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1章 893.被错误的证词
主审法官现在也是被震惊到了,他连忙问着电视屏幕中的刘傅遥:“小朋友,刚才这个叔叔说的话你听到了吗?你是看到一个长头发的人吗?而不是看到你爸爸杀了人?”
但是,现在的刘傅遥却是显得更加吃力。她不断地打着哈欠,对于主审法官的话更是一句都不回答。
眼看着,她就已经趴在暮大梅的怀中深深地睡了过去。
“那个,法官啊,小孩子已经累了。今天还是就到这里吧?”
陈中慧对着电视屏幕,有些为难地看了一眼刘傅遥,开口说道。
暮大梅也是点点头,说道:“是啊,现在小遥很累了。法官,我能把这孩子送回去休息吗?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下次再问怎么样?”
说实话,现在法者鸩真的还没有问够!
这个孩子出庭之后明明还可以问出很多问题,但是没想到那么快就困了?她不是精神压力大吗?精神压力大怎么会那么容易犯困?
虽然心中还有疑惑,但是主审法官却是毫不犹豫地落下了法庭锤,批准其下去休息。
电视屏幕关闭,法者鸩的嘴角抽了抽。
他转过头,看了看旁听席上的蜜律。而蜜律现在也是显得有些紧张,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
当下,法者鸩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后,双手再次,压在了辩护人席位上。
“尊敬的法官,希望刚才刘傅遥小朋友的每一句证词您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现在已经证明,杀死姬铭宣女士的人只是一个‘有着长头发’的人。但并不是说这个人就是我的委托人!”
“反对。正如同辩护律师刚刚说过的,对于本案的嫌疑人刘傅兰卿来说,他最显眼的特征就是那一头长发。因此他的女儿的这份证言其实并没有任何的错误。”
理所当然的,法者鸩知道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容易解决。他转过头看着那边的贾公正,大声说道:“贾检察官,刚才小遥的证词您应该还没有忘记吧?在证词之后,她有这么说过一句话――”
“姬阿姨打了那个人一下,很疼疼的。然后,那个人就打了一下姬阿姨,然后走过去,用肚子撞了一下姬阿姨,然后姬阿姨就躺在地上,睡觉了。”
贾公正并没有对此进行否认。而主审法官看了看刚才的证言记录,也是对此点头同意。
法者鸩重新拿出案件现场的平面地图,在西边的楼道口点了点,说道:“根据小遥的说法,她是听到楼下传来声响之后,下了楼,刚刚好看到案发那一幕。因此可以断定,在案件发生的那一刻她人在楼梯口。也就是在整个平面图的西边。”
“而本案的凶手和被害人的位置则是在东边靠近壁炉的地方,两个人的位置和小遥的视线呈一条直线。并且嫌疑人是面对小遥,被害人是背对小遥的。”
“因此,我们就能够明白,为什么小遥会说出‘撞’这样一个看起来根本就不致命的动作。理由很简单,那是因为被害人当时是背对小遥,而当嫌疑人拿着刀刺向被害人胸口的时候,从小遥的位置根本就看不到菜刀。所以,小遥才会说是‘撞’,而不是捅或是刺这种形容词。并且,其证词中也没有出现刀具。这全都是因为她根本就没有看到!”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小遥却会注意到凶手背后的头发?如果她能够注意到头发的话,难道不应该先注意到那是自己亲生父亲的脸吗?在这种情况下,小遥竟然还会先认头发再认脸,这根本就说明了当时刺杀被害人的根本就不是我的委托人!”
法者鸩知道,自己的这个理论并非完美。想要推翻的话根本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理由很简单,就是小遥打小就被带走,和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很短,很可能对刘傅兰卿的脸十分陌生,所以才会先看出头发进行指认。
所以,这个理由完全就是拖延时间……尽可能地拖延!
那边,贾公正已经开始针对法者鸩的这个主张进行反驳,法者鸩让他说,同时插科打诨一下。
但是他却需要使用这些时间来进行思考!
思考,努力思考,仔细思考!
好好考虑一下,现在还有什么地方有问题?那个小证人为数不多的证词之中,究竟哪里还有东西可以用来指示现在的问题所在?
想……好好地想一下……尽快想……努力想!
――姬阿姨打了对方一下,然后对方也打了姬阿姨一下――
这句证词中应该是那个凶手用铁锤砸中姬铭宣下巴的证词。
――对方撞姬阿姨――
这应该就是指凶手用刀刺中姬铭宣胸口的瞬间。因为刀子被姬铭宣的身体挡住,刘傅遥没有看到,所以就称之为撞。
嗯……嗯?等一下。
这句证词,好像有点不对?
那个小丫头是这么说的吗?
……不,不对!她不是这么说的……她完全就不是这么说的!
那个小丫头是怎么说的?……她,是这么说的!
“反对!”
双手抬起,重重地,拍在了桌面之上。
这一声拍打直接打断了对面正在慷慨激昂的贾公正,也是让整个法庭的视线再一次地全部转移到法者鸩这一边来。
“错了……原来……全部都错了。”
“没有想到,我们竟然犯了这么一个严重的错误……我们竟然犯了这么一个可怕的错误!”
在法者鸩自言自语的时候,贾公正却是放下手中的文件,冷冷道:“辩护律师,你现在是不是还想要强行辩驳什么东西?就如同我刚才所说的,希望你现在所说的话能够保持一些理性,至少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你的理论。”
法者鸩直起身,看着贾公正,却是轻轻地摇了摇头,缓缓说道:“贾检察官,我刚刚才发现,我们的这场庭审,可能本身的性质就已经错了。我们,很可能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一个可以彻底改变这一场审判性质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