司财产不会在混乱中受到损害。
而宫墨拥有的这只白鹰小队,正是以宫家私人卫队的名义成立的。
宫家的财力虽比不上什么世界五百强,可是作为以医药和科技研发为主业的家族集团,宫家在亚洲还是排得上号的。
陈文嘉以前并不知道,他只听说过宫墨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公子,至于多有钱,光是看这十四年同学的经历,打死他也猜不出竟然会是这种有钱法。
他努力回想自己上的光明路小学,浦江区第五中学,墨都一中,还有只读了两年就被炸烂的墨都财大,可是哪一个都是只要好好学习就能进去的普通学校。“你为什么不去上牛津哈佛?再不济,花点钱进伦敦大学也很容易嘛。”他忍不住问正在介绍白鹰小队的宫墨。
“……我只想普通点长大。”宫墨脾气很好地解释。
“你要是去了,我就能当大队长,能拿钢笔字第一名,能进篮球队,现在估计死在我女朋友的肚子里。”陈文嘉一样样地惋惜。
一旁的小乔打翻了咖啡,然后迅速地转身颤抖着肩膀去找抹布。
宫墨把视线挪到视频上:“白鹰只有五个人。一个负责开飞机,一个医生,还有我、你、小乔。未来估计也招不到人了,因为小乔列的条件太苛刻。”
“为什么也叫白鹰?”陈文嘉一边咬着沙爹牛肉干一边问,“我听小乔说,你在驱魔师小队里面,外号就叫白鹰。”
宫墨笑了:“我用白鹰的名头混好了,将来继续用白鹰的名头招摇撞骗,不是更方便?”
陈文嘉吃东西的动作突然停下:“等等,夏城不还在战斗吗?你怎么能一个人跑出来?”
宫墨露出一副“孺子可教也”的表情:“我虽然是队长,但我同样是宫家的少爷,宫家现在正遭受攻击,我提前离开是情有可原。”
“我不是傻子,军队的纪律是摆设吗?”陈文嘉一脸不信。
“宫家在研制疫苗,你说重不重要?”宫墨又调出一个视频。上面是各种试验场景,里面的对象无一不是丧尸。“现在疫苗研制的进度非常缓慢,但不是没有成果。全世界最顶尖的医学家都在研究这个课题,抛开了以前的保密制度,所有资料都进行全球共享,这算是人类史上最团结的一次医学盛会。可是研究得越深入,越让人害怕。很多人都觉得,那些恐怖组织可能说的没错……是地球想要让人类灭亡。”
陈文嘉蹲在凳子上,嚼着牛肉干,迅速打出一句话:“我也觉得。”
“或者你更希望去当黑霜的吉祥物?”宫墨似笑非笑。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一旁在给他抽骨髓的小乔差点把针头给抖出来,陈文嘉根本没意识到有人在自己背后扎针,等眼角余光扫到小乔后,才瞪圆了眼睛看着那比拇指还要粗的针管。“嚎!”
小乔连忙安慰:“我们在给你做体检。”
“好了,给你介绍完毕,先去体检,然后我们要给你定制全套的工作服战斗服和休闲服,防止你把我们岛上所有人都给感染了,然后,”宫墨指了指脸颊,“我们将会给你整容。这样即使走在街上,也没有人会认为你是丧尸。”
陈文嘉眨了眨眼睛,下意识地就摸上自己的脸。
宫墨和小乔在安排体检的事项,而百无聊赖的陈文嘉趁着他俩没注意到时候,自己上了一楼。
正在干活的研究员们一看到他,立刻全身僵硬,胆小点的都躲进了隔离间,胆大点的,也尽量站到了角落里。
有的人手里还拿着一把枪。
大家尽量对他展露出和蔼的笑容,却不知自己的表情是多么的勉强。
陈文嘉一脚踢开厚重的大门,径直走了出去。
他永不离身的手表告诉他,现在正是晚上七点,太阳已经消失的时候。
站在没有阳光的户外,陈文嘉突然有种再次充满力气的感觉。
白色根本不适合他,他喜欢黑色,纯黑色。就像当初他发现自己成为丧尸的那个晚上,天空黑得连星星都没有,他却依旧能在那一片废墟瓦砾中横行无忌。
自己干嘛要跟宫墨过来?
就算他告诉自己前途渺茫,可自己想要的又不是什么功名业绩,就算成了世界第一又怎么样,人类还不是一样会用那样的眼光看着自己?
他只能是陈文嘉。
不是人类,也不是丧尸。
他听到身后的骚动,想也不想就藏进了黑漆漆的山林里。
这座岛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没被开发,茂密的树林保护了所有秘密。
陈文嘉知道自己走不远,身上的追踪器只要不摘除,宫墨要找到自己易如反掌。
可他就是不想看到那家伙。
在他刚刚被击败的时候就让自己选择投靠的对象,这种被诱骗的感觉让他太不愉快。
躺在山顶的大树杈上,他觉得自己该好好想想,到底是继续留在这里,成为他们所谓的同伴,还是回到夏城,继续当自己的地下帝王。
海风吹在脸上,陈文嘉却只能知道有风,并不能享受到曾经有过的舒适。
他有些烦躁。
就像今天看到别人在自己背后扎了一针,却毫不知情。
不管是酸甜苦辣,舒适或痛苦,他都已经完全感受不到,身体除了非常强烈的撞击才能觉察到不对,也许哪天他到死亡前,都不会觉得痛苦。
“你害怕什么?”宫墨的声音在树下响起。
陈文嘉双手垫着头,没打算开手机。
“你怕我们就算研制出了疫苗,你也没法变回人类?”宫墨站在树下,身边没有一个人。
陈文嘉哼了一声。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宫墨干脆坐下,跟他坦白,“陈文嘉,你这么平凡,如果之前就这么死了,会不会后悔?”
陈文嘉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掏出手机输入:“不会。”
是的,不会,他想了好多回。即使他成为丧尸王后怎么兴风作浪,怎么横行无忌,都不能再回到从前的生活。可既然成为丧尸,他已经学会认命。
小时候,父亲在开完家长会的时候,总是指着宫墨说,你看,人家怎么就考了第一。就算他已经输了很多次,可一旦开始下一次的比拼,他一样会倾尽全力。那时候他深信天道酬勤,深信命运总会掌握在自己手中。
直到他长大后,终于学会什么叫命中注定。
他也变成了看到宫墨就立刻会输的性格。
有些东西,努力了不一定会有回报,而不努力,就更加输得惨烈。
在命运面前,陈文嘉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孩子。他会随着命运的指引,没有变革没有突破的地走下去。
“命运让我成为丧尸王,那我就当好这个丧尸王,直到人类和丧尸的末日。”他无意识地输入这句话,等声音放出来以后,才手忙脚乱地想要删除,可已经来不及。
宫墨站起来,神色冷峻:“你这个软蛋,有胆子去占领夏城,没胆子去改变自己。那好,如果你害怕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那你就听我的,让我来决定你的未来。”
陈文嘉在树上瞪着他。你以为你是谁!
“你要信命运,还是信我?”宫墨昂着头看他。
“我信你有什么用!这年头的信任值多少钱!”
“至少,首先我会让别人不再害怕你。然后,你不用再吃人肉。陈文嘉,你还是想做人类吧?”宫墨唇角扬起自信的弧度,“如果你信我,那这个世上你就一定不会是孤独的。……对了,如果你还不敢相信,那我把自己的信用卡交给你。这个够值钱了吧?”
……还真的挺值钱。陈文嘉瞪了好一会,最终在信用卡三个字上动摇了。
如果他有朝一日能变回人类,那这张信用卡简直是……
“我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