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最展现魅力的时候,莫过于翩翩起舞,乱舞琼花,而男人最展现魅力时候,则莫过于披坚执锐,搏杀战场!攀爬着陡峭的雪坡,那些穿着单薄皮衣,甚至袒露着胸膛大腿的部族勇士随着剧烈运动,把一条条结实的肌肉健美的展露出来。
寒冷的天气中,一道道白气从他们口鼻中喷出,万人齐奔,浓郁的呼吸在人群头上甚至凝成了一片云雾,数以万计的部族勇士狂奔向上,那气势就犹如嗜血狩猎的蛮荒野兽那样。
应对印第安勇士们的狂野,明军所展现出来的则是节奏与高效率,寒冷的天气中,炽热的燧发枪枪膛中,火药所爆发的火光炸响就像是天明时刻闪烁的繁星那样,灿烂辉煌而又此起彼伏,蒸腾而起的白色烟雾同样在明军上空蒙了厚厚一层。
经历了数以千次的射击训练,军士们熟练的已经犹如操控自己手脚那样操控枪械,每隔七八秒钟,皑皑雪墙后面,就有一排新的枪火响起,灼热的枪弹拖着尖啸声呼啸而下,而且对比部族勇士结实的肌肉,这炽热的钢铁尤为致命。
噗呲的声音中,正在狂奔的部族勇士胸口忽然就炸开个血窟窿,闷哼着跪倒在雪地上,紧跟着后头奔跑的则是鲜血飞溅中腿不自然的扭曲到了一边,带着血丝白森森的骨头直接狠狠插在了雪地中,一团一团的鲜红就像是凌寒怒放的梅花那样,在雪地中暂放出来。
东江交手过的敌人中,哪怕最强捍最可怕的后金八旗,最亡命最人多势众的农民军,一但遭遇如此猛烈的枪火狙击,承担如此沉重的伤亡,早早就得溃散了,就算坚挺一些的西班牙人火枪队,也是依靠着队形约束,满面的恐惧。
可眼前这群北美印第安人,简直就像不是人那样,面对眼前一个个鲜艳的死亡,他们所展露出来的不是恐惧,反倒是一种不可言喻的狂热,前面的倒下,后面的跟上,右臂被打断了,左臂又拖起了沉重的斧头来,明军对垒过那么多的敌人,这些新大陆的部族勇士绝对是装备最差的一个,可他们那疯狂的战斗意志却是最强的!没有之一!
而且他们还人数众多,多达八万,而第九兵团也毕竟没达到机枪连发枪称王的时代,做不到绝对的火力压制,在付出了数以千计性命的代价之后,踩踏着同伴的鲜血,第一批气喘如牛的蛮荒勇士冲到了雪墙壁垒面前。
最后一轮枪火打出,白色的烟尘中,跳上壁垒的不知道哪一部族战士胸口爆着血窟窿,颤抖着倒了下来,可紧跟着他们身后,又是密密麻麻的人群冲上来,再也没时间装填子弹,直接把通条都塞在了枪口中,下一排的步兵怒吼着把刺刀捅了上去,第二次,又是鲜血喷溅,又是几十个北美勇士倒在刺刀下。
然而就算娴熟的刺刀拼杀技术也应对不了如此多的敌人了,一名京师不知道那一片的列兵刚把刺刀送进了个敌人胸口,没等拔出来,迅猛的风声忽然呼啸在了他耳畔,下意识他惊骇的要拔出步枪格挡,然而更令他恐惧的是,被当胸捅穿了那个部落勇士竟然是狞笑着双手死死握住了他的刺刀,哪怕是手被刀刃切割的都露出了白骨!
砰~
锻造的步兵钢盔依旧是那么坚硬,可戴着钢盔的脖子却是不自然的歪向了一边,明军勇士软塌塌的倒在了地上。
历史上,历来北方少数民族最愿意用的莫过于钝器,就像南宋有哀歌唱的那样,贼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越是技术落后的民族,越愿意用钝器来征战,毕竟这玩意技术含量不高,杀伤力还不低。
同样是南宋,这个时代重甲兵种发展到了极限,南宋的步人甲,西夏的痦子甲,还有西方的罐头骑兵,可最克制这些重甲的还是莫过于钝器,拎着斧头,拿着巨大锤子棒子的部族勇士,反倒一定程度上克制了第九兵团,三人小队的三角鸳鸯阵刚配合着挑杀了面前四五个敌人,实在来不及拔出刺刀应战的空当中,第六个,第七个,第八个重锤石斧又砍砸了过来。
扑通~巨大的斧头砍在了胸口上,精炼的锻造甲依旧那么坚固,可胸口塌陷一块,披甲的将士口中吐着鲜血与碎块,却是无力的跪倒在冰冷的雪原上。另一头,第二层壕沟一个明军步兵这才刚探出头叩响扳机,呼啸声中,前面带着石头配重,又绑着蛇河那种四棱鱼叉的投矛直面而来,噗嗤的恐怖声音中,那个明军活生生被投了个对穿,捂着胸口,惨叫着瘫倒在了一边。
眼看着自己第一道阵线几乎被几倍的印第安部族所淹没,一支高举着战刀的毛行健非但没有焦虑恐慌,他的瞳孔中,反倒是露出了一股子前所未有的坚定与肯定来。
这次斩杀天巫,惹起整个西部印第安人的愤怒,并不是毛行健一时间头脑发热,亦或者恼羞成怒,像个输光了的赌徒那样孤注一掷,相反,是经过他长时间深思熟虑的。
苏羽,赤鹿,还有黑蹄,两壶开水,苏族的族长们,阿帕奇族的首领们,这么长时间的接触,通过他们,毛行健愈发的认识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尽管社会原始,技术简陋,这些北美印第安人依旧有着极强的文化认同感与向心力,他们认同自己的文化,现在回想起来,他毛行健先期能征服苏族,联合那么多部族,不是这些人明化了,反倒是他毛行健苏化了,至少披着土著印第安人的外衣,这才让他们稍稍认同,可是他仅仅走错了两步,迎来他的就是一场满盘皆输!
