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互联网里的用户至上
第二章 互联网里的用户至上
是用户,而不是客户
20世纪90年代初,我在西安交大读研究生。但我不是个标准的好学生,一个是不愿意上课,不想给导师干活儿;一个是上课少,老是跑到外面接活儿,改善自己的生活。因为读了《硅谷热》那本书,我心里澎湃着做出一款很牛的产品改变世界的想法。
当时已经出现了计算机病毒,防病毒的手段还是用防病毒卡。那个时候已经有了瑞星公司。我搞到一本《计算机反病毒研究》,看了以后,决定研究反病毒。这个想法遭到很多人嘲笑,觉得没啥意思,没什么前途,做不起来。我发现在我的互联网生涯里,无论我搞什么,一开始大家都是不理解,不屑,甚至嘲笑。
其实,那个时候很多资料我也看不懂。但为了证明给嘲笑我的人看,我看不懂也硬着头皮看,半懂不懂地就找了两个同学一起干。当时条件很艰苦,电脑是很稀缺的东西,自己还得编程序。产品做到后面,我又开始充当产品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角色。为了把产品做出来,我们还不得不找机会蹭学校机房的电脑用。
后来,我们做出了反病毒卡的原型,参加了在上海的挑战杯,还得了奖。那时得奖的很多都是导师的项目,但这个项目是我们自己原创的。
那时我读了《硅谷热》。那本书讲了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怎样搞出了苹果电脑,把苹果公司上市,他们都成了百万富翁。我特别想像乔布斯他们那样,觉得光拿一个挑战杯真的是没意思,要是能把防病毒卡卖出去,赚很多钱,既能过上自由的生活,同时还能让别人生活得更好,那才是伟大,那才是英雄。
于是,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开始把防病毒卡当作产品去卖,但在真去卖的时候,才发现卖一件东西和开发一件东西完全是两个概念。也就是在卖防病毒卡的那段时间,我初步认识到什么是用户,什么是用户思维。
防病毒卡我卖出去了几十张,但这几十张卡给我惹了不少麻烦,因为卡装到客户的电脑上和装在我自己的电脑上根本不是一回事。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是电路的问题,有的是各种软件的冲突,有的是卡做得不好,插到别人电脑上结果开机都成了问题。我疲于奔命地开始灭火,随时要去给客户做售后服务。所谓售后服务,除了给客户解决问题,其实最主要的是低着脑袋听客户骂。
客户是不听你解释的,他给了你钱,买了你的东西,就是要你给他解决问题。你的产品解决不了问题,那客户就有理由把你叫过去解决问题,你一边解决他一边骂你。
防病毒卡可以说是一件失败的产品,但给客户解决问题、挨客户骂的过程对我的帮助特别大,我从中收获的要比赚钱有意义得多。
这可以说是我第一次从象牙塔走出来,直接面对客户。客户的想法和技术人员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客户不管你用什么高科技,也懒得知道。客户花钱买了你的东西,他们要的就是解决问题。技术人员可能为自己使用了什么技术感到骄傲,但对客户来说,技术根本就没有意义。这个过程给我的另一个教训,是不同客户的需求千差万别,电脑环境也非常复杂,从研发成功到商业化成功,中间还有很长的距离要走。这个过程会生生砍掉技术人员的优越感和自负,但收获的是对什么是客户的认识,是对产品的认识。
请注意,我这里用的是客户,而不是用户。虽然一字之差,二者的意义却有很大的差别。
在传统商业时期,商家跟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以信息不对称为前提的,买的没有卖的精。商人基本上以逐利为目的。尽管人们老说客户是上帝,但在经济关系里只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商家,一个是客户。客户是谁?谁买了我的东西,谁向我付钱,谁就是我的客户。4P(product,price,place,promotion,意为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等各种营销理论都是通过广告、宣传、推广,成功让顾客购买你的东西。这是传统的经济游戏规则,很多人的字典里可能只有“客户”这个概念而没有“用户”概念。
所以,很多传统企业在向互联网转型的时候,也只是简单地考虑在互联网上卖东西,把原来跟客户打交道的这套方法搬到互联网上,最终发现不会玩儿了。
在互联网时代,环境变了,规则变了。以前你把东西忽悠出去,让客户购买了就达到目的了。现在则不同,用户是使用你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人,但他们未必向你付费。你把东西卖出去或者送出去,用户才刚刚开始跟你打交道。你恨不得通过你的产品和服务,每天都让用户感知到你的存在,让用户感受到你的价值。
让用户感知到你的存在,这一点太重要了。但传统行业的很多人对这一点不理解,说:他们又不为你付钱,白用的人多了,反而是累赘。他们不理解微信为什么免费,我告诉他们,微信虽然免费,而且腾讯也要往里投很多钱,但这对腾讯来说是小意思,因为微信为腾讯凝聚了几亿用户。有这样一个庞大的用户群,微信将来在上面嫁接O2O(online to offline,在线离线商务模式)可以赚钱,嫁接电商可以赚钱,网上发一款游戏还导致全民都打飞机,也可以赚钱。所以,腾讯将来通过微信用户群,一年何止赚几百个亿,这比靠通信收费赚钱要容易得多。但最要命的是什么?很多运营商当初不承认微信有多大威胁,认为:你们是互联网公司,没有我们运营商搭路哪有你们跑的车?
