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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杀手,剑客,王妃,长枪

  吕云澄是个喜欢安定的人,并不特别喜欢旅游。

  就算出去玩,要么是柔风甘雨、烟波缥缈的江南水乡,要么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边塞大漠是很少来的。

  但不管多么不喜欢风沙,也必须承认大漠黄沙的寥廓壮美。

  投笔从戎的文人骚客至此,灵感来了,挥毫泼墨,便是传世名篇。

  若说形容大漠风光,最经典的莫过于王摩诘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但吕云澄却更加喜欢诗圣的“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

  不仅是因为筑基的武功来自于铁血大旗门,还因为……好吧,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黄沙大漠很壮美,但吃沙子可就难受了。

  吕云澄少见的换下了最喜欢的紫袍和白袍,换上了一套“沙漠套装”。

  可惜的是,大漠里既没有龙门客栈,也没有精绝古城,连沙漠行军蚁都看不到。

  吕云澄这种喜欢享受的人,自然不会去鸟不语花不香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黄石镇吃沙子,寻了一处比较大的绿洲,在最舒服的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

  黄昏,落日。

  吕云澄坐在客栈外的一块打磨的极为光滑的大青石上,欣赏黄昏时的大漠。

  落日、黄沙、孤烟、马鸣,还有客栈内的喧闹,构成了一幅精彩绝伦的图景。

  每观看一刻钟,吕云澄就喝一杯酒,不知不觉间,繁星已经爬上了夜空。

  吕云澄没有回去睡觉的想法,甚至除了喝酒的时候,一动也不动,就好像一座能够喝酒的石像。

  若是只看背影,怕是真的会把吕云澄当成雕塑。

  一个人慢慢的靠了过来。

  慢的就好像一个耙耳朵在夜归时走回妻子的闺房一样,又轻,又缓,小心翼翼,生怕发出一丁点声音,恨不得把鞋子都脱掉。

  可他偏偏要穿着一双很重很重的靴子。

  精钢打造,数十斤重。

  任何人穿着这样一双沉重的靴子,都很难走的这么轻、这么缓。

  更何况,穿着这双靴子的,是一个体重超过三百斤的大胖子。

  这个人又高,又大,又壮,又肥,却又偏偏轻如蝴蝶。

  这个人肥头大耳,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好似弥勒佛,实际上比恶鬼还要凶狠。

  这个人就是江湖中最新崛起的杀手――大鼓!

  他的肚大如鼓,他的呼吸声如鼓,甚至连他的人都好像一个鼓一样。

  大鼓并没有打搅吕云澄,只是把身后的包裹摊开,露出里面的东西。

  一大块卤牛肉、两只烧鹅、十七八条叉烧肉、一整只烤乳猪、三四十个包子、七八十块猪油冰糖千层糕。

  胖子总是贪吃的,任何一个胖子面对这些美食都会忍不住。

  可大鼓偏偏忍住了。

  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再胖下去了。

  眼睛看着,鼻子嗅着,却能忍住不吃,大鼓的忍耐力,比他的轻功更加可怕。

  过了半个时辰,吕云澄酒坛空了,终于看向了大鼓:“这么好吃的东西,你为什么不吃?”

  “吃了会长肉!”

  “那为什么不好好收着?再好的东西,被风沙吹了这么久,也全部都浪费了。”

  “我都已经这么胖了,不能害别人也这么胖。”

  “有趣,你是来杀我的么?”

  “是。”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

  “你为什么还不动手?”

  “我没有找到破绽,而且,我希望你做一个饱死鬼。”

  “也是,做什么鬼都不能做饿死鬼,因为饿死鬼连阎罗王都不收,看在你说话这么有道理的份上,我允许你做一个饱死鬼。”

  吕云澄缓缓起身,道:“这是你最后一顿,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

  大鼓本来想冷笑,却猛的看到吕云澄左手边的剑匣,顿时变得好似一只被勒住脖子的肥鸭,眼睛甚至要瞪出眼眶。

  他在吕云澄的右边,而剑匣在左手边,刚好被吕云澄挡住,完全没有注意到。

  最关键的是,江湖人都知道吕云澄白天紫衣晚上白衣,从未换过别的衣服,大鼓自然不会想到眼前这人竟然是吕云澄。

  “你也可以试试能不能逃跑。”

