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袁世凯 第169章 杨度的《君宪救国论》
筹安会的活动引起了多方反对,肃政厅呈请取消筹安会文:“自筹安会成立以来,虽宣言为学理之研究,然各地谣言蜂起,大有不可遏抑之势。杨度身为参政,孙毓筠曾任《约法》议长,彼等唱此异说,加以函电交驰,号召各省军政两界,各派代表加入讨论,无怪人民惊疑。
“虽经大总统派员在参政院代行立法院发表意见,剀切声明,维持共和,为大总统应尽之职分,并认急遽更改国体为不合宜,然日来人心并不因之稍安,揆厥所由,无非以筹安会依然存在之故。应恳大总统迅予取消,以靖人心”云云。
袁世凯这时摇身一变,成为了民主人士,讲起了言论自由。
回复肃政厅:“欧战发生后,国际情势已变,墨西哥之乱,可为寒心……我以大总统之地位,实难研究及此;但学者开会讨论,根据言论自由之原则,政.府无从干涉。……我个人既不想做皇帝,又不愿久居总统之位,洹上秋水,无时去怀,无论他们主张如何,均与我不相涉。……此举可视为学人研究,倘不致扰害社会,自无干涉之必要。”
筹安会成立之后,原定计划是组织各省代表前来北京,向代行立法院的参政院请愿,要求变更国体。但因为参政院要在九月一日开会,各省代表来不及全体赶到北京,因此只好改由各省旅京人士组织“公民团”分途向参政院请愿。
所有请愿书均由筹安会代拟。九月一日日参政院开会时,便有所谓山东、江苏、甘肃、云南、广西、湖南、新疆、绥远等省区代表,纷纷呈递请愿书。
筹安会自成立到组织请愿团,前后不到十天,这样的高效率,恐怕在全世界也不可能有第二。
有人戏称:袁世凯一生中所玩的政治把戏,这一幕是最拙劣而幼稚的了。
九月六日,袁派政事堂左丞参杨士琦出席参政院,代表他发表对于变更国体的宣言如下:
“本大总统受国民之付托,居中华民国大总统之地位,四年于兹矣!忧患纷乘,战兢日深,自维衰朽,时虞陨越,深望接替有人,遂我初服;但既在现居之地位,即有救国救民之责,始终贯彻,无可委卸,而维持共和国体尤为本大总统当尽之职分。近见各省国民纷纷向代行立法院请愿改革国体,于本大总统现居之地位似难相容。
“然本大总统现居之地位本为国民所公举,自应仍听之国民。且代行立法院为独立机关,向不受外界之牵掣,本大总统固不当向国民有所主张,亦不当向立法机关有所表示。惟改革国体于行政上有绝大之关系,本大总统为行政首领,亦何敢畏避嫌疑,缄默不言!
“以本大总统所见。改革国体,经纬万端,极应审慎,如急遽轻举,恐多窒碍,本大总统有保持大局之责,认为不合时宜;至国民请愿,不外乎巩固国基,振兴国势,如征求多数国民之公意,自必有妥善之上法,且民国宪法正在起草,如衡量国情,详晰讨论,亦当有适用之良规,请贵代行立法院诸君子深注意焉!”