此话不假,但运营商没有发现,用户不再用你的短信了,不再用你的彩信了,不再用你的语音了,他们使用的都是微信的服务,他们从运营商的用户,转变成了微信的用户。用户才不关心路是谁修的。你作为修路的固然还会存在,但你没有了用户,或者用户无法感知到你的存在,那你的商业价值已经非常有限了。还有的运营商振振有词地对我说:我的短信收入没受影响。我心想:大哥你得看趋势啊。这就跟卖手机的一样,网上的销售量可能还比不上实体店,但它是爆发式增长啊。有一个省的运营商还跟微信合作了一把,因为腾讯劝说他们出一个微信流量包月套餐,虽然微信可能减少了运营商的短信收入,但微信用户还要耗流量,所以运营商可以在流量上赚很多钱。
这一招就彻底地把运营商打成流量管道了。我一直在反复强调用户的价值。要理解互联网的思维,那就要有用户的概念。比如,买了你手机的人,是你的客户,不见得是你的用户。给你交套餐费的人,也是你的客户,是你的衣食父母,但不是你的用户。现在人们都在网上买话费,觉得自己是在跟各个互联网公司打交道,而不是在跟运营商打交道,运营商的服务价值除了通话质量和网速,根本没有体现出来。所以,微信对运营商最大的杀伤是什么?是让运营商跟中国几亿给它交话费的人隔绝了,这是最可怕的。你看,每个月到营业厅的人才有多少?除了办新电话卡的时候人们去营业厅,平时谁还会去?这意味着运营商根本不可能再接触到用户,根本不可能理解用户的需求,根本不可能再推出新的业务,而变成了纯粹的流量商。
丢掉用户并不是说就没钱赚了。前两天有一家报纸的总编问我何为互联网思维。我问他:今天如果没有造纸厂、印刷厂,报纸能造出来吗?他说不行。我说:在新闻生产链条里面,印刷厂有价值,但我作为一个新闻读者,我在乎这是谁印的报纸吗?我不在乎。所以,印刷厂的价值在这个价值链里被边缘化了。
我想强调一个最重要的观点,就是一定要形成用户这个概念。所有传统的商业模式基本上都特别简单:我卖东西给别人,他拿了我的服务和产品,就要向我交钱。这是一个二元的关系。我们原来的字典里只有客户的概念,很多企业会把这个理念写成客户至上、客户是上帝,因为客户给企业钱,是企业的衣食父母。但互联网要颠覆这个观点,当传统企业进军互联网的时候,当然客户的钱还是要赚,但要想想谁是你的用户。用户的定义在我看来就是那些你能长期提供一种服务,能长期让他感知你的存在,能长期跟你保持一种联系的人。你只有在互联网上积累了足够多的用户,才有能力把其中一些用户转成你的客户。
没有用户,就没有客户。用户少了,客户就没了。所以,我一直强调,传统企业转型互联网,不要一上来就想怎么去赚消费者口袋里的钱。做硬件的那些企业,如果硬件通过互联网连接在一起,就会体会到用户与客户的差别。比如,以前卖手机,卖出去以后买方就跟你没关系了。他交钱成了你的客户,但不是你的用户,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怎样使用手机。你要想办法让这些人在没买你的东西的时候也能跟你发生联系;买了你的东西之后,更能跟你发生联系。
今天如果你的手机卖出了2 000万部,这些买你手机的人既是你的用户,也是你的客户。他们每天都在用你提供的软件,每天都在跟你发生联系。那么,你就是一个具备了互联网思维的手机厂商。但一些传统的手机厂商没有这种思维,他们会觉得产品卖出去了,就算完成了任务。这就是本质的区别。
