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死刑
还记得二〇〇一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中央电视台用三个多小时的时间直播重庆、常德两处法庭对“杀人狂魔”张君的公开审判,中间还插播了侦破此案的一些重要细节。节目制作得比同类题材的电视剧还要精彩。法庭最后宣判了对十四个人的死刑,让亿万百姓亲身感受到了什么叫“官法如炉”。张君等人的小命要回炉再造了!
但,以后执行死刑的过程,不知为什么没有播报。他们的罪恶以及这桩系列抢劫杀人大案,只有在他们的死刑得到执行后才算画上句号。人们目睹了他们杀人,也应该见证他们的死刑,才能更深刻地体会法律的尊严——这是一种没有感情的智慧。古人讲“刑,百姓之命”,“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惠,惠又生于力”。法律的程序越是为民众所熟知,就越有约束力。
几乎就在这前后,在太平洋的另一侧美国,要对六年前制造了一百六十八人死亡、五百多人受伤的俄克拉荷马大爆炸的凶犯蒂莫西·麦克维执行死刑。按以往惯例,美国只能允许有三十多个人目睹死刑执行的全过程,且不准携带任何拍摄器材。此次死刑却破例进行电视直播,声称“可以畅通无阻地满足人们对此次死刑执行过程的参与欲望,让美国观众乃至全球观众都能看到这一档极其精彩和令人亢奋的节目”。如果有人不满足于从电视上目击死刑执行过程,还可以到现场亲眼目睹。一时间,成千上万的记者、观看者和示威者云集死刑执行地特雷霍特市,各路商家也大肆炒作,把死刑的执行视作捞钱的好机会。当地假日酒店的二百二十七个房间早已预订一空,其他的宾馆、饭店也全部爆满……过去只是一个小镇的特雷霍特,一下子变得比过节还热闹,财源滚滚。
人们为什么会对观看执行死刑有这么大的兴趣呢?这让我想起前不久亲眼见识的死刑执行过程,现在把它写出来,请读者诸君看看它真的是那么有意思吗?今年三月初,我应外地朋友之邀参与策划一部公安题材的作品,获准去看“毙人”。上午八点钟,法院一上班我们便跟着警车去看守所提犯人。犯人有两名,都是小个子,且都很年轻。一个姓沈,只有二十四岁,面目粗邪,几个月前他为一户人家装修新房,主家对装修质量不满意,从应付的装修费中扣下一千元,并叫他返修某个地方。他心中有气,带着一把菜刀来到主家,见只有年轻的女主人在,就将其打昏,正欲强奸的时候,那女子又醒转过来,沈某便挥刀将其砍死。另一个姓刘,二十一岁,面目还有几分清俊,看上去不像个杀人犯,可他杀人的时候却不眨眼。有一天他碰到个外地人问路,脑袋一热(或者叫一混)认为那人身上有钱,就掏出刀子把对方给捅死了。最后却只从死者身上搜出了一千多元钱。
两个案情就是这么简单,杀人动机和杀人手段也可以说是极其愚蠢和残忍。警察将他们的手铐、脚镣打开,换上法院的手铐、脚镣。因为看守所死刑犯的手铐、脚镣用螺丝拧得很紧,开启不容易。而法院的手铐、脚镣是可以用钥匙打开的,等一下验明正身和押赴刑场的时候,拆卸起来方便。沈、刘二人知道自己的死期已到,却显不出有什么恐惧、沮丧或失态之相,偶尔还和警察搭讪两句闲话。法院的人和看守所的人在一个大本子上办理了交接手续,这应该就是他们的“生死簿”,名字从这个本子上一勾掉,就算是从人间彻底消失了!