这是一篇半推半就的妙文,袁世凯已经明白表示如果全国人民硬要强迎他做皇帝,他便只能服从民意而不便有所反对。参政院心领神会,马上制造民意的文策。
筹安会的成立,虽然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不过这个机构本是一个研究国体的机构,所以除了国体论战而外,反对的人也是循法律途径,希望**解散这个团体,没有其他的实际行动。
杨度的老师王闿运,他辞去国史馆长回湖南老乡,看来也不甘寂寞。
民国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王闿运由衡州来电云:
“大总统钧鉴:共和病国,烈于虎狼,纲纪荡然,国亡无日。近闻伏阙上书劝进者不啻万余人,窃谓汉语有云:代汉者当途高。汉谓汉族,当途高即今之元首也。又明谶云:终有异人自楚归,项城即楚故邑也。
“其应在公,历数如此,人事如彼,当决不决,危于积薪。伏愿速定大计,默运渊衷,勿诿过于邦交,勿怀情于偏论,勿蹈匹夫遹守之节,勿失兆民归命之诚,使衰年余生,重睹开日,闿运幸甚!天下幸甚!闿运叩。删。”
袁即日复电云:“衡州王馆长鉴:删电悉。比者国民厌弃共和,主张君宪,并以国事之重付诸藐躬,夙夜彷徨,罔知所届。外顾国势之棘,内懔责任之严,勉徇从请,力肩大局,春冰虎尾,益用兢兢。当冀老成硕望,密抒良谟,匡予不逮。”
各省的劝进电都没有得到袁的复电,只王闿运一电有复,趋炎附势之徒惊为异数。其实据说这封劝进电是假的,因为王闿运已届八十有五高龄,自不会缘木求鱼。实在是被他的得意门生杨度偷奸一次。
筹安会成立先后只有两个月,开始时轰轰烈烈,趋炎附势之流争相攀附,迨梁士诒的请愿联合会出现后,筹安会声势大减,于是改名为宪政协进会,并发通电宣告筹安会结束,电云:
“筹安会之设立,原以研究君主、民主国体何者适于中国,今国体问题,已待决于国民代表大会,以全国民情向背论之,吾人所希望之君主国体,当能得多数国民之同意。
“惟吾人前此宣言,非立宪不能救国,非君主不能立宪,是所希望者,在君主国体,并在立宪政体。盖国体必为君主,始有一定之元首;政体必为立宪,始有一定之法制。无一定之元首,何以拨乱?无一定之法制,何以致治?
“今者国体之解决匪遥,政体之研究愈重,允宜乘此时机,加以讨论,务求国体解决之后,宪政即随而发生,得以速底于成,庶几一国国是,从兹大定。然宪政端绪,至为繁复,外观世界,内审国情,自宜早事研讨,以供上下之采择。
“今据会员多数之同意,决定将筹安会名义改为宪政协进会,所有本会中组织及一切职员,并各处加入讨论之代表,概仍其旧。特此宣布,邦人诸友,幸共图之!宪政协进会。”
前边说了,杨度托夏寿田转给袁世凯的一篇大作《君宪救国论》,袁读后曾击节赞赏,叹为真是旷代逸才!这篇《君宪救国论》,以客与虎公对话的形式。
原文太长,摘录如下:
客有问于虎公曰:民国成立,迄今四年,赖大总统之力,削平内乱,捍御外侮,国以安宁,民以苏息,自兹以往,整理内政,十年或二十年,中国或可以谋富谋强,与列强并立于世界乎?
虎公曰:唯唯否否,不然!由今之道,不思所以改弦而更张之,欲为强国无望也,欲为富国无望也,欲为立宪国,亦无望也,终归于亡国而已矣!
客曰:何以故?
虎公曰:此共和之弊也!中国国民好名而不务实,辛亥之役,必欲逼成共和,中国自此无救亡之策矣!
客曰:何谓欲为立宪国无望?
虎公曰:共和政治,必须多数人民有普通之常德常识,于是以人民为主体,而所谓大总统行政官者,乃人民所付托以治公共事业之机关耳,今日举甲,明日举乙,皆无不可,所变者治国之政策耳,无所谓安危治乱问题也。
中国程度何能言此?多数人民,不知共和为何物,亦不知所谓法律,以及自由平等诸说为何义,骤与专制君主相离而入于共和,则以为此后无人能制我者,我但任意行之可也,其枭桀者,则以为人人可为大总统,即我亦应享此权利,选举不可得,则举兵以争之耳,二次革命其明证也。
加以君主乍去,中央威信,远不如前,遍地散沙,不可收拾。无论谁为元首,欲求统一行政,国内治安,除用专制,别无他策。故共和伊始,凡昔日主张立宪者,无不反而主张专制。
今总统制实行矣,虽有《约法》及各会议机关,似亦近于立宪,然而立宪者其形式,专制者其精神也。议者或又病其不能完全立宪,不知近四年中,设非**采用专制精神,则中国欲求一日之安,不可得也。
故一言以蔽之曰:中国之共和,非专制不能治也。变词言之,即曰:中国之共和,非立宪所能治也。因立宪不足以治共和,故共和决不能成立宪;盖立宪者,国家百年之大计,欲求教育、实业、军事等各事之发达,道固无逾于此。
