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完这点活累的气喘吁吁的躺在沙发上,尼玛的,这个身体真是糠,这点活就受不了。
暗中下决心,首先要做的就是挣钱交房租,然后再找个稳定的工作上班,还要减肥,这一身肥肉真是累赘,身上的这些什么劳什子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关节炎、痛风冠心病都和这一身肥胖有关,减减肥,再通过自己的治疗后应该有所好转。
前世地球十六岁当兵之前,他生活在一个大山里,是爷爷从山沟里把他捡来养大的,从小他就跟着爷爷和山里的那些邻居住在一起。
那些邻居都是些形形色色的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而且都是单身,他们和爷爷一样,经常在某一天突然出门,然后又在某一天突然出现,少则一个月,多则半年。
爷爷出门时就把他托付给那些在家没有出门的邻居。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事情让他做,从小就跟着他们学习各种本领。
后来爷爷才告诉他,他们是一个国家成立的一个特工组织,叫正义盟,他们住的山里是组织其中的一个特殊工作基地,他们每次出门都是执行任务去了。
十六岁那年,在爷爷和山里那些邻居的建议下,决定让去他当兵,为国家做贡献,于是他被爷爷送往部队,凭借他的超人的素质和才能,不到半年就进入了特种部队,一年后,进入了号称华夏第一牛b的苍鹰特种部队,从此开始了传奇的兵王生涯。
虽然灵魂穿越到这里,好在前世的记忆没有抹去,凭借自己前世炎黄国万神医的第一关门弟子的身份,治疗些小病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一身本领暂时无法全部施展,心有余而立不足啊,能通过自我治疗,改造成一个正常的健康之人就是巨大的成功了。
减肥和治疗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现在首要任务去找个工作去交房租,最好是能当天拿钱的临时工作。
他拿起床头的一个破旧落后的手机,翻找着为数不多的手机联系人,竟然还有慕凝雪的号码,不过早已经换号联系不到了,之所以留着号码只是为了心中那残存的爱情记忆而已。
林飞暗骂“自己”,这么美丽的女子都不知道珍惜,离开了又要死要活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有一个人是经常联系的,也是他唯一联系的同学,是他高中同学,也是老乡,叫朱华,在离这不远的北江市工作,不是什么白领精英,是个油子,整天干这干那,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至今也是一事无成。
林飞拨通了他的手机。
“林飞?你还活着?!”对面传来惊讶的声音。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活着你很奇怪吗?!”林飞没好气的说道。
“呵呵,前几天喝酒的时候,你可是要死要活的,当时就要投江自杀,吓得我可不轻,我就知道你没这个胆量,你那天一定是喝多了吧?”
林飞记忆中好像没有这回事,当时一定是狂醉断片了。
估计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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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没想到的是他认识的林飞确实有胆量的死了,现在和他说话的是另外一个灵魂穿越来的人。
“喝的确实很多,都忘了怎么回事了,对了华子,我现在想找个工作,我知道你认识的人多,能不能给我出个主意?
说实话,在以前的地球上时,林飞从没有生活在市井之中,十六前在山里,后十五年当兵,想过简单的平民生活退役后却不幸的死去,前世对于市井生活他的经验为零。
今生的前身混迹于市井,虽然经验丰富,但很多这方面的记忆都已经模糊忘却,或者说现在传承的记忆也许只是一部分,是他脑海中比较深刻的记忆,有些事情可能遗忘或者没有传承下来,也可能是暂时没有完全恢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晚喝了三瓶白酒和一百粒头孢胶囊的缘故,或许把脑子搞坏了。
“太阳从西边升起来了还是我幻听了?你小子竟然还想找工作?”
“我现在连饭都吃不上了,当然要找工作挣点钱啊。”
“你说你来到这里以后找了不下二十个工作吧,有好多都是我介绍的,你哪一个能干长了?不是旷工就是干不了,我都不敢给你介绍了,现在我见了那些给你托关系找工作的人都不好意思,他们都怪我找的人不靠谱,你如今还想着让我给你找工作?你可拉倒吧!”
林飞无语,这个前身连狐朋狗友都嫌弃了,真是当代好青年啊!
