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美冠纯美阅读书系·中国卷(共18本)

  记懒人

  导读

  《记懒人》是老舍以人性探索为中心旨趣的短篇小说,发表于1933年3月15日《益世报》。后被收入老舍的《集外》,是他短篇小说中比较独特的一篇作品。

  在老舍的中短篇小说中,有一种颇具趣味的类型:小说中的“我”是故事的参与者,但通常并不是主要人物,他往往对一个人有着纠缠式的好奇心,他将人视为一个有待解开的谜。他的探索欲望及其所构成的悬念是这类小说吸引读者阅读兴趣的一个绝技。我们把这类小说视为典型的人性探索小说。人性探索的工作是紧张而又刺激的,有时真可谓惊心动魄。这类小说包括《记懒人》《牺牲》《大悲寺外》《歪毛儿》《听来的故事》和《番表》,等等。

  《记懒人》主要是写懒人,写懒人懒到了什么程度;为什么会养成这样懒的原因。这时,作为充满好奇心的人性观察家的“我”又在《记懒人》中开始了他有趣的工作。“在我的经验中,他是世上第一个懒人,因此我对他很注意”;面对懒人,“我”从他的弱点开始下手,步步紧逼,层层深入,用白酒和白兰地为诱饵,最终撬开了懒人的嘴巴。“我”成功了,终于解开了探索之谜。这篇小说不仅表现了懒与忙的生活辩证法,而且也由于“我”的出现,使它充满了人性探索的色彩与趣味。

  作家通过对懒人的同情与批判来揭示这一时期的国民性,呼唤民众的觉醒。小说语言朴实无华,完全采用京味白话,读起来亲切、自然。

  一间小屋,墙角长着些兔儿草,床上卧着懒人。他姓什么?或者因为懒得说,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大家只呼他为懒人,他也懒得否认。

  在我的经验中,他是世上第一个懒人,因此我对他很注意:能上“无双谱”的总该是有价值的。

  幸而人人有个弱点,不然我便无法与他来往,他的弱点是喜欢喝一盅。虽然他并不因爱酒而有任何行动,可是我给他送酒去,他也不坚持到底地不张开嘴。更可喜的是三杯下去,他能暂时地破戒——和我说话。我还能舍不得几瓶酒吗?所以我成了他的好友。自然我须把酒杯满上,送到他的唇边,他才肯饮。为引诱他讲话,我能不殷勤些?况且过了三杯,我只须把酒瓶放在他的手下,他自己便会斟满的。

  他的话有些,假如不都是,很奇怪可喜的。而且极其天真,因为他的脑子是懒于搜集任何书籍上的与旁人制造的话的。他没有常识,因此他不讨厌。他确是个宝贝,在这可厌的社会中。

  据他说,他是自幼便很懒的。他不记得他的父亲是黄脸膛还是白净无须:他三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死去;他懒得问妈妈关于爸爸的事。他是妈妈的儿子,因为她也是懒得很有个模样儿。旁的妇女是孕后九或十个月就生产。懒人的妈妈怀了他一年半,因为懒得生产。他的生日,没人晓得;妈妈是第一个忘记了它,他自然想不起问。

  他的妈妈后来也死了,他不记得怎样将她埋葬。可是,他还记得妈妈的面貌。妈妈,虽在懒人的心中,也难免被想念着。懒人借着酒力叹了一口十年未曾叹过的气,泪是终于懒得落的。

  他入过学。懒得记忆一切,可是他不能忘记许多小四方块的字,因为学校里的人,自校长至学生,没有一个不像活猴儿,终日跳动,所以他不能不去看那些小四方块,以得些安慰。最可怕的记忆便是“学生”。他想不出为何他的懒妈将他送入学校去,或者因为他入了学,她可以多心静一些?苦痛往往逼迫着人去记忆。他记得“学生”——一群推他打他挤他踢他骂他笑他的活猴子。他是一块木头。被猴子们向四边推滚。他似乎也毕过业,但是懒得去领文凭。

  “老子的心中到底有个‘无为’萦绕着,我连个针尖大的理想也没有。”他已饮了半瓶白酒,闭着眼说。

  “人类的纷争都是出于好事好动:假如人都变成桂树或梅花,世上当怎样地芬香静美?”我故意诱他说话。

  他似乎没有听见,或是故意懒得听别人的意见。

  我决定了下次再来,须带白兰地,普通的白酒还不够打开他的说话机关的。

  白兰地果然有效,他居然坐起来了。往常他向我致敬只是闭着眼,稍微动一动眉毛。然后,我把酒递到他的唇边,酒过三杯,他开始讲话,可是始终是躺在床上不起来。酒喝足了,在我告辞之际,他才肯指一指酒瓶,意思是叫我将它挪开。有的时候他连指指酒瓶都觉得是多事。

  白兰地得着了空前的胜利,他坐起来了!我的惊异就好似看见了死人复活。我要盘问他了。

  “朋友,”我的声音有点发颤,大概因为是有惊有喜,“朋友,在过去的经验中,你可曾不懒过一天或一回没有呢?”

