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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胭脂楼

争霸从山贼开始 纸包不住火 4857 2021-08-07 18:58

  这卓瑾寒绝对算是个狂人。

  洪大戈看待问题比常人不同。

  前世他也曾看过些报道,有些天才就是因为不被人理解,最终成为人们眼中的疯子。

  卓瑾寒似乎就像是这么个人。

  他能猜题,并且屡猜屡中,说明绝对有真才实学。

  他曾前往大汉求官,说明有出人头地的想法。

  然而命运多舛,连枕边人都不愿跟他在一起而去找了个杀猪的做露水鸳鸯,这种打击,对于一个天才来说简直是五雷轰顶。

  洪大戈忽然觉得此人或许对自己有大用。

  屠夫之死,他那姘头疯了,肯定不是巧合。

  如果一切都是卓瑾寒设计,这个人太可怕了。

  而且洪大戈还把握到一点。

  为何他吐露替考事件,偏偏被微服私访的巡抚撞到?

  难道这一切都是卓瑾寒设计好的?

  如果是那就实在太可怕了。

  这是个有着料敌机先、洞穿人心并且极其擅长布局的谋略型人才。

  但从陈志昂表述,洪大戈脑海中浮现出两人。

  前世三国里面郭嘉与贾诩。

  这个卓瑾寒像极了两人的综合体。

  “密切关注卓瑾寒情况,一旦醒来,第一时间跟我汇报。”

  洪大戈郑重交待。

  让陈志昂退下去,洪大戈感觉身心轻松起来。

  果然,神奇卦签还是非常靠谱的嘛。

  或许自己能不能拿解元的契机还真在这个卓瑾寒身上。

  找到卓瑾寒,洪大戈心情轻松许多,交待了让陈志昂务必好生照料,他身形一闪便出了裁缝铺。

  来到一条较为繁华的大街,很快他就找到洪字号车行的黄包车。

  找到一辆,他坐上去,那拉车的脚夫并不知道洪大戈真实身份,热情的询问道;“这位公子去哪?”

  “这郡府哪家花楼最热闹?”

  按捺住激荡的心神,洪大戈故意装得老经事故问道。

  那车夫露出会心一笑,拉起车,边走边介绍道;“要说咱悟孝郡的花楼当然比不得江泰两州,不过也独有特色,最有意思的还属望月楼,在城西,您得转两趟车,估计得半个时辰到。另外就是胭脂楼,新开的店子,据说有花魁坐镇,里面姿色不错,涵盖大江南北各地的美人儿,只是根基不稳,如果有个一年半载怕是能把望月楼比下去。”

  “那过去要多久?”

  “按这个路程得转趟车,半个时辰左右吧。”

  “行,那就去胭脂楼。”

  洪大戈翻手准备丢粒银豆豆,又怕暴露身份,翻来覆去身上倒是只有些银票,叹口气,总归是自家生意,于是丢了张一千两宝钞过去。

  那车夫接过,脸色倒也平静,拱手道;“咱先把工资送到中转点,那里有咱车行的账房,到时候把钱给您找开。”

  “不用找了,赏你的。”

  “那可不行,咱车行有规矩,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您要是真赏,回头给个好评就是。”

  那车夫收好银票,把毛巾往嘴里一咬,迈足力气拉着小黄包车风驰电掣抄小路离去。

  路上洪大戈又问了些车行的生意,譬如待遇怎么样,有没有为难,包括一个月能赚多少。

  让他比较欣慰的是胡快做生意倒算良心,车夫的薪资分三部分,一两银子的固定底薪,加上拉客的跑单会给一定补贴,在到每月根据好评还有额外奖励。

  如今这车马行刚刚流行,生意还真不赖,只要肯吃苦肯做,一天最多的时候能拿二两银子。这让很多苦哈哈们欣喜若狂,像沿海一带去码头帮忙卸货,一天拼死累活也就赚得二十文钱,这可足足提高了十倍,另外固定底薪也有个基本保障。

  所以车夫们很自觉遵守车行规矩。

  因为他们明白,自己除了一身力气什么都没有,车行在,他们能落得好处还能赚钱,车行若不在,他们连吃饱饭的机会都没有。

  听到车夫由衷的感慨日子好过,洪大戈心里也很是欣慰。

  他知道现在车马行是唯一还在亏钱的生意,但他并不准备去降低这些底层车夫们的待遇,反而会在后续提供更多的福利。

  这点没人懂,包括胡快、殷桃都不懂。

  他们搞不懂洪大戈为何要去大量招收脚夫,洪字号的生意开到哪,哪就有车马行的脚夫,现在初步统计在职的脚夫都已经快破三千人,每个月光是花销就得支出好几万两银子,这让胡快很心疼。

  不过洪大戈坚持的事向来乾坤独断。

  他深知“人心”二字,只要跟着你的觉得值,能赚钱,能过上好日子,他们的底线、原则就会变得难以想象。等到合适的时机,这些最底层的脚夫会成为洪字号商会各个产业最核心的一环。

  因为后期他要开始创办快递、外卖等概念,这些脚夫便会多元化。

  洪大戈看得很深远,一旦快递、外卖的出现,势必会引来帮派、镖局的眼红。明面上自己能走官府的路子,可也得自身拳头硬。

  如果一旦引发冲突,影响到数千车夫的力气。

  这些人别的没有,只有一身力气,抱起团来还真不是小觑的力量。

  又闲聊了些这悟孝郡,半个时辰左右,洪大戈到了目的地,新开的胭脂楼。

  这家青楼单从外观来看还真不错,足足有大五层,外面挂着红色灯笼,人来人往,不断有老鸨、龟公领着出入客人,热闹繁华果然不是那些野鸡店能相比。

  一个人站在胭脂楼外,洪大戈心中还是有那么点忐忑的。

  毕竟他跟前世不同。

  那会孤家寡人,现在家中可是有贤妻王羞妹。

  只是既然来到古代,不去见识一番,未免人生太不圆满。

  站在街巷中,洪大戈内心头一次陷入挣扎。

  主要是道德与良心的交锋,他心中那两个小鹿正在玩命搏命乱跳,直到肩膀被人重重拍了一下。

  “看兄台这身打扮,也不似穷酸,为何在这角落躲着,不去里头一番见识?”

  这是个胖子,身上的衣裳被圆滚滚的肚皮撑得像个大西瓜,白白胖胖的脸上长着几颗青春痘,尤其双小眼睛看着很有喜感,像绿豆大小,不仔细看还以为闭着眼。

  “你不也在这躲着。”

  洪大戈没好气回驳。

  这胖子他早就注意到,躲在另一个街巷中探头探脑,一看也不是什么好鸟。

  只是...为什么要用“也”了。

  “唉,别说,烦死了。”

  “原本今晚本公子想去望月楼,正想找那个小白姑娘,听说被人给包了,本公子不服气,冲进那屋一瞧,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那胖子恨恨道;“翻小白姑娘牌子的是我爹!”

  “你说这逛个青楼还能碰上自家老子是什么心情?他娘的,我老子也不是东西,还跟儿子抢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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