  吕云澄转身走入客栈,大鼓没有跑,而是好似疯了一般,抓起烤乳猪,不顾上面的尘土,大口大口的啃食。

  他虽然是江湖中最有名的杀手之一,但也不觉得可以从吕云澄手中逃脱。

  与其被人猫捉老鼠的耍弄,不如痛痛快快吃一顿,然后见识见识吕云澄的无双神剑。

  过不多时,吕云澄酒足饭饱,剔着牙出了客栈。

  大鼓已经啃完了烤乳猪和烧鹅,叉烧肉和猪油冰糖千层糕也吃了七八块,吃的满嘴流油。

  “吃饱了?”

  “吃饱了,多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那就动手吧,让我看看江湖新晋的顶尖杀手有什么本事。”

  大鼓长长的呼了一口气,刚刚吃下的食物好似燃油一般在体内燃烧,化为澎湃的掌力轰击而出。

  顺风出掌,掌力和风力叠加在一起,再加上三百多斤的体重,大鼓的名气也算是名副其实。

  吕云澄左脚向前迈了一步,右臂画了一个圆弧,一掌推了出去。

  掌力带动周围的气流和沙尘,逆风让空气的震动变得更加剧烈,形成一声更恢弘、更霸道、更威严的龙吟!

  亢龙有悔!

  “轰!”

  两道掌力对轰在一起,大鼓的掌力好似纸糊的一般被撕成粉碎,霸道的掌力顺着手臂经脉冲入奇经八脉、五脏六腑。

  风烟散尽,大鼓的尸体倒在了地上。

  砰!

  漫天烟尘。

  三百斤的胖大身子摔倒在沙坑里,当然会激起漫天烟尘。

  这是一个非常正常的事情,没有烟尘才不正常。

  有烟尘很正常,但烟尘中藏着一只小老鼠,那可就太不正常了。

  一把漆黑的匕首从烟尘里爆射而出,笔直的刺向吕云澄的心口。

  不,不是一把,是五把。

  五把匕首从风沙中席卷而出,借着大鼓的胖大身子作为掩护,一同对吕云澄发动了绝命刺杀。

  “锵!”

  泪痕剑弹出剑匣,落入到吕云澄手中。

  吕云澄左手“云横绝岭”,挡住四把匕首,右手“铁血长空”,把刺客连人带匕首斩成两段。

  刷!

  烟尘被剑气斩出一段真空,一同被斩开的还有三个喉咙。

  吕云澄看都没看最后一个刺客,冷笑道:“明天黄昏,我在三里外的土城废墟等你们,如果没有人来,我就启程换地方了。”

  “你就不怕我们围杀你?”

  “就你们这等废物,来一千个也是废物!”

  ……

  江湖中有七大剑派,每一派的剑法各有所长。

  有的灵秀清奇,有的奇拔峻秀,有的迅捷狠辣,有的小巧凌厉,有的沉稳庄重,有的渊深博大,有的空灵清绝。

  这个“空灵清绝”,指的就是巴山剑派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

  柳乘风就是巴山剑派弟子,还是掌门大弟子,第一顺位继承人。

  江湖有名的剑客中,柳乘风排不到前五,却可以排入前十。

  由于“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需要轻功来配合,所以柳乘风的轻功也非常的不错。

  事实上,柳乘风的剑法和轻功,已经超过了现今的巴山剑派掌门人“一叶知秋”秋鼎风。

  可别人最佩服他的,并不是他的轻功和剑法,而是他的人格。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人用多少词汇形容过“柳”。

