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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章 江湖

   狂风怒吼,身后仿佛还听得到警笛轰鸣声,柳潮生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疲惫,甚至想就此躺下一睡不起,脑子空白一片,隐隐麻木。

   师妹应该知道怎么找自己……

   柳潮生从后视镜里看已经躺倒在后座上的陶哥,还有两位警官,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他不喜欢和警察打交道,他们这类人都不爱和警方有交集。

   事情怎么就发展到如今的地步了?

   柳家虽身在江湖,但从来都是济世救人,无害人之举,更无害人之心,又何至于落到几欲家破人亡的田地?

   副驾驶座上的车窗户忽然砰砰响了两声,柳潮生开着的警车跟着抖了抖。

   “别抖,小心开车,注意避让行人。”

   方若华鼻子有点囔囔,声音沙哑。

   “开窗户。”

   柳潮生犹豫了下,心下叹气,还是老老实实开了车窗。

   方若华钻进来哈了口热气到手指头上,温暖的气息融化了指尖的冰冷,长长的红围巾向上面拢一拢,遮盖住半张脸和耳朵。

   “刘阔这些人我盯了半个月,‘陶哥’是里头最要紧的人物,临到头让你给劫走,那恐怕是说不过去。”

   看到她翻身进窗时轻灵迅捷的动作,柳潮生反而觉得松快了一点。

   到了现在这地步,一切皆看命。

   “你这彩门‘三重影’至少是入了门,瞧着比我师妹使得还好。”

   柳潮生叹道,“我师妹自己承了半个彩门传承,柳家刀练得不好,我也不成,右手废了,改练左手刀,练了这些年都没成气候。”

   “所以我们师兄妹一直想给柳家的刀找个正经传人,可哪里那么容易,要悟性,要资质,还要人品,最重要的是愿意练,如今的年轻人,有几个还愿意辛苦练功的?”

   “前两年终于看中了一个孩子,使了手段忽悠着人家来学,倒贴了不少钱,再加上不少名贵药材,结果功夫练了个皮毛,出国留学去了,初中毕业出哪门子的国,我们国家的高中教育才是最好的吧。”

   柳潮生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忽然对一个陌生人啰嗦起来,大概是心里慌乱,想说说话。

   “江湖飘零的这些门派,就数你们彩门的功夫最难练,听说要练‘三重影’,入门就要在落网阵,尖刀山,黑泥潭里滚三年,要练柔术,更是要过九曲三十六洞,过不去的死在里头也不稀奇。”

   “我还当彩门应该早没了传人,不曾想竟又出了一个。”

   柳潮生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点温润的笑意,“这么看来,我们柳家刀好像还有希望。”

   “停车。”

   车子一拐弯,方若华就喊了一声。

   更奇怪的是,柳潮生竟然听了。

   车和警察直接扔到灌木丛里,柳潮生拎着‘陶哥’,方若华轻轻追在他身侧。

   两个人一路穿过街市,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柳潮生带着一个人,但身体迅捷如飞,半米高的石阶不用怎么抬腿,直接跨越过去。

   他并不回头看方若华,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有人跟在他身后,甚至连影子都看不见,可越是如此,他心中越忌惮,也越佩服。

   能把自己化作空气,化作尘埃,化为无形无迹,这得是第一流的高手才做得到。

   在如此凄清的夜里,手中提着个活生生的人,身后可能有警察在追捕,柳潮生的思绪却不受他管控,凭空升起些五味杂陈的思绪。

   自己比这姑娘要大十多岁,论轻功,自己竟不如人家,这要上哪说理去?

   江湖门派发展至今,各派功法其实早就交互融合,自有相通之处。

   他师妹当年就机缘巧合,习得是彩门的轻功。

   ‘三重影’是江湖高手给彩门轻功起的别号,是说彩门中人施展轻功,众人一眼看去,能看到无数个残影,因为太快,人的眼睛跟不上对方的速度。

   ‘三’是个虚指。

   柳家和彩门早有渊源,柳潮生自然见过‘三重影’绝技,这会儿见到方若华,却觉得她的轻身功夫和彩门的轻功说像的确像,可说不像,似乎又不那么像。

   看得出来,她这功夫根子还是‘三重影’的根子,是彩门嫡传,这一点不会错。且人家这身轻身功夫,比起传说中的‘三重影’更显高妙神秘。

   只能说这姑娘的确悟性高绝,能把师门绝技发扬光大,还能添砖添瓦。

   这小姑娘着实有一代宗师的气象,如果将来不夭折,说不定成气候。

   柳潮生夸赞的话在嘴边绕了一圈,又给咽了回去,垂头丧气地拎着陶哥加快了速度。

   他赞什么?