然其效非仓卒所可期。至速之期,亦必十年二十年,行之愈久,效力愈大,欧洲各国之强盛,皆以此也。然观今日之中国,举国之人,人人皆知大乱在后,不敢思索将来之事,得日过日,以求苟安,为官吏者人怀五日京兆之心,谨慎之人,循例供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其贪狡者,狗偷鼠窃,以裕私囊,图为他日避乱租界之计。
文人政客,间发高论,诋毁时流,而其心则正与若辈相联,已无所得,遂有忮求之心,非真志士也;为元首者,任期不过数年,久者不过连任,最久不过终身,将来继任者何人乎?其人以何方法而取此地位乎?与彼竞争者若干人,彼能安于其位否乎?其对国家之政策,与我为异为同,能继续不变乎?一概无从预测。
以如此之时势,即令元首为盖世英才,欲为国家立百年大计,确定立宪政治,然俯视当前,则泄泄沓沓,谁与赞襄?后顾将来,则渺渺茫茫,谁为继续?所谓百年大计,乌从树立耶?故不得已退而求维持现状之法,用人行政,一切皆以此旨行之,但使对内不至及身而乱,对外不至及身而亡,已为中国之贤大总统矣。
即令醉心宪政者,处其地位,恐亦同此心理,同此手法,无术更进一步也。故昔之立宪党人,今皆沉默无言,不为要求宪政之举;盖亦知以立宪救共和,究非根本解决之计,无计可施,惟有委心任运,听国势之浮沉而已。当有贤大总统之时,而举国上下,全是苟安心理,即已如此,设一日元首非贤,则并维持现状而不能,且并保全一己之地位而不能,惟有分崩离析,将前此惨淡经营之成绩,一举而扫荡无遗,以终归于亡国一途而已矣,尚何百年大计之足论乎?故曰:欲为立宪国无望也。
客曰:如子所言,强国无望,富国无望,欲为立宪国亦无望,诚哉,除亡国无他途矣!然岂遂无救亡之术乎?
虎公曰:平言之,则富强立宪之无望,皆由于共和;申言之,则富强无望,由于立宪无望,立宪无望,由于共和!今欲救亡,先去共和!何以故?盖求富强,先求立宪,欲求立宪,先求君主故也。
客曰:何谓欲求富强,先求立宪?
虎公曰:富强者,国家之目的也;立宪者,达此目的之方法也。不用立宪之方法,以谋富强,古之英主,固亦有之,如汉武,唐太之俦是也。然而人存则政举,人亡则政息。中国数千年中,岂无圣帝明王,然其治绩武功,今日安在哉?各国古代历史,亦岂无特出之英豪,成一时之伟业?然其不忽焉而灭者,又有几人也!惟其有人亡政息之弊,不能使一富不可复贫,一强不可复弱,故自一时论之,虽觉小有兴衰,而自其立国之始终论之,实为永不进步。
欧洲各国立国之久,虽不及我中国,然亦皆千年或数百年,前此并未闻西方有许多强国者何也?其时彼未立宪,不能为继续之强盛也。日本与我邻者千年,前此亦未闻如许之强盛者何也?其时彼亦未立宪,不能为继续之强盛也。惟一至近年,忽有立宪政体之发明,欧洲列国行之,而列国大盛,日本行之,而日本大盛。
我中国所猝遇而辄败者,皆富强之国也,又皆立宪之国也,岂不怪哉!然而不足怪也,不立宪而欲其国之富与强,固不可得,既立宪而欲其国之不富不强,亦不可得也。此言虽奇,理实至常。盖国家所最痛且最危险者,莫如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惟有宪政一立,则人存政举,人亡而政亦举,有前进,无后退,有由贫而富,由富而愈富,断无由富而反贫者也;有由弱而强,由强而愈强,断无由强而反弱者也。
人亡而政不息,其效果必至于此。今之德皇非威廉第一,德相非毕士麻克也。而德不因人亡而政息,乃反日盛者,宪政为之也。今之日皇非明治天皇,日相非伊藤博文,桂太郎也,而日不因人亡而政息,乃反日盛者,宪政为之也。由此言之,宪政功用之奇而且大,可以了然矣。
盖立宪者,国家有一定之法制,自元首以及国人,皆不能为法律以外之行动,人事有变,而法制不变;贤者不能逾法律而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律而为恶,国家有此一定之法制以为之主体,则**永远有善政而无恶政,病民者日见其少,利民者日见其多,国中一切事业,皆得自然发达,逐年递进,循此以至于无穷,欲国之不富不强,乌可得乎?故人莫不羡富强,而在立宪国则富强实为易事,此非大言而实至理也。
虽然,富强甚易,立宪甚难,谋国者难莫难于立宪之初,易莫易于立宪之后。初立宪时,官吏狃于故习,士民惮于更张,阻力至多,进行至苦,譬之火车搁之于轨道之外,欲其移转尺寸,用力至多,费时至久,或仍无效;及幸而推入轨道,则机轮一转,瞬息千里矣。我国人无虑富强之难也,惟虑立宪之难已耳。立宪之后,自然富强,故曰:欲求富强,先求立宪者此也。
客曰:何谓欲求立宪,先求君主?