他们被押上警车,一步步地向死亡靠近。看守所在城市的西部,法院则在城市的东部,警车要横穿大半个城市,又正值交通最拥挤的时候,警笛发出刺耳的尖响,长鸣不止……权当是拉着两个就要执行死刑的人游街示众。车队回到法院就立即开庭,庭长宣布了法律对沈、刘二人的最后裁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法警将他们押到法庭外面的回廊里坐下,问他们有什么遗嘱。刘某低声嘟囔了几句,法警一一记录下来。沈某则没有什么可说的,却向法警要烟抽,法警把一支香烟放进他的嘴里,并为他点着火。等他们说完了想说的话,吸完了在世间的最后一支香烟,法警便打开他们的手铐,改用细麻绳,把他们的双手背到后面和脖子捆在一起——这就是人们见惯了的“五花大绑”。人被这样一绑,就露出了死相,脑袋只能低着,如果在行刑的时候想叫喊,法警一拉麻绳他们就得闭嘴。法警一边捆还一边问他们:“行吗?紧不紧?”他们顺从地配合着,好像怎么摆弄都行,已经没有当初行凶杀人时的杀气了,一副大大咧咧、听天由命的样子。但不再说话,脸上的神情也略显沉滞。
过去有些犯人,一听到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有的瘫软,有的立刻“瞳仁转背”双目失明,还有的故意喊唱一两句,以壮胆或表示自己不怕死。故意装出不怕死,恰恰表明还是怕死。而现在的死囚,大都像沈、刘这样持一种无所谓的麻木态度,死就死,活就活,活得愚蠢,死得糊涂,视生命如儿戏。我以为这才是最可怕的,正因为对死无知,所以才会乱杀人,最终导致自己被杀……真应该让更多的人观看死刑执行过程,接受关于死亡的教育。不重视死,又焉能珍惜生?
警笛重新响起,共有九辆车,一个不算小的车队送他们上路了。我有些感动,不管怎样他们也是两条生命,法律能用这样的阵势为他们送行,也算对得起他们曾经到这个世界上走了一遭。一路上所有的行人和车辆都为这个车队让路,大家似乎知道这个车队要去干什么。警车在前面引导着出了市,一直跑到远郊,七拐八绕地驶上一条坎坎坷坷的土道,碾起了扑天的黄尘。车队最后停在一块荒草地上,这里荒僻有余,却实在没有想象中的刑场气氛。法警跟我解释说:“咱们不像美国,美国哪儿执行死刑,哪儿就热闹,就发财。咱们的人认为毙人的地方晦气,谁也不愿意让刑场靠近自己,就只好先在这个地方凑合着。”我有些惋惜,不知是为法律,还是为这两个即将要告别现实世界的人。这么齐备威严的死刑执行仪式,最后竟结束在这样一个偏僻荒芜的地方。
沈、刘从警车里被拉出来了,警察让他们在荒地上面南跪下——犯了罪的人都得要跪着迎接死,是被强迫作最后的谢罪吗?我发现在刘某的后背左侧画着一个白色的圆圈儿,而沈某的后背上则没有。法院的院长告诉我:“白圈是医生画的,那是心脏的位置,便于行刑者瞄准。因为他不是汉民,枪决时要打心脏,然后还要把他的尸体交还给他的家人,按着他们民族的习俗去安葬。”这时我很想看看两名死囚的脸,却不可能了,因为不能站到他们的前面去。两名法警端着步枪在他们的后面站好,旁边一声令下,枪响了。
沈某一声未吭就斜着扑倒在地,子弹从他的后脑打进去,嘴变成一个血窟窿,鲜血汩汩而出,在干草地上画出一道暗红,正好和他的尸体组成一个不规则的“人”字。刘某由于是打心脏,虽然身子也向前扑了下去,但并没有死,还在抽搐、扭动。一法警持手枪又朝他的心脏补了一枪,这下他不仅没有死,反倒发出了一种呻吟声!这种哼哼唧唧的呻吟声,始终是一个节奏,没有起伏,呆板而刺耳,简直不像是从生命体里发出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刑场上鸦雀无声,大家默默地等了一会儿,大概都没有想到刘某的心脏会有这般强劲的生命力。他仍在一声接一声地哼哼,为了尽快结束他的痛苦,法警又用步枪对准他的后脑补了一下,只见他身子一颤,地上冒起一股白烟,便不再动,也不再出声。两条邪恶的生命才算真正结束!
我说不清当时心里是什么感觉,怪怪的极不舒服。提前做好了会呕吐的准备,却并没有呕吐。也许还有些惋惜,却不一定是为这两个人,而是为人的生命,就这么简单地从人间消亡了?沈的尸体被送往火化场,刘的尸体被送到大路边交给他的家属,大家也都各乘自己的车散去,继续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