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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章 人是色狼,狼是贱人

  沿途,在一家书坊购买了文房四宝,回到夕照山下租住的小院。

  李汝鱼内心很平静,甚至有点想笑,周素怀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他竟然妄图以书道碾压自己,有点恣意了。

  默默的放下刀剑,铺展纸张,研墨,提笔。

  再写了一个滚字。

  李汝鱼盯着纸上的字陷入沉思,同样的字,前后相差不到一个时辰,却已是天壤之别。

  若说在仪制清吏司写的滚字可谓天人之作。

  那么此刻的滚字便泯然众人。

  毫无出彩之处。

  李汝鱼知道,从跟随夫子读书起,自己在书法上就没有什么惊艳的天赋,也谈不上什么造诣,之所以来临安应举艺科,是因为流云楼和那不知名青年的一席谈话。

  坐井观天阔,出井揽山河。

  当时心境激荡波澜壮阔,荡漾起了人生追求梦想,提笔写下那句词后,震惊了自己。

  而在仪制清吏司时,被许鸾和周素怀逼迫不能自已,心境动荡中怒意沸腾,情境合一之下写出了一个酣畅淋漓的滚字。

  但此刻心境平复,写出的字竟然如此平庸。

  李汝鱼不得不深思。

  能写出惊艳字来,显然和当初那一场雷劈离不开关系,小小清晰的说过,杀孙鳏夫后重伤醒来的自己,写下“兰亭集序”四字便引惊雷。

  无疑,当时被雷劈的异人是位书道圣人。

  一位连夫子都服气的圣人。

  所以自己在心境大变的情况下,能写出惊世骇俗的字来,这有些不同寻常——荆轲的十步一杀,是他入梦之后自己才掌控。

  脑海里那颗有形无质的白起之心,亦是白甲将军入梦后所得。

  但这位书道圣人的书法造诣,不需要入梦,只要自己心境出现剧烈波动就可,而且连自己都感觉不到其中的细微变化。

  又想起一事。

  荆轲入梦,是杀了二混子,白甲将军白起入梦,是扇面村被屠,皆是心境大变之时。

  如今心境大变,可成书道大家。

  他日心境再变,自己又会得到什么,或者说又会成为谁?

  李汝鱼淡淡的忧伤着。

  那样的自己,还是自己么,这是个深邃的问题。

  李汝鱼长叹了口气。

  提起笔又写下“坐井观天阔,出井揽山河”,不出意料,和流云楼所写依然天壤之别,这就有些麻烦,应举艺科的时候,自己若是没有相应的心境,如何中举?

  撕掉染了笔墨的纸,李汝鱼收拾了一番,走进厨房准备晚饭。

  一个人的世界是孤独的。

  李汝鱼已习惯。

  最喜欢在这样的孤独世界里,冒出个小萝莉哇呀呀的闹腾几句,简单而快乐,只是那个人儿如今在蜀中,也许快要出蜀中了罢。

  晚饭很简单。

  一碟清炒苦瓜,一份蜀中流传到梓州路的家常麻婆豆腐,李汝鱼从周婶儿那学了做法,倒还算地道,再配上一碗稀饭,也算丰盛。

  花斑的晚餐美好了许多。

  一份完完整整的大猪蹄,不要太香。

  典型的人不如狗。

  李汝鱼从厨房里端了饭出来,愕然站住,饭桌上坐了个小姑娘,一袭红衣,自来熟的坐在凳子上,毫不客气饕餮撕扯着红烧猪蹄。

  花斑伏地咆哮,绿色的眼珠子更多的却是委屈巴巴。

  李汝鱼看了眼那位吃得很是灿烂尽兴的红衣小姑娘,无奈苦笑,轻声道:“那个……”

  红衣小姑娘大咧咧的挥手,“食不言寝不语,此君子也。”

  李汝鱼那个无语,示意花斑安静,等下再给它做一份,端着稀饭坐到红衣小姑娘对面,强忍着笑意,没记错的话,在自己从厨房端猪蹄出来时,花斑是舔过这份猪蹄的。

  李汝鱼默默的吃饭。

  红衣小姑娘风卷残云,两人两个极端。

  片刻后,在花斑近乎绝望的眼神里,红衣小姑娘拿出一方帕擦了擦嘴角,笑眯眯的看着李汝鱼,“好了,你可以说了。”

  李汝鱼没理她,依然安静吃饭。

  红衣小姑娘也恼,双手支肘撑在桌子上,那张精致小脸蛋变形,丑乖丑乖的模样,很有些小小撑着脸看李汝鱼时的光景。

  就这么安静的看着李汝鱼进食。

  一如扇面村时的小小。

  两碗稀饭,一盘苦瓜一盘豆腐尽数入腹后,李汝鱼放下碗筷,将菜盘子叠放在一起,擦拭了嘴角,抬头看着红衣小姑娘,“我们很熟?”

  红衣小姑娘作深思状,“你刚才想说什么?”

  李汝鱼实在不忍告诉她,但看着委屈巴巴的花斑,良心不忍,憋着笑意认真的道:“其实,猪蹄是给花斑吃的。”

  红衣小姑娘看了看那头先前被自己一脚踹飞过的……狼,这应该是狼。

  也一脸认真的道:“我知道。”

  李汝鱼咳嗽一声,“在端出厨房前,它添过,你可能不知道,狼或者狗都有这种习性,宣示自己的拥有权。”

  红衣小姑娘想也不想,“我知——”

  话没落地,猛然站起,愤怒的拍着桌子,“李汝鱼,我杀了——”

  又没说完。

  小姑娘猛然转身,冲到外面吐了个天昏地暗。

  李汝鱼苦笑摇头。

  略略有些奇怪,昨日还恨不得一剑戳死自己的小煞星,怎的今日像个串门的小姐姐,而且,她还知道了自己的名字?

  红衣小姑娘吐了个天翻地覆,胃好不容易舒服了些,抬头看见门口的花斑摇着尾巴盯着自己,那双已无凶光的眸子里不再是委屈巴巴的样子,而是——

  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幸灾乐祸。

  那眼神哪里是一条狼了,分明就是一个人,情绪表达得不要太清晰。

  小姑娘心里苦啊,这狼也不是个好东西!

  人和狼,都不是东西。

  人是色狼,狼是贱人。

  要不是想起先生的叮嘱,红衣小姑娘几乎就要拔剑杀了这对不是东西的人狼,撂下一句狠话,没甚气势的溜了。

  “李汝鱼,总有一天我要剥了你家的贱狼。”

  李汝鱼翻了个白眼,“我会先剥光了你。”

  小姑娘大羞,“龌蹉!”

  跑的没影了。

  李汝鱼哭笑不得,哪里龌蹉了,那颗小脑袋瓜子到底在想什么?

  旋即恍然。

  她以为自己说的是剥光她衣服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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