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0章 小乞丐6
女人见两孩子这么懂事,脸上的笑意更甚,竟难得好心的进了屋,从屋里翻出了两件破旧的外套给云初和尤心。
云初正在想,要怎么开口向这两个周扒皮要衣服,没想到还没说,女人就先会了意,主动给了她们衣服,虽然这衣服一看就是她不穿的,不仅旧而且还破了洞,看起来也像很久没洗过的,但比起车厢里的那条旧毛毯还是要好上一些的,云初冷淡的脸上露出了受宠若惊的表情,水润的眼睛慢慢积蓄起了泪水,她用力吸了吸鼻子,让本就通红的鼻头更加红艳艳的,哽咽道:“谢谢阿姨,阿姨你真好。”
尤心不明白云初为什么要哭,对着云初眨巴了几下眼睛,眼中满是不解,伸出小手,替云初拭去了眼角的泪,声如蚊蚋道:“姐姐不哭。”
云初的身体轻轻一颤,她故意在女人面前哭,也只是想让女人对她放松警惕,让女人觉得她对女人的小恩小惠感恩戴德,哪怕她知道女人是假好心,她也要装作不知情,这样女人就不会跟她撕破脸,继续假好心,云初也能为她和尤心多谋点福利。
云初知道剧情中,女人和男人一开始对两姐妹还算过得去,起码饭吃得饱,衣服穿得暖,只是后来野心越来越大,才会接二连三的做出令人发指的残忍举动。
尤心也算是他们收养的第一个孩子,多少还是有点特别的,云初现在就是要加重这一丝特别,才主动示的好。
女人被云初的小眼神弄得心都软了一分,假仁假意的也抬起手,去抹云初另一边脸上的泪水,唉了一声,道:“傻丫头,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你好好跟着我们,我们会对你很好的,肯定比你那什么舅舅舅妈要好,所以你就放心的跟着我们吧,以后你就叫我大姨,那是你大叔。”
“大姨。”云初乖乖的叫了一声,虽然看不惯男人,云初还是很配合的朝男人的方向看了一眼,“大叔。”
男人用鼻子回了她一声,显得很不屑。
云初也不理会男人态度恶劣,拉着尤心,低头小声教尤心,“妹妹,叫大姨。”
尤心现在还不知道这两夫妻的用心险恶,她只相信尤可,姐姐让她叫人,她就乖乖叫人,“大姨。”
叫完之后,尤心就不好意思的躲在云初身后,她本来胆子就小,不擅长与人交际,能叫人就已经很给面子了。
女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自以为自己的怀柔政策达到了极致,相当有用,这两个野丫头已经对她感激涕零了,就差喊她妈了,要不是她有儿子,怕儿子吃醋,她还真愿望让这两丫头喊她妈,那样更亲近,也便以后更容易控制。
一旁的男人嫌弃的啧了一声嘴,倒也没说什么讽刺的话,他和女人没通过气,但也明白女人的用意,不就是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白脸嘛,他不至于蠢到这个时候去说下女人面子的话。
男人和女人都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眼下人也到了,两口子恨不得她们马上能给他们赚钱,所以当天下午,两人就开着那辆即将报废的小破货车开到了小县城里,然后挑了个步行街口就把两人放下了。
说这里是步行街口,那也只是相对意义上的,这里只是个小县城,面积不大,人口也不多,这里的步行街也就百来米,一眼就望得到头。
今天是星期六,人还是挺多的,虽然这两边的商店一眼都能看尽卖的是什么东西,不过也架不住人们的热情。
在车上的时候,女人就一直叮嘱两人机灵点,软话硬话都过了一遍,总之汇成一句话就是,尽量装得可怜一点来博取同情心,把好心人给的钱全都交给他们就是了。
云初不住的点头,表明自己听得很认真,尤心神游在外,一副完全没听懂的模样,也不需要她听懂,她只需要跟着自己就可以了。
下了车,男人就开着车绝尘而去,不带一丝留恋,那滚滚的浓烟差点没把云初当场送走。
云初牵着尤心的手,先去最近的文具店里要了一支粉笔,本来她是要找女人要的,但女人竟然问她,粉笔是什么东西,云初就歇了问她要东西的心思。
文具店老板看云初和尤心的年纪小,以为两人是要拿去玩的,有点不愿意给,但听云初说是要写点东西,不是拿来玩,老板又看她们穿得破破烂烂的,起了侧隐之心,便找了一些没用的粉笔给了云初。
云初牵着尤心,到了步行街中间,这里是一个路口,往里拐也是一条街,不过这条街背光,人很少,但人少总好过没有,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云初当然是不愿意乞讨的,可是眼下她和尤心身无分文,年纪又小,就算要去做小工都没人要,虽然欺骗路人的善良是可耻的,可是眼下云初也顾不得可耻不可耻了,她今天要是和尤心要不到钱,晚上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吃不上饭是小,说不定还会挨上一顿毒打,她到是能跑,可尤心跑不快啊。
云初拉着尤心坐了下来,也不嫌地上脏。
尤心不明所以的望着云初,眼里写满了疑惑,仿佛在问云初,她们为什么要坐在这里,云初抬起手,拍了拍她的头,道:“今天天气不错,我们在这里晒晒太阳。”
尤心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云初从兜里摸了一个粉笔头递给她,道:“你拿去,在旁边的地上画画。”
尤心眨巴了几下眼睛,犹豫了两秒后,接过粉笔头,就乖乖的蹲在一旁画了起来。
云初也不指望她能画个什么,就只是给尤心打发时间的,云初的兜里揣着一兜的粉笔头,把她的裤兜都给撑得鼓鼓的,里面什么颜色都有,但全都是用剩下的,长短不一,云初挑了一截有半指长的白色粉笔,然后开始在地上写字。
云初对字一向没什么要求,只要写得不难看就行,她不常用粉笔,不过她现在的身体,也不过是一个才十一岁的小女孩,能用粉笔写出她认为不难看的字,那在别人眼里,就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