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王大仁此时正和卡隆偷偷摸摸的返回了学校。
王大仁就读于当地一家高中,尽管王大仁成绩还算不错,在学校之中排名中上――考试算是中国人的第一天赋了,在这一点上,经常逃课的王大仁完全给中国人丢脸。
王大仁经常翘课,对上学一点不上心的模样,不但让学校老师们头痛,也让他的继母洛雷丝非常头痛。
葡萄牙的学校下午很早就下课了,王大仁在校门口接上了自己的弟弟王大义――一个皮肤黝黑的黄黑混血小子。
这是王大仁同父异母的弟弟。
不过说起这个弟弟,王大仁心中总归有些不太爽,今年才十一岁的王大义已经早早就完成了高中之前的课程,现在已经是在念高三了。而大了大义六岁的大仁,现在也只是读高一而已.....
这样一对比,总显得自己特别的蠢,十一岁的弟弟在读高三,而十七岁的哥哥在念高一...
这样一对比,王大仁就更不愿意去学校读书了――十一岁的弟弟都要上大学了,自己无论在学业上如何努力也赶不上。
不如早点出去打工赚钱呢....
“你又翘课了!!”黑小子王大义从校门口跑了出来,在见到王大仁第一眼的时候就用中文嚷嚷道。
王大仁从包里掏出一包棉花糖塞了过去。
王大义立刻眉开眼笑:“就一包?!”
又一包棉花糖塞了过来,王大义这一下彻底满意了。
“甜死你!”
大仁把大义的书包提起来。
“高三要这么多书吗?”
“这倒没有,我已经提前在学习大学的课程了。”王大义一边往自己嘴里塞着棉花糖一边说道。
“走吧,回家!”王大仁一番白眼,有这么个弟弟自己总是压力山大。
“不等姐姐了?!”王大义赶忙跟了上来。
“她自己会回去...”
王大仁把沉沉的书包背在肩上,带着大义走出了校门。
“嘿嘿嘿,我亲爱的弟弟就这么抛弃了他美丽的姐姐了吗?!”
听到这个声音之后,王大仁脸色明显苦了下来。
“索菲亚,谁知道你会不会又去什么聚会啊...”王大仁摊开手,对着一个穿着短裙小西装校服的少女说道。
这少女深色的皮肤,很明显的黑白混血的特征,十七岁的少女已经是前凸后翘,精致的脸庞,高挺的鼻梁,就连鼻头上一点点雀斑也显得如此精致。难怪这人来人往的校门口,总能吸引无数的目光过来。
“要叫我姐姐,我亲爱的弟弟!”索菲亚身高要比王大仁还要高上几公分,她手指往大仁脑门上弹了弹。
“该死,你就大我一天!”王大仁抗议道。
王大仁是1995年10月28日出生,而索菲亚则是1995年10月27日出生,两人出生日期只相差一天。王光祖在葡萄牙和现任妻子洛雷丝结婚,两位孤独的心结合在一起,也同时带来了自己的孩子,他们是一个组合家庭。而王大义则是王光祖和洛雷丝的孩子。
“大一分钟也是姐姐...”索菲亚满脸得意。
姐弟三人嬉闹着回家。
......
“妈妈,我们回来了。”
在穷人区的一幢小房子里面,王大义推开了有些铁锈的大门,冲着里面嚷道。
一位身材有些发福皮肤棕黑的中年女人拿着锅铲从厨房探出头来。
“妈妈。”
“洛雷丝妈妈。”
三个孩子上去给了洛雷丝一个拥抱,还有拉丁式的贴脸礼。
洛雷丝看到自己三个孩子回来,眉眼都咪成了一道月牙。
“再等等就吃饭了。”她用围裙下摆擦了擦汗。这中餐实在是太难学了,不过洛雷丝终究还是会做点炒菜――王大仁和王光祖父子俩的口味还是中国式的。
这房子的采光并不算好,里斯本是个山城,房子都依山而建。而穷人区这一片位于半山腰的一处低凹下来的区域,低矮的房屋被前方高大的白色高档社区挡住了从特茹河河口照射而来的粼粼阳光,让这一片区域的房子总是显得昏暗――否则这儿又怎么会成为穷人聚集的区域呢。
在有些昏暗的屋子里,大厅内摆着几张不配套的旧沙发,还有一张瘸了腿的电视柜,上面放着一台国产彩电。
王大仁走进自己的房间。
说是自己的房间,其实也是和大义共同的房间,一张木头双层床架摆在了房子里就占去了大半的空间,再摆上一张书桌,房间里就没有多少空间了。
王大仁拉开书桌吱吱嘎嘎的抽屉从抽屉最里面拿出一个小盒子。
王大仁把盒子打开,里面赫然是一沓纸币。一百元、五十元、二十元、十元的欧元纸币,还有大大小小的硬币。
他小心的把这几天挣来的钱放进盒子里。
这钱也不只是他一个人的,身为自己的合作者,这些钱的一半还属于卡隆。只不过自从有一次王大仁发现卡隆看着夜店里面的黑小子们抽大麻的时候羡慕的眼神之后,就不敢让卡隆自己来保管自己的钱了――不然这些钱就会和这贫民区大部分黑小子那样,耗费在了大麻,酒精,女人,甚至是毒品上。
重新把盒子放进抽屉最里面。有钱在手的感觉让王大仁倍感幸福。他已经考虑清楚了,等他高中毕业之后就不上学了――上大学的学费可贵着呢,让大义去念大学就好了――反正这小子这么聪明,肯定是要上大学的。大学学费那么贵,自己作为长子也是要承担供养弟弟上学的责任的。
至于索菲亚....哼,总是想着去做什么模特,做什么大明星。这也是咱穷人家的孩子想得起的?不理她!
还有洛雷丝妈妈,等自己赚钱了,她也不用一大早就去超市上班,然后一边又得兼顾着一大家子的食物,整天那么操心。
自己父亲有腿疾,王大仁打算自己高中毕业,就让父亲回家养老,到时候他去管理家里的那个皮鞋店――在穷人区卖皮鞋真的是个太蠢的生意了,这个地方哪儿有人会去买皮鞋啊――大家都是穷光蛋,有哪个穷光蛋会穿着皮鞋去干活吗?
王大仁决定从中国老家那边批发点便宜的运动服、球鞋什么的,这些东西才是这一片区域的穷人们愿意消费的。
王大仁对自己的生意头脑非常满意。
而且他还有帮手呢,他和卡隆可是从小一起在贫民区长大的死党,等两人高中毕业,卡隆这黑小子肯定也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自己可以拉着他一起干,自己也有个帮手,卡隆也不至于失业,不然卡隆这小子肯定是和周围的老黑一样为里斯本的犯罪率做贡献.....
王大仁陷入了对未来的憧憬之中。
他从床底下翻出一个箱子,从箱子里取出了一颗足球,凝视良久。
足球已经很旧了,上面的花纹已经卡不见,只剩下白白的球皮。
这是他的第一粒足球,也是迄今为止最后一粒。
和那些钱一样,这是他保留了许久的东西。
或许,比钱...还要珍贵?
相比于开小店铺挣钱,或许足球才是他的梦想,但是这梦想的代价,或许是满是荆棘,也许也会让这原本就贫穷的家庭增添更大的负担...
从小便经历良多的大仁内心叹了口气。自己可是有这么多责任担在肩膀呢。
他要振兴家业,他要挣钱供弟弟上学,他还要让全家从这个阴暗的贫民区搬走,让家人们住上大房子。
他把这一颗足球放进箱子里,又重新塞进了床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