想要凭借教化征服这些土著,太难了!他们终究和自己是两个种族,而且他毛行健可以向印第安文化妥协,不代表跟着前往新大陆的大明移民都可以妥协,意识形态的差异,两族之间还是免不了血流成河的大动干戈,为了文化与土地,拼杀个你死我活!
而他毛行健,毕竟是大明的太子!
所以尽管可以继续走妥协道路,他还是毫不犹如的对那些天巫下了杀手,将这一战提前爆发出来,集中在一起,而且设立在他预想的战场上!
山林中,小规模的破袭战中,这些土生土长,狡猾如狼的印第安勇士的确是王者,可在大规模的阵地战上,还是明军的主场!现在还是北美印第安人不论自信心还是向心力最强的一波,只要彻底击败他们,这些山野中的猎人将再没有如此强悍的自信心来反抗大明了!
高举着战刀,毛行健也是疯狂的嘶吼了起来,随着他的喝令,金属摩擦刀鞘的声音,又是猛然响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毛珏配置的这支混编太子兵团,的确是很有道理的。
“死给!!!”
奇怪的语言传入耳中,一个拿着沉重的石锤,正疯狂击打着明军后背的豁鼻族勇士愕然地回过头,下一秒,映入他眼帘的,却是一抹寒芒。
就挨着他不远,另一个夏延人勇士是咆哮着高举起了从毛行健那儿弄来的石斧,可斧头没等狠狠劈下,刀光却已经后发先至而来,咔嚓的声音中,他的双臂带着沉重的铁斧都是冒着鲜血向后掉落下去,在他不甘心的嘶吼中,第二刀砍在了他脖子上的大动脉上,又是一股炽热的鲜血狂喷了出来,把冰冷的雪外染得一片通红。
刺刀的确是战场利器,它将所有繁琐的造势都摒弃,精髓就留在一个刺上,可刺刀的上限因此也没那么高了,一个绝顶高手,短时间内你可以爆发出冲击力连捅死一个,两个,三个,甚至四个五个六个,可一连十多人一拥而上,无论如何也招呼不过来了。
凌厉的刀法却可以!
劈,砍,刺,挑,撩!圆弧形的攻击范围,足可以应付面前一大圈的敌人,而且轻盈的刀速度还远高过部族勇士手头笨重的钝器,缓慢的投枪,在面对身披坚甲,几乎刀枪不入的明军面前,这些武士刀只有哎虐的份儿,可是砍杀起这些无甲步兵,苦练一辈子刀法的日本武士却一个个化身成杀戮的收割机器,在他们高效的砍杀中,那些冲入壕沟的部族勇士短短时间内居然被清空了一大圈儿。
他们也给了高丽步兵还有京师义务兵重新集结的时间,退守到了第二道雪壕沟,列队整齐的火枪手们再一次对着凶狠向前冲的大团部族勇士叩响了扳机。
砰砰砰砰~
又是一片白雾升起,一大片满脸狂热向着雪壕冲锋的部族勇士犹如触电那样身体飚着血窟窿扑倒在了雪地上,眼看着立在壕沟上那成排黑森森的枪口,终于,后面跟着的部族勇士迟疑了,不知道谁,毫无希望中终于转身向山下跑去,随着这第一人,来自于西部大陆第一波疯狂的扑击被终结了,践踏着前沿阵地已经染成一片的鲜红雪地,潮水那样的印第安勇士也落潮那样退却了回去。
十几个武士头领甚至还举着滴着血的武士刀,拎着人头,炫耀的咆哮着,然而,端着望远镜向下眺望的毛行健,脸上的肌肉却是因为紧张而剧烈的抽搐起来。
几乎挨着第一波后退的印第安人,第二波部族勇士又是狂潮那样扑了上来,而且这一次,打头阵的是足足上百头半吨重的北美野牛!
尾巴上点着火焰,犄角上绑着尖刀,没法用阉割法驯服的北美母牛!
看着驱赶着牛群那些熟悉的苏人,太子爷沉重的放下了望远镜,下一秒,却是无奈的把头撇向了一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