  有人说柳如丝,有人说柳如雪,有人说柳如烟……

  不管是如丝如雪如烟,在大多数人心目中,柳总是“柔”的。

  柳乘风当然也有如丝如雪如烟的一面。

  他的思虑缜密如丝,他的怒气如雪如烟,眨眼间就会溶化消散。

  可他的性格却烈如钢铁。

  所以他也叫柳如钢。

  吕云澄总说如果江湖中有一个真君子,那就是花满楼,如果扩充到两个,另一个就是柳乘风。

  这样的一个人才,凌胜男当然是会大力结交的。

  柳乘风不是青龙会的人,但欠了青龙会人情。

  押送宝藏不仅有大义,还有人情,柳乘风当然不会拒绝。

  所以他来了。

  他到了鸟不语花不香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黄石镇,住到了镇上的王大眼杂货铺中。

  不是柳乘风不想住客栈,而是黄石镇根本就没有客栈。

  王大眼杂货铺后院有两间闲房,房间里摆着一张随时都可能垮下来的木板床,床上铺着已经分不出是什么颜色的床单。

  这样一间破屋子,柳乘风却安心的住了下来。

  就连心中有鬼,想要杀死柳乘风劫夺镖银的王大眼和老板娘,也都心生敬意。

  敬意是敬意,该下死手还是要下死手。

  曹仁超通过一系列手段,已经把黄石镇的全部村民都替换成了青龙会的人。

  王大眼、老板娘、棺材铺老板赵瞎子,镇外晒太阳的小乞丐,都是青龙会的分堂堂主。

  这些人又都受被贬的南王侧妃宫素素的统领。

  宫素素麾下有两位高手,一个是“三手仙妪”许煞,一个是她的侍女宫萍。

  她们三个当然也是青龙会的人,宫素素甚至能够命令曹仁超。

  换而言之,曹仁超虽然是司礼监秉笔太监,实际上早就已经投靠了南王。

  南王府、隐形人、青龙会,三者联手在黄石镇布下了一张大网。

  如果能把这三千五百万两白银带回去,南王就有了起兵造反的军饷。

  如果不能,六十多年前的宁王朱宸濠,就是南王的榜样。

  柳乘风忍受黄石镇的恶劣环境,当然不是脑子有病,而是为了探查。

  不管是王大眼杂货铺,还是赵瞎子棺材铺,亦或是镇上的狗大户沙大户,全部都探查了一遍。

  查来查去,最终还是查到了宫素素。

  柳乘风知道宫素素是被贬的王妃,却不知道是哪一位王爷的妃子。

  虽然不想生事,但还是送去了拜帖。

  ……

  竹篱柴扉,半院梅花,从梅花竹篱间看过去,隐约可以看到三、两楹木屋。

  在柳乘风的想像中,一位王妃纵然被贬,住的地方也应该比这里气派得多。

  这位王妃显然不是个讲究排场的人,也不像沙大户那样死要面子,她只要过得平静舒服,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一位被放逐的王妃,一身梅花般的冰肌玉骨,一段无人可知的往事,一个永难忘怀的旧梦,多么神秘,多么浪漫。

  柳乘风还没有见到宫素素,就已经对她非常有好感了。

  门檐下有一串铃铛,铃声响了很久,才有人来应门。

  应门的不是侍女,是老妪。

  白发苍苍,整个人都已经干掉了,嘴里的牙齿剩下来的最多只有三五颗。

  她叫许煞,号称“三手仙妪”,暗器又快又狠,好似有三只手一般,因此得名。

  许煞并没有赶人,反而让宫素素的贴身侍女宫萍带着柳乘风去见宫素素。

  ……

  屋子里没有花也没有燃香,却带着种深山老林的参天古树刚刚被锯开时特有的清馨芬芳。

  一个穿着紫罗兰长袍的女人,背对着门,站在一幅“秋狩行猎图”前。

  画上画的是一位王者,骑在一匹高大神骏的白马上,弓在手,箭在壶,鹰在肩,扈从在马后追随呐喊,猎犬在马旁跳跃吼叫。

  晴空万里,天高气爽,王者的意气风发,流动在纸上。

  看画的人缓缓转过身子,露出庐山真面目。

  她的头发乌黑光亮,身材保持得很好,风姿也如同以前那么高贵优雅,让人看一眼就沉醉其中。

  柳乘风并不是好女色的人,刚想开口问好,却猛然看到宫素素衣服上南王府的印迹,手下意识的摸向剑把。

  来之前,凌胜男叮嘱过,一定要小心南王府的人。

  柳乘风的手还没有放在剑把上,宫萍的连环快腿还有许煞的暗器,已经打向了柳乘风的要害。

  宫素素竖掌成刀,刺向柳乘风心口。

  巴山剑派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威名太盛,她们自然是不肯让柳乘风拿到剑的。

  狭小的屋子不利于施展轻功身法,突如其来的偷袭又快又狠,柳乘风似乎已经无路可退。

  就在此时,一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的霸王长枪轰碎窗户刺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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