   轻功再好,又有什么用?拿来给高楼大厦擦玻璃不成?

   以前师父家世交的孩子,读书不行,到是找了条出路,去搞体育了,短跑。

   好像还颇有成绩,虽然不是什么世界第一流,可他运气不坏,在国内比赛上能拿到挺好的成绩,后来退役以后当了教练。

   但是像他一样幸运的又有几个?

   更何况,去跑短跑,走体育这条路,难道就真是条金光大道?

   无论怎么说,是正道就好。

   他认识的,知道的武林同道们,能得善终的,都比不得善终的可要少得多。

   柳潮生正走着,右肩一痛,他猛地抬头,就看本以为一直跟在身后的方若华,坐在卖烤串的摊子前面,面前已经摆了一堆竹签。

   鲜嫩的羊肉串还在炭炉上冒着热气。

   啤酒瓶已经开了。

   前方灯火通明。

   街边卖烤串的,卖红薯的,卖各种杂物的小商贩一堆,手挽着手逛街的小情侣成双成对,好一派安详的闹市景象。

   柳潮生把陶哥往椅子上一推,自己也坐下,拿药瓶在陶哥鼻子前面一晃,等了几秒,看他还是没动静,冷笑道:“你信不信,我能用竹签从你的鼻孔插入你的脑子,一滴血都不会留,不解剖,绝对没人知道你的死因。”

   陶哥猛地坐起身,脸上浮现出一抹斯斯文文的笑来,眼睛明亮。

   他有张娃娃脸,脸上不笑好像也带着笑,温柔可亲,任谁看了都觉得这是个单纯善良的好人,很容易让人有好感。

   不等柳潮生追问,陶哥就笑道:“哥,当初你到刘哥这儿来,我一看你就认出来了,这不是我妹子照片上的人吗?所以我虽然不知道您老人家的真名真姓,但还是交代手底下的弟兄,好好安顿您老人家,您自己说说,兄弟我有没有对不住您的地方?”

   陶哥声音清亮,脸上每一处纹路都显得特别真诚,他说话的话也真诚。

   方若华看了半天,都没看出半点破绽,如果不是本来就知道这是个什么样黑心肝的人,恐怕便是她这个老江湖,也要被忽悠过去。

   柳潮生表情有点麻木,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陶哥的话语打动了,静静地盯着手指,轻声道:“说说,你怎么知道我认识眉心有蝴蝶纹身的女孩儿,你认识她?”

   陶哥笑了一下:“那是五六年前的事,我记得我有一回去宁州金水那边办事,路上我的车抛锚了,就在道边找了个汽车旅馆住下,顺便修修车,没想到碰见了个热闹。”

   “是有个从S市过去的老板,被人玩了一出仙人跳,要把他剥光了衣服照裸、照,管他要三十万,当时就有个女孩子从南边走着过来,那女孩儿十六七岁,长得真漂亮。身后背着个背篓,手里提着一把只有手掌大小的弯刀,她过来二话不说就把玩仙人跳的那几个小子给轰走,救了那个中招的老板,身手是真好。”

   “我一向喜欢交朋友,那小姑娘一看就是个高手,我就捎带了她一段路,在路上看到了那姑娘随身带着一张照片,我本来都不记得了,可一见到哥你,马上想起来,实在是那姑娘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刻。”

   陶哥说话时,神态显得很轻松,表情拿捏到位,很是从容不迫。

   如果是不熟悉的人看到他的模样,绝对会相信他是个只说实话的实诚人。

   柳潮生落下一滴泪,落到他的手腕上。

   陶哥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信。

   “媛媛已经死了。”