用户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基础
今天的互联网产品虽然千变万化,但我认为在互联网上赢利模式只有三种。
第一种模式特别传统,就是利用互联网卖东西。卖真实的商品,我们叫它电子商务;卖基金、股票等理财产品,就叫互联网金融;如果卖SPA(水疗)、虚拟的服务、餐馆的打折券,可以叫O2O。其实这都是一类模式,即以互联网为平台,做传统生意,只是发挥了互联网的特点,就是网聚人的力量。
第二种模式是依靠广告收入。就是当你的服务不能赚钱的时候,如果有足够多的眼球,有足够多的用户,你可以向他们推荐一些其他的产品和服务,实际上这就是广告,就跟免费看电视,但电视里有广告的概念一样。
第三种模式是以网游为代表的增值服务。你可以向用户收取提供附加服务的增值服务费。举个例子,在一个网游里面,有1万个“屌丝”都是在免费玩,突然来了一个高富帅,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要当大哥,花很多钱买匹马,买把剑,还要给“屌丝”发工资,挣这些人的钱就是增值服务。不愿意花钱的人可以继续在游戏里做一个辛辛苦苦的挖矿人,或者种粮食的人。
再牛的互联网公司都逃不开这三种模式。你一定要想办法获取最大的用户群。为什么大家在网上卖基金?还是因为用户群越大,你越能节省接触每个用户的成本。一个网站只有2 000人访问,是不会有广告主埋单的。在今天的互联网上,比卖白粉利润还高的生意就是网游。网游的付费率都不到5%,但这百分之几的付费率,下面有一个庞大的用户群作为基础,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金字塔塔尖的利润。中国曾经有家企业本来免费用户很多,付费用户大概有3%,他们就决定把免费用户都赶走,结果是最终连付费用户都跑了。
这就是互联网的游戏规则,它决定了要想建立一个有效的商业模式,就一定要有海量的用户基数。为什么说360是一个互联网公司,而不是单纯的杀毒软件公司?因为360不是靠卖杀毒软件挣钱,而是通过免费杀毒得到了海量的用户基数。直到今天,360杀毒依然不赚钱,都是在赔钱。但因为我们向用户推荐使用360浏览器,也拥有了海量的用户基数。而在浏览器上我们建立了导航、搜索、网页游戏等业务,所以,今天360一年几十亿的收入不是靠杀毒卖出去的,而是靠浏览器业务平台做出来的。
游戏也是这种模式。今天中国的免费游戏很多,但为什么游戏公司还有那么高的收入?因为虽然大部分人不花钱,但有一小部分人会在里面花很多钱。比如,根据我的了解,绝大多数人在QQ(腾讯的即时通信软件)上的头像都是裤衩背心,但有差不多3% 的人会买QQ秀。别小看这3%,因为腾讯有好几亿的QQ用户,虽然只有3% 的人愿意付费,但这也已经是巨额收入了。游戏里也一样。为什么有的人愿意花2 000元钱买一匹马,在游戏里他骑着马挎着宝剑?因为他买了这匹马,游戏里面可能有1 000个屌丝用户见了他就得喊大哥。你想一想,如果你的游戏不免费,这1 000个屌丝用户肯定不进来玩儿游戏。没有这1 000个屌丝用户喊大哥,哪个富二代愿意进来买道具?