“我只是让你出个主意而已,至于找工作的事,当然是自己亲力亲为了。”
“你能干什么呢?!你坐过大牢,好的地方不会要你,一般的地方你又嫌这嫌那,以前干餐厅服务员你嫌累,说身上有痛风走不了路。干销售你嫌给人说好话嘴巴疼,还拉不下脸。去干车间干活你嫌累而且工时长,没空闲时间愉快的玩耍……”
朱华果然很了解林飞。
我靠!我这个死胖子,真是一身无可救药的臭毛病啊!
林飞又骂了穿越前的“自己”。
“我是认真的,就是想问你,有没有按天结算工资的?”
“有是有,不过你干不了,临时保姆,发传单、临时民工……,我知道的这些好像都有按天结算的。”
“哪个工资更高呢?”
“当然是民工了,老兄,你体力太差,走路都成问题,怎么可能去工地干重活?以前干餐厅服务员你都嫌累!”
林飞立刻决定了,“就干民工,你知不知道哪个工地临时招人?”
“真的假的,你是不是又想绕我借钱给你?我可没有钱啊!我的孩子还要交学费、辅导费……你上次借我的五百块钱还没还给我吧,鉴于咱俩多年的感情,我也不要了……”朱华赶紧说道。
“我不借你的钱,而且我有了钱一定会还你。”
“你是认真的?”朱华愕然。
“当然!”
“其实你住的山水镇是现在北江市政府重点发展的地方,很多旧建筑都拆迁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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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缺民工的地方,你去转一转保证能找到临时工作。”
“好的,谢谢了。”
“再见哥们!”朱华赶紧挂了电话。
说干就干,绝不拖泥带水,林飞的军人干练气质立刻显露出来,他拿起仅剩的三枚硬币,换了身衣服立即出门。
脚下的疼痛感愈加强烈,不过林飞怎么可能惧怕疼痛?前世自己被几个子弹射穿的疼痛都能忍受,这个小小的痛风怎么可能威胁得了他?!
不过话虽如此,虚弱的身体从五楼走到一楼后,竟然脸冒虚汗气喘吁吁,踏马的,这是什么破身体啊!
这个身体去当民工可真不行啊,但没别的办法了,既然承诺了要今晚上给包租婆一个月的房租就一定要做到。
做人诚信为本,这是林飞前世的做人的基本信条。
不管以前这个超级傻逼废物怎么样,但他已经死去,现在身体的灵魂是傲骨兵王!林飞要按照他自己的意念和准则,重新做人!
天空阴沉沉的,好像又要下雨,昨日的雨水还没蒸发,筒子楼下面年久失修的坑洼土地更显得泥泞。
筒子楼下面有几个店铺,都是租住的居民开的。
一个瘦瘦的老头颠颠的从一个小卖部冲了出来,满脸堆笑道:“林飞老弟这是干什么去啊?”
林飞的记忆中他叫李福,回道:“吆,是福哥啊,我出去一下。”
“那个……”瘦老头李福搓了搓手,“昨天晚上你赊了三瓶白酒,说今天给我的,你看你现在……”
靠,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这个死胖子看来对欠钱都是选择性失忆啊,是不是本来就不想还人家的,那三瓶白酒就是自杀用的,死了就不用还了啊。
“老福哥,我晚上给你怎样?”
李福脸一绿,昨晚自己喝多脑子傻逼了,整个筒子楼谁不知道这个渣子的德行啊,昨晚被他声情并茂的哭诉和一把眼泪迷惑了,说什么昨天是父亲四周年的祭日,要买好酒祭奠父亲,醉酒的自己一听善心大发,就把白酒赊给他了。
胖子不会想赖账吧,这可怎么办,老伴已经狂骂了他整整一晚上了。
“老弟啊,我是小本买卖,经不起折腾的。”
林飞很无奈,和包租婆一样,别人都不信他的鬼话啊,看来以前这货信誉实在太差了。
但是没办法,自己真没钱啊,“老福哥,晚上一定给你钱,现在我有些急事要办,先走了哈……”说完在李福惨兮兮的目光中溜走了。
林飞暗叹:这是什么事啊。
现在真没有钱,还是先闪人吧!
这时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好饿!
前世的林飞当兵前在山里时被邻居狼叔在最恶劣的环境下生存训练,七天不喝水不吃饭一点事也没有,后来当兵执行任务,有次自己追捕一个逃到荒漠的国际通缉要犯,仅靠一壶水和几个馒头便在沙漠中搜寻了二十多天,直到把通缉犯抓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