  “天下有多少事能叫人不懒一整天呢?”他的舌头有点僵硬。我心中更喜欢了:被酒激硬的舌头是最喜欢运动的。

  “那么,不懒过一回没有呢?”

  他没当时回答我。我看得出,他是搜寻他的记忆呢。他的脸上有点很近于笑的表示——这不过是我的猜测,我没见过他怎样笑。过了好久,他点了点头,又喝下一杯酒,慢慢地说:

  “有过一次。许久许久以前的事了。设若我今年是四十岁——没心留意自己的岁数——那必是我二十来岁的事了。”

  他又停顿住了。我非常地怕他不再往下说,可是也不敢促迫他。我等着,听得见我自己的心跳。

  “你说,什么事足以使懒人不懒一次。”他猛不丁地问了我一句。

  我一时找不到相当的答案。不知道是怎么想起来的,我这么答对了他:

  “爱情,爱情能使人不懒。”

  “你是个聪明人!”他说。

  我也吞了一大口白兰地,我的心几乎要跳出来。

  他的眼合成一道缝,好像看着心中正在构成着的一张图画。然后像自己念道:“想起来了!”

  我连大气也不敢出地等着。

  “一株海棠树,”他大概是形容他心里那张画,“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像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我与她便躺在树下,脸朝着海棠花,时时有小鸟踏下些花片,像些雪花,落在我们的脸上,她,那时节,也就是十几岁吧,我或者比她大一些。她是妈妈的娘家的。不晓得怎样称呼她,懒得问。我们躺了多少时候?我不记得。只记得那是最快活的一天:听着蜂声,闭着眼用脸承接着花片,花阴下见不着阳光,可是春气吹拂着全身,安适而温暖。我们俩就像埋在春光中的一对爱人,最好能永远不动,直到宇宙崩毁的时候。她是我理想中的人儿。她和妈妈相似——爱情在静里享受。别的女子们,见了花便折,见了镜子就照,使人心慌意乱。她能领略花木样的恋爱。我是讨厌蜜蜂的,终日瞎忙。可是在那一天,蜜蜂确是不错,它们的嗡嗡使我半睡半醒,半死半生。在生死之间我得到完全的恬静与快乐。这个快乐是一睁开眼便会失去的。”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喝了半杯酒。他的话来得流畅轻快了:“海棠花开残,她不见了。大概是回了家,大概是。临走的那一天,我与她在海棠树下——花开已残,一树的油绿叶儿,小绿海棠果顶着些黄须——彼此看着脸上的红潮起落,不知起落了多少次。我们都懒得说话。眼睛交谈了一切。”

  “她不见了,”他说得更快了,“自然懒得去打听,更提不到去找她。想她的时候,我便在海棠树下静卧一天。第二年花开的时候,她没有来,花一点也不似去年那么美了,蜂声更讨厌。”

  这回他是对着瓶口灌了一气。

  “又看见她了,已长成了个大姑娘。但是,但是,”他的眼似乎不得力地眨了几下,微微有点发湿,“她变了。她一来到,我便觉出她太活泼了。她的话也很多,几乎不给我留个追想旧时她怎样静美的机会了。到了晚间,她偷偷地约我在海棠树下相见。我是日落后向不轻动一步的,可是我答应了她;爱情使人能不懒了,你是个聪明人。我不该赴约,可是我去了。她在树下等着我呢。‘你还是这么懒?’这是她的第一句话,我没言语。‘你记得前几年,咱们在这花下?’她又问,我点了点头——出于不得已。‘唉!’她叹了一口气,‘假如你也能不懒了,你看我!’我没说话。‘其实你也可以不懒的,假如你真是懒得到家,为什么你来见我?你可以不懒!咱们——’她没往下说,我始终没开口,她落了泪,走开。我便在海棠下睡了一夜,懒得再动。她又走了。不久听说她出嫁了。不久,听说她被丈夫给虐待死了。懒是不利于爱情的。但是,她,她因不懒而丧了一朵花似的生命!假如我听她的话改为勤谨,也许能保全了她,可也许丧掉我的命。假如她始终不改懒的习惯,也许我们到现在还是同卧在海棠花下,虽然未必是活着,可是同卧在一处便是活着,永远地活着。只有成双作对才算爱,爱不会死!”

  “到如今你还想念着她?”我问。

  “哼,那就是那次破了懒戒的惩罚!一次不懒,终身受罪。我还不算个最懒的人。”他又卧在床上。

  我将酒瓶挪开。他又说了话:

  “假如我死去——虽然很懒得死——请把我埋在海棠花下,不必费事买棺材。我懒得理想,可是既提起这件事,我似乎应当永远卧在海棠花下——受着永远的惩罚!”

  过了些日子,我果然将他埋葬了。在上边临时种了一株海棠。有海棠树的人家没有允许我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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