虎公曰:法、美皆为共和,亦复皆行宪政,则于中国共和国体之下,实行宪政,胡不可者?而必谓改为君主乃能立宪,此说无乃不经?然试问法、美人民有举兵以争大总统之事乎?人人知其无也。又试问何以彼无而我有乎?此人民程度不及法、美之明证也。
“惟其如此,故非如今日专制之共和,无术可以定乱。夫宪政者,求治之具也,乃中国将来竞争大总统之战乱,不知已于何时?后来之事,思之胆寒,方备乱之不遑,而何有于致治?故非先除此竞争元首之弊,国家永无安宁之日。计惟有易大总统为君主,使一国元首,立于绝对不可竞争之地位,庶几足以止乱。
孟子言定战国之乱曰:‘定于一’,予言定中国之乱亦曰:‘定于一’,彼所谓一者,列国并为一统;予所谓一者,元首有一定之人也。元首有一定之人,则国内更无竞争之余地,国本既立,人心乃安。拨乱之后,始言致治,然后立宪乃可得言也。世必有疑改为君主之后,未必遂成立宪者;予以为不改君主则已,一改君主,势必迫成立宪。共和之世,人人尽怀苟安。
知立宪亦不能免将来之大乱,故亦放任而不为谋;改为君主以后,全国人民又思望治,要求立宪之声,必将群起,在上者亦知所处地位,不与共和元首相同,且其君位非由帝制递禅而来,乃由共和变易而成者,非将宪政实行,先以为收拾人心之具,亦不能不应人民之要求也。且既以君主为国本,举国上下,必思妥定国本之法,则除立宪又无他术。在上者为子孙万年之计,必图措之至安,若用人行政,犹恃独裁,斯皇室易为怨府,其道至危;欲求上安皇室,下慰民情之计,皆必以宪政为归。故自此面言之,非君主不能发生宪政;自彼面言之,又非宪政不能维持君主也。
若谓立宪之制,君主不负责任,必非开创君主所能甘,是则终无立宪之望。不知凡为英主,必其眼光至远,魄力至大,自知以专制之主,而树功德于民,无论若何丰功伟烈,终有人亡政息之一日;不如确立宪政,使人存政举者,人亡而政亦举,所造于国家较大也。……
客曰:子言以君主立宪救国,于君主之利害,既详言之矣,至言立宪,则应研究之问题亦甚多。自前清末年,以至民国,国中未尝不行宪政,而弊端百出,为后世诟病者,其故何欤?
