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何谓罗马共和制?
90.何谓罗马共和制?
罗马共和制是古罗马在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27年之间的政体。三权分立为其主要特征:
王权:两名执政官,掌管国内事物,指挥军队作战。一年一任,不得连任。由百人议会中选出。两名执政官权力平等,如遇非常时期,设独裁官(又称狄克推多)代替两名执政官,任期仅为半年,独裁官有24名扈从,肩苛插战斧的一束,此权标就是法西斯的来源。
贵族:元老院、百人队会议、库里亚会议继续保留,但库里亚会议形同虚设,百人队会议仍是富人占优势,所提议案要经元老院批准,所以元老院是实权机关,300名终身职的元老是贵族势力的坚实堡垒,他们掌管着国库的运作和一切对外事宜。
平民:公元前494年设立的保民官一年一任且必须由贫民中选出,初为2名,后增至10名。此官职是为保护平民的利益而设的,凡是不利于平民利益的行为、法令等,保民官都有权力予以否决,保民官的人身与其否决权神圣不可侵犯,其权力以后又进一步扩大。
除此之外,还设立财务官、市政官和大法官。均为一年一任,不得连任。三权分立是古罗马共和国的基本政治体系,也是被后人认为古代最经典的政治体系之一。这种结合了君主、议会、共和三种政体基本特点的体制为其称霸一方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