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双生曼珠,孰生孰死?!
堆满了头骨的座椅上,星光还没有完全散去,那个男人,静静看着前面的洛朗二人,眼神很是轻蔑。
他摇晃着手里的杯子,里面粘稠的液体带着一般红酒没有的光泽,有些微微凝固了,温度却还是让那个男人,很是欢愉。
“矮油?教会啊,我好怕怕哟!但是,你这个主教,名不正言不顺,身边又只有这么一个又不聊法术的肉猪,还以为,我会担心吗?”
“别以为,学我说话,我对你的好感度,就会多一点。”
洛朗十分讨厌对面的人拿着酒杯的样子,传说三代出一个贵族,对面这个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人,那种冷漠和优雅,是已经浸透在了骨子里,他怎么模仿,都只是邯郸学步。
更让他绝望的是,明明不久之前,这个,所谓的“人”还以一种那样肮脏丑陋的方式活着,这一刻,却已经站在了他的上风。
“今天该穿件更鲜艳的袍子的。”
洛朗暗暗想着。
“小崽子,我当道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干什么呢!凡帕尔这个词,就是我创造的。你们那边的不过都是可笑的复制品,别以为,对付得了他们,就对付得了我。”
“算了,我今天来,是为了提供一个交易的,有没有……”
这边的话还没说完,门后却爆发出了剧烈的动荡,连带着整座金字塔,还有附近的丛林,都有些颠簸起来。
洛朗整个人突然跌倒在地上,紧紧的抱着自己的头,在地上挣扎起来。
他头发下隐藏的那朵彼岸花,突然开始疯狂的生长起来,几乎要把她身上的所有养分都吸收个干净。
他现在连一句完整的挣扎都不能说出口,而凡帕尔和小石头,也一瞬间感受到了那股巨大的变故。
他们面前的世界,有一瞬间,好像只剩下黑白二色,而所有人面前,都爆发一样,生长出了无数密集的藤蔓。
层层叠叠,千头万绪。
“那两个人……”
那两个人,正在狠狠地挣扎着。
就在邦妮身上的血气迸溅出来的同时,盛爻身上,突然涌现出了无数的黑气,连带着她的双目都有些赤红了。
在邦妮濒临窒息的前一刻,她的双眼整个都变成了黑色,而所有她不曾使用过的,存在她身体深处的灵力,都疯狂的涌现了出来。
她整个人都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疯狂的蒸腾起白雾。
黑白二色的雾气一经交融,就立刻翻腾起来,释放出了各种灼人的热度。
此刻,挣扎的双方,好像不再是盛爻和邦妮,而是他们身上的,千百世斗争不休的黑巫与白巫。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柔然,盛爻紧紧握住邦妮的心脏,也不是。
最开始的一次,到没有这样生死纠缠。
那一晚雷暴大作,盛爻的胸口突然火烧一样的痛,本能的就想往邦妮的方向跑去,然而刚下了床,就昏死在那。
等她清醒的来到邦妮面前的时候,才发现她保持着跪在陈先生床前的姿势,一动不动。
任凭盛爻怎么挪动她,她都只是死死张大眼睛,靠在盛爻怀里。
“扶灵,回乡。”
这是之后三年里,何欢说过的最后四个字。
盛爻和她一样一无所措。
彼时老头子为了寻药,已经不知道钻进了哪个山头,陈先生是两个小女孩最后的长辈了。
邦妮命硬,所以全家都化作了飞灰。
但在那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姑娘而已。
虽然,出生时,父亲在去医院的路上出了车祸,母亲只来得及喂她一口奶水,就撒手人寰了。两位太爷爷本来身体康健,突然便走了,爷爷奶奶也大病不起。