虎公曰:前清立宪之权,操于清室,然清室之所谓立宪,非立宪也,不过悬立宪之虚名,以召革命之实祸而已。前清光绪季年,皇室危机已着,排满革命之言,充满全国,及立宪党崛起,发挥主义,实际进行,适大总统方掌军机,知清室自救之方,无过于立宪者,即以此为其最大方针,隐然为全国立宪党之魁,挟毅力以实行,虽仅有造端,而海内思望郅治。最初立宪党之势力,远不及革命党,及立宪有望,人心遂复思慕和平,冀此事之成立。革命党之势力,因此一落千丈。
使清室真能立宪,则辛亥革命之事,可以断其必无;盖立宪则皇族政治无自发生故也,乃天祸中国,大总统之计划未行,而朝局以变,漳滨归隐之后,立宪党失主持之中坚,而与宪政极端反对之皇族政治以生,一面悬立宪之假名,为消极之对付;一面与皇族以实柄,为积极之进行,二者皆所以创造革命也。
皇族怙权弄法,贿赂公行,凡其所为,无一不与宪政相反,人民请开国会,无效也,人民请废皇族内阁,无效也。立宪党政策不行,失信用于全国,于是革命党代之而起,滔滔进行,所至无阻。当时识者早已知之,立宪党由盛而衰,革命党由衰而盛,即清皇室存亡之所由分也。
果也,武昌一呼,全国响应,军队为其主力,而各省咨议局议员和之,议员中以立宪党为多,至此亦不能不赞成革命矣!清室直至此时,始去皇族内阁,颁布《十九信条》,亦既晚矣,不可及矣!故终清之世,并未成立宪法,更无宪政利弊之可言,仅设资政院咨议局等以为之基,然以皇族所为,无异命之为革命之机关。西儒有言:‘假立宪,必成真革命’,清室乃欲以假立宪欺民,焉得而不颠仆?大总统当时奏对,即言‘不立宪即革命,二者必居其一’,果哉此言,不求其中而竟中也!
至今顽固之徒,或曾附和皇族之徒,有谓前清之亡,亡于立宪者,是欲以皇族之罪加于立宪党,立宪党不任受也。故谓皇族不愿立宪,致酿革命之祸,则可耳;谓立宪不便皇族,致酿革命之祸,则其理何自而通乎?故予谓清室所谓立宪,非立宪也,不过悬立宪之虚名,召革命之实祸而已。
客曰:清室之事则然矣,民国元、二年中有《约法》、有内阁,有议会,似亦实行宪政,然国会之力万能,**动皆违法,叫嚣纷扰,举国骚然,此种宪政,设令长存,国家亦岂有不亡之理?今子犹谈宪政,国人已觉闻此名词而生戒惧,是亦不可以已乎?
虎公曰:民国立宪之机,操于民党,民党之所谓立宪,亦非立宪也,不过借立宪之手法,以达革命之目的而已。予于民国元、二年中,每遇革命党人,与之论政,亦多谓非用专制不能统一者,是明知中国程度决不能行极端之民权,乃所议《约法》,辄与相反,是明知之而故违之也,果何故欤?且即以初次《约法》而论,其施行于南京**时代者,尚在情理之中,因参议院将移北方,乃临时加入内阁等制,及种种限制**条文。
及至后来,国会即据此以束缚**之一切行动,又何故欤?岂真心醉共和,欲行程度极高之宪政乎?非也,不过欲以此削减**之权力,使之不能统一全国,以为彼等革命之预备耳。合前后而观之,自南京**取消之日起,以至湖口起事之日止,一切行为,皆此目的耳。不知者谓此为彼等立宪之宗旨,其知者谓此为彼等革命之手法。
人并未欲立宪,则但欲革命,而我乃以立宪诬之,并以此诬宪政,不亦冤乎!若云里面虽为革命手法,表面仍为立宪宗旨,究竟不能不谓为立宪,且不能不谓立宪之足以酿乱;不知此又非立宪之咎,而共和之咎也!设非共和,何能借口民权,定成此种《约法》;又何能以一国《约法》,全由民党任意而成?更何能即借《约法》以预备革命,为竞争大总统之地乎?议者不咎根本之共和,而咎枝叶之宪政,是不知本之论也。
予尝谓中国之共和,非专制不可,由此以谈,尚何宪法、约法之足言乎?议初次《约法》者,亦非不知此义,不过知之而故为之耳。故予谓民党所谓立宪,亦非立宪也,不过借立宪之手法,以达革命之目的而己,其功用与清室之立宪正同,所异者清室为他人预备革自己之命,民党自己预备革他人之命而已。
客曰:然则子所谓立宪,不与前清,民国同乎?
虎公曰:然!予以为他日之君主立宪,有二要义焉:一日正当,所以矫民国之弊也;二曰诚实,所以矫前清之弊也。……
客曰:正当则国安,诚实则民信,前清与民国之弊皆可扫除矣。以此而行君主立宪,中国之福也,予虽愚蒙,敢不从教。于是虎公之言既竟,客乃欣然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