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4章 万人敌和泗水亭长
会稽。
一处不知名的山谷内。
项羽跪在项梁面前,身边还有一把剑。
“你可知错?”
项梁眼神冰冷,直勾勾地盯着项羽,又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其他项氏的人,站在一旁看着,项羽的母亲几次想要扶起自己儿子,但是被家眷拉住。
项氏的顶梁柱项燕已经死了,项羽就是项氏未来的希望,但是项羽最近的行为,让他们甚是失望,今天必须要给他一个惩罚才行。
“知错了!”
项羽低下头。
项梁冷声问道:“那你说说,错在何处?”
项羽低声道:“第一,殴打先生,第二,学剑怠慢!”
项梁的怒气不减,生气道:“你说要读书识字,我们凑了钱,送你到城邑里读书,你竟敢把先生打伤了!我们项氏,怎会有你这个逆子!”
在附近的城内,也有一个类似学堂的地方,专门是教授读书的。
但是要入学,门槛很高,除了需要足够多的钱,还要有一定的地位,项氏的身份不能泄露,项梁只能花费大量的钱,买了一个入学的名额。
就在今天,被项羽一顿揍,把这个名额打没了。
他们从下相离开,一直逃到此处,能带的财物不多,又花费了大部分,那些钱,足够他们一家人,三个月生活。
“季父……”
项羽还要辩解,高声道:“那个先生说大父的坏话,说楚国被灭,是大父的错,大父没错,我忍不住就打了他!”
这个解释,让在场所有人沉默了。
项梁鼻子一酸,没想到打人的原因是这个,眼神瞬间变得轻柔了许多,叹道:“你大父没错,此事也错不在你,是季父错了。”
“季父也没错。”
项羽抬起头道。
项梁又问:“没有暴露身份吧?”
如果暴露,他们只能逃离此处,再找一个地方藏起来,继续寻找报仇的机会。
项羽微微摇头。
“为何怠慢练剑?”
项梁继续问:“你说要学习剑术,我亲自教你如何用剑,但你五天学三天,有两天心不在焉,如此怠慢,如何能学成杀仇人?”
项羽反驳道:“学剑,只能和一人对敌,等我长大一些,也不过是十人敌,这样没办法报仇,要学就学万人敌,和那秦将白仲一样,我要比白仲还要厉害!”
“好!”
闻言,还不等项梁开口,项羽的母亲已经高声喊道。
其他项氏的家眷,皆是大喜。
项氏的未来,有了!
“好一个万人敌!”
项梁也想不到,自己侄儿的志向那么高远,喝道:“拿我们项氏的兵书来!”
——
从熊启兵败算起,秦灭楚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
大量的秦吏,陆续去楚国的各个郡县,接管郡内的所有事务,还在楚地,选拔部分有能力的人为吏,和秦吏一起共同治理郡县。
在楚国的东边,秦国因楚国旧郡,设立了泗水郡,郡治就在沛县。
沛县下面,还有一个泗水亭。
刘邦从外黄县离开,回到老家混日子,在秦灭楚之后,老朋友萧何、卢绾等都建议,让刘邦提前学习秦律,以后能当吏。
反正自己也无所事事,刘邦觉得,学习就学习吧,然后一不小心,通过法律问答,成为了第一批,被提拔起来为吏的楚人。
就在泗水亭,担任亭长。
今天正是刘邦上任的时候,在他的故意烘托之下,泗水亭内,不知道多热闹。
“刘季来了!”
此时有一人呼喊。
众人抬头看去,只见手里提着一把剑,换上一身新衣的刘邦,大步走进亭内。
随后又有人道:“什么刘季?叫刘亭长!”
“见过刘亭长!”
其他人纷纷上前行礼。
在以前,刘邦只是一个流氓般的人,喜欢当游侠,做着信陵君那般英雄的梦,却整天无所事事,前两年从外黄回来,依旧是不事生产,到处游荡,全靠啃老。
这样一个人,竟摇身一变,成为了亭长,惊呆所有人。
“行了行了!”
刘邦抱着剑,意气风发,觉得已经走上人生巅峰,挥手道:“全部都散了吧!”
他虽然享受这个感觉,但也知道,一个小小的亭长,现在还不能飘了,先把气氛烘托起来,虚荣心满足了,再把围观的人赶走,心里美滋滋的,大步走到一个狗肉摊内。
“樊哙,来两斤狗肉!”
刘邦刚坐下来,便是吆喝一声。
“刘季,不……刘亭长,你怎么来了?”
樊哙哈哈一笑。
刘邦把剑放在案桌上,眯了眯眼道:“当了亭长,当然要来你这里威武一下。”
说罢,两人都笑了。
“两斤狗肉,马上做好,我还有三瓶好酒,等会我们喝一杯,为你庆祝。”
樊哙又道。
“能不能让我也喝一杯?”
店铺外面,又传来一道说话的声音。
刘邦往外看去,大笑道:“卢绾,你怎么才来?快坐,萧何呢?”
卢绾说道:“县里有事,萧何来不了,不过他说了,今天晚上,带你去女闾快活。”
女闾,就是妓院。
“这个好!”
刘邦眼眸顿时亮了,想起自己在女闾的那个老相好,口水都快要忍不住流出来,豪气道:“今晚去女闾快活,我请了!”
“狗肉来了!”
樊哙笑道。
他们三人,先在这里,快活地吃喝上半场。
下半场,直接去女闾,夜夜笙歌。
刘邦不得不感叹,当上亭长就是爽,以后要是能再当三老、乡啬夫或者游邀,岂不是更逍遥快活!
如果能和萧何一样,到县里当掾吏,那就更爽了。
——
咸阳。
白仲从宫中回家,还在想着燕国和匈奴人的事情。
到时候可能是骑兵作战,战马他们现在不少,琴清的管理很到位,这两年来培养出一大批战马,对付骑兵的武器,除了陌刀,还有就是应对骑兵奔袭的横刀。
他心里在想,要不把马槊也造出来?
马槊,是重型骑兵的武器,是长矛的重型精品版,主要流行在南北朝到隋唐时期,也是骑兵杀敌的利器。
“组建一队轻骑兵,以及一队重型骑兵。”
白仲心里有了想法,轻骑兵用横刀,重骑兵用马槊,还可以给战马穿甲,找时间得把这个想法,和大王提一提。
接下来,很有可能先打匈奴。
匈奴虽然凶猛,但不是没有应对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