只有外祖,仗着当年从万人坑利爬出来带着的戾气,逃过一劫。
这样惊天动地的架势自然让两边的族老震惊,邦妮父家母家具是术算世家,虽然本就因泄露天机有些因果,可也不至于这般报应。
两厢合计下来,最后决定让她命硬的外祖替她批了命格。
为了这个,还出动族老,把她外祖开除了陈家宗籍。
老人家为了陈家奔忙半生,在战争年代,陈家避世的,流亡的,散落在世界各地,人丁凋敝的不成样子,到最后是他把各地的宗亲聚集在一处,又一起撑着,熬过了众所周知的那十年。
老爷子为了避开亲缘淡薄的命,一生不曾开过一卦,结果还是克死了四个老婆。好歹老来得女,给他留下邦妮她娘。
然而老爷子命太硬,从万人坑里爬出来,又能带着一大家子人,在那十年的折磨下挺过来,何欢娘身子骨就差的出奇,这才一口奶水,就回归九霄了。
忙活了一辈子,落得个开除宗籍的下场。
老人家年轻是的冲劲和闯劲还在,但看见邦妮那张和她娘小时候一模一样的脸,竟然也全都忍了下来。
饶是命硬如此,老爷子批完卦也短了十年寿数。
当真是一个“大凶之人,六亲孤绝”的命格。
还不足月的何欢就被她外祖带离了何家,也并未回陈家。
他已不是宗族中人,稍微骗骗命运,倒是可以勉强把邦妮拉扯大的。
倒是可怜何欢她爹,刚没了妻子,连女儿一面都没见到。
当年这也是个家里的叛逆,扛着枪上过前线,也不顾族老,娶了邦妮她娘
卦师一脉不通亲,结姻必有祸害。
等他从医院出来,发现自己落了个妻离女散的下场,自然是不肯罢休的。
然而何欢身上带了避天机的东西,又不在族谱上,任他如何去找,却也是找不到的。
这个叛逆折腾了一辈子,到最后居然安下心来抄起了佛经,旁人都说,这是打击太大。准备避世了。
于是,在祸患何欢三周岁之前,除了外公“陈先生”,哪个亲人都未曾见过,身上也只有一般卦师的灵力,好像资质平平。
她这辈子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爸爸妈妈,是老头子硬逼着她背的《周易》,从她能不称之为一个累赘开始,就基本上跟着老头子干的事倒斗的营生,在去北城天街之前和之后,她这辈子接触最多的活人都只有三个,老头子,陈先生,何欢。
现在三个人里,一个不知所踪,一个驾鹤西归,唯一一个在眼前能捏住还热乎的,却只管喘气再不管其他的了。
苦思冥想一阵之后,盛爻决定先给何欢弄点吃的。
这世上没有什么问题是食物不能解决的,如果有,就吃一堆好吃的食物。
墓葬和丧仪老头子也没少跟她叨咕,连带着赶尸一脉的许多手艺都是她平日的经济来源,于是,基本上没什么行李的两个姑娘,请了两个月的假,扶灵回乡。
邦妮十一岁,盛爻十四岁,本来她们应该和其他小姑娘一样,穿漂亮衣服,喝奶茶,追爱豆,写写作业,刷刷题的,但是,足够明智送她们上学的长辈们,大概也没有料到,自己赶不上她们的及笄之礼。
当然,盛爻她们家不靠谱的老头子除外。
她们就此做下了一个改变一生的决定。
不知道如果何欢的外祖是不是真的在弥留之际看到了什么,不过,就是这样一趟旅程,让这两个姑娘,离别的女孩所厌弃的生活越来越远。
你把一滴水滴入快满的盆里,可能不会有任何效果,但如果日积月累,这盆水迟早会倾覆开来。人生的轨迹,大概也就是这样慢慢分叉的。
都说风起于青萍之末,似乎确有些道理。虽然盛爻并不确然知道,她们这趟旅行发生了什么,然而,接下来的三年里,她没听过邦妮开一次口。
而她胸口和盛爻一样的那朵彼岸花,则一日日疯狂的生长起来。
盛爻的也一样,邦妮无数次封印压制,全然无果。
直到某一天,盛爻发现邦妮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