   夺警车出逃,狂奔一路,柳潮生终于冷静下来,接受了这个现实。

   陶哥身体一僵,努力让自己放松,可不安还是从心底深处开始蔓延。

   柳潮生抬起头来看他:“我们家有一种药,服了之后会气息衰微,濒临死亡,身体上生出难看的瘢痕,甚是恐怖。这药我们家也不常用,常用就没用了,通常是面对绝境的时候才用来赌一把。”

   一般人见到那么恶心的病症,第一反应都是躲得越远越好,要是他们被抓住囚禁,使出这一招,多半能侥幸脱身。

   可柳家人大部分时候用不到这样的招数,一旦用到,必是遇见非常危险的情况。

   “刚才我给那两个孩子用了药,你见到他们第一眼的反应就不对,你的表情说明你曾经见过那样的症状,那样的情况,你当机立断,连犹豫都不犹豫,就要把他们两个都杀了。”

   陶哥闭上嘴,一言不发。

   柳潮生眼泪滚滚而落,落到眼前的羊肉串上,轻声呢喃:“你见到过媛媛,见到过媛媛用药,还知道那药是假的,你,或者你们杀了媛媛?”

   陶哥心念电转,无数念头蒸腾而上,他却收敛了脸上所有的表情,并不反驳柳潮生,只是道:“没有,我们没杀她,活人才有用,死人没有价值,我们是做生意赚钱的人,不是杀手。老哥,你不能把我们想得太恶毒,那对你,对我们都不是好事。”

   他声音很轻,也很坚定。

   “我承认,咱们做的生意不干净,可也不是随便杀人的,那姑娘当时刘哥就看上了眼,觉得是个好苗子,说要带走好好洗洗脑,洗完脑子以后指不定还是我们的一大助力。”

   柳潮生面上浮现出一点异样。

   陶哥一看,声音就加重了几分:“你要是不信,我可以带你去看看证据?我们虽然不是什么登记在册的公司,可我们比一般公司珍贵,什么备忘录,账本,我们也是有的,这事不难查。”

   柳潮生转头看向方若华:“你还有要问的没有?”

   方若华摇摇头:“不费这力气。”

   陶哥满嘴谎话连篇,偏偏能把谎话说得比真的还真,他这张嘴才是最厉害的武器。

   所以也没必要问,就算问出原主深厚的仇人在哪里,事情还是要一点点地做。

   柳潮生轻声道:“我知道媛媛死了,他说的我一个字都不信,可是,我还是要跟他一起去看看他口中的证据……你想阻止我?”

   方若华立时摇了摇头。

   柳潮生一怔。

   方若华轻声道:“我想了想,我只是不愿意让这种人逍遥法外,可为了把他关进监狱和你打一架,看你的样子,又不达目的誓不甘休,一副要拼命的模样,实在不划算,谁伤了残了都不好,所以,随你去吧。”

   柳潮生默默点点头,抓住陶哥的胳膊,把他提溜起来拖着人走入旁边的影子里去。

   他刚一走,柳絮就从另一个羊汤摊子上起身,轻轻走过来,坐在方若华对面,冲她微微颔首。

   方若华笑道:“你不去?”

   柳絮摇摇头:“现在的我,去了也是添乱。”

   她皮肤很白,虽然漂亮,却是种很不健康的白,瘦得厉害,好像空荡荡的美人皮就贴在骨头上,方若华一看便知,怕是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

   柳絮的眉眼间有些哀伤,虽然她说不去,目光却好像追着柳潮生的影子,也进了黑暗里,想拉都拉扯不回来。

   “为了找媛媛,我们的房子卖了,在一个地方呆不久,不能做长久的工作,只能打零工赚路费生活费,六年了,每个晚上我们都睡不着。”柳絮不像是说给方若华听,只是想倾诉而已。

   “现在终于看到了头,终于可能要有了结果,不用继续找了。”

   柳絮的声音很轻。

   方若华心里一咯噔,其实有时候,没有结果才有希望,才是好结果,真有了结果,他们才要真正失去一切。

   柳絮看着方若华脸上的表情,神色反而柔和了一点:“姑娘,你真是好心,不过,别为我们难过,人生就是这样,总是一件坏事连着的还是一件坏事,不像电视剧,有抑有扬,都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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