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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刘正风金盆洗手(求推票)

  驾着马车出了官道,没过多久,路边石头上坐着一个玉树临风,留着八字胡的翩翩公子。

  手里拿着一把白扇子,陆小风看见马车后有气无力道:“西白玄天一片云。”

  这是他和沈良的暗号。两人约好在这见面,这几个小时逢人他就来这一句,喉咙都哑了。

  “乌鸦落进凤凰群!”马车内沈良探出头。

  四目相对,两人都没说话。

  好一会,沈良才开口,“你是小凤?”

  “是滴。!”陆小风大眼珠子盯着沈良,“老沈,你没我帅。”

  仔细打量他这一身行头,沈良无语,“你这花多少钱?”

  不怪他没认出来,平时的陆小风一米六五个子,一百五十斤体重,打娘胎就和帅绝缘了。

  “不贵,半个月工资。”骚包的摇了摇扇子,陆小风一吸鼻涕,“我跟你说,咱们玩家里还真是藏龙卧虎。”

  “有人在这边用黄金白银兑换现实生活中的钱,赚大发了。”

  沈良有点懵,靠,这业务老子还没正式开始啊,这么快就有人抢生意,“知道是谁吗?他给了银子,不怕玩家跑路?”

  联邦三百六十五个城市,天南地北的,人家要是真不给钱,找谁说理去?

  身为魔教教主,在昆仑世界势力算是数一数二的,他也不敢随随便便和陌生人做交易。

  “不知道,挺神秘的。”陆小风摇头,“这人在东海实力不弱,做的买卖也只限熟人。”

  “我都不知道转几手才拿到六十两银子,本来还想接济你点,现在嘛,你马车都用上,应该是不用了。”

  想了一下,沈良实在没想出来除了他,东海还有谁在做这门生意。

  之前干的是程序员,眼界有限,对高层权贵半点不了解。

  “先上车吧,咱们去个好玩地。”

  “去哪儿玩?先说好,我只去……”掀开帘子,看见车里的沈灵,陆小风话音一转,“我只去正规地方。”

  “我妹妹沈灵,前几天你见过。”

  “原来是沈灵妹妹,幸会幸会,我是之前送电脑的那胖子,叫我小凤哥就好。”

  沈灵眼睛眯成月牙,哈哈笑道:“没看出来,是你啊。”

  一薅头发,陆小风自恋道:“差别大吧,我觉得现实生活中更帅一点。”

  多了一个人,车厢内气氛热闹多,一路有说有笑,傍晚前来到衡山城,还没进城,路人随处可见江湖人士。

  “这是有什么喜事吗?这么多江湖中人过来。”看着这一幕,陆小风问道。

  “确实是喜事。”沈良目光幽然,“今天是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金盆洗手日子,五岳剑盟大佬和江湖正派都有人贺喜。”

  眼睛一亮,沈灵恍然:“我知道了,今天这么多高手在,你是想让我们拜师的吧?”

  沈良似笑非笑,“等看完金盆洗手,我怕你不愿意再拜师。”

  “怎么可能,我今天一定要找个师傅。”

  进城,三人下马车,路上沈良买了个银白面具戴上,刚好遮住半边脸,留出鼻子嘴巴,说是看起来帅气,其实是怕被人认出来。

  “老沈,咱们没请柬,进不去吧?”看着门口的家丁在“检票”,陆小风皱眉。

  “这你就不懂了吧,跟我来。”

  排队“检票”,轮到他们的时候,沈良朝着家丁拱手。

  “在下福威镖局沈良,素来敬仰刘大侠人品,近日押镖路过衡山城,不请自来,还望见谅。”

  “原来是福威镖局沈镖头,幸会,来者都是客,请进便是,一会多喝几杯。”

  看着沈良这就领着他们进去了,陆小风目瞪口呆,低声道:“就这?请柬完全没必要啊。”

  沈良笑笑:“请柬是给五岳剑盟大佬和各大派掌门的,表示郑重,其他人其实有没有请柬不重要。”

  陆小风刚想问为什么,进门后看见大院里上千号人乖乖闭嘴。

  院子里摆了两百来席,基本是街坊邻居,商贾老板,江湖草莽,还有不少叫花子。

  感觉大部分都是来蹭饭的。

  都这场面了,请柬确实不重要!

  再往前是一个大厅,里面就高档得多,一个个衣裳得体,一副一派高手模样,背后跟着一群徒弟,很是威风,俨然是各大派掌门和弟子。

  没有进大厅,沈良在大厅找了一桌坐下,沈灵和陆小风则是胡吃海喝。

  “这烧鸡烤得阔以,外面一只上百块呢,平时都舍不得吃。”

  “还有螃蟹,鳖,大龙虾,哇,这姓刘的也太大方了吧。”

  “妹子,来块红烧肉,很好吃的。”

  看着周围人诧异目光,沈良脸上火辣辣的,“脸都被你们俩丢尽了,别吃了,给我留点。”

  东海市物资匮乏,普通人家很少吃肉的,沈良人生前二十年就没吃过几顿好的。

  看着满桌子的硬菜,他也馋。

  啃着鸡腿,沈灵含糊不清道:“哥,以后咱家有钱了,我也要顿顿这么吃。”

  三人在这大吃大喝,半小时后茶足饭饱,桌上盘子没一个有剩余。

  刘府家丁路过的时候还以为上的是空盘,一个劲赔礼道歉。

  外面吃得热火朝天,大厅内却气氛凝重,一个个站起身,手握在剑柄上。

  原来后堂走出一个带着酒气的官员。

  朝廷向来和江湖门派不对付,这次突然出现一个官,搞不好是来剿灭他们。

  只待一声令下,周围怕是大队官兵就会杀出来。

  只见官员昂然直入,居中一站,身后的衙役下跪,举着一个托盘,盘中放着卷轴。

  身体微躬,官员拿起卷轴,朗声道:“圣旨到!刘正风听旨!”

  群雄一听,眼皮直跳:“刘正风金盆洗手,按理说说不关朝廷的事,怎么皇帝老儿还亲自下旨。”

  “难道是这厮暗地里做了什么谋逆之举被发现了?”

  怕被牵连,一些沉不住气的人已经开始往院子中挪。

  刘正风不紧不慢,双腿下跪,朝着官员磕头,“臣领旨,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群雄愕然,无人不惊。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衡山庶民刘正风弓马娴熟,急公好义,才堪大用,特封为参将,以后为大明效力。”

  “臣刘正风接旨,我皇万岁万万岁。”

  看着刘正风这幅做派,陆小风鄙视,“靠,我还以为是大英雄,没想到是个谄媚之徒,你看他那个得意嘴脸,衡山派怎么会有这种人?”

  酒席间他没少听周围的人议论刘正风,清一色说的都是如何如何正派,武功如何高强。

  没想到闻名不如见面,这厮根本就是个舔狗啊。

  这刻,尴尬的不只是大院宾客,大厅内各大门派扛把子也是羞得快钻地缝。

  堂堂衡山派二把手,金盆洗手后居然去当朝廷走狗,官大也就算了,参将,芝麻绿豆官,山贼土匪收编也就这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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