这个道理有点绕弯,别说普通人不明白,即使行业里的人都可能一下子看不明白,有的外国人也看不懂。360上市之后,国外有一家叫香橼的公司是专门卖空中国概念股的,这家公司认为我们是全球最大的骗子,因为作为一家安全公司360从来不卖杀毒软件,所以360的收入一定是假的。这家做空公司很执着,做空了360八次,出了八份报告。
讲到这里,也许你恍然大悟,说:哦,原来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是这样的,就是用免费汇聚海量的用户基数,然后或者做广告,或者提供增值服务来赚钱。那我敢打赌,其实你还没有明白用户的重要性。
虽然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是基于免费,但并不是说一免费就灵。免费不是万灵药,除了免费,汇聚海量的用户基数还需要好的产品,能够为用户解决问题,而且提供一流的用户体验。
我说用户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基础,不是说只有汇聚了海量用户基数才可能赚钱,而是说用户本身就是商业模式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环节。
观察现实,无论是脸谱网(Facebook)、推特(Twitter)还是谷歌,所有伟大的互联网公司都有巨大的用户基础。他们获得巨大用户基础的前提,是给用户提供了若干有价值的服务。
这就是互联网的游戏规则。你若想先获得商业利益,就要先考虑如何创造用户价值。在互联网时代,如果一个公司还是靠传统行业那种信息不对称的营销推广方式,是很难长久获得市场地位的。现在的互联网企业即使得罪同行,也不敢得罪自己的用户。只有想办法给用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甚至是免费服务,才能拥有一个强大的用户基础,拥有了一个强大的用户基础之后,才可能构建商业模式。
所以,在360公司,我们判断一款产品好不好,不是看它能帮公司赚多少钱,而是看能帮助用户解决什么问题,更进一步,在为用户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用户是不是感到简单、方便,甚至能获得一种愉悦感。我们公司提倡“拜用户教”,把用户体验从一种工具变成一种信仰,这是拜用户教的基本教义。我是360的CEO,但我对CEO有一个新的诠释,不是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而是首席体验官(chief experience officer)。
我养成了一种修电脑的习惯,逮谁给谁修电脑。机场、咖啡店、杂货店,只要有电脑,我就忍不住想看看是不是装了360,问一问伙计用得怎么样,顺手不顺手。其实,我给别人的电脑装360,不是为了增加装机量,360的用户量都好几亿了,也不缺这一台两台。我为别人装360,主要是为了体验一下环境。用户的电脑环境各不一样,里面装的软件也不一样,装360、运行360都会遇到各种意外情况,有可能会遇到各种软件冲突。给用户解决问题,用户才会使用360,才不会抛弃360,我们的用户基础才会扎实。在360,每个人都是产品经理,我们只有用户这一个盟友,所以只要涉及用户体验,对用户有价值,普通员工也可以推翻我的观点。
以用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是没法靠奖惩制度建立的,而是靠员工对产品发自心底的热爱,对用户的热爱。我觉得我作为首席体验官,不仅要以身作则,更要言传身教。
360为什么要“用户至上”?
360有一个理念,就是“用户至上”。有的人觉得360是在装“高大上”,认为“用户至上”是一个华而不实的口号。其实这不是装,对360来说,“用户至上”也不是华而不实的口号,它是实实在在的。没有“用户至上”的理念,360也做不到今天的规模。
2006年,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在做流氓软件,就360出来革流氓软件的命。当时我是行业攻击对象,但用户欢迎360。当时行业大佬们把我骂得狗血喷头,我以为我要被他们骂死了,连篇的大字报、檄文发到网上,就差登我的绯闻和裸照了。但2006年给了我一条最深刻的经验是,我发现用户是有辨别力的,只要你做了对用户有用的事情,解决了用户的问题,用户就会支持你。只要用户支持你,你就不用担心你的公司会死掉。
我强调用户体验为王,重视用户,用户至上,这都不是大口号。只要干互联网行业,你一定要把用户放在第一位,伺候好用户,让用户满意。无论别人怎么给你泼冷水,骂你,只要用户相信你,你都有机会。相反,如果你的产品做不好,不能为用户解决问题,失去了用户,那别人不用骂你你自己就死菜了。
360做安全,有点像做保镖。今天在电脑里、手机里试图祸害你的,都不像以前高尚的黑客一样是为了搞恶作剧,现在他们都是为了利益。所以360在保护用户的时候,就一定会让有的人挣不到钱。中国有句俗话:“干什么都别干断人财路的事。”我这么多年干的一直都是断人财路的事,所以特别招人恨。
互联网公司为什么做流氓软件?因为会劫持流量,一年收入少则千万,多则上亿。360把流氓软件杀掉了,老百姓爽了,流氓软件的受益方会高兴吗?360做免费杀毒,极大地降低了木马病毒的发作率,可以让每个人无论贫富都有权利享受安全保护。但网上做病毒的就特别恨360,因为现在每台电脑可能都有360,他们的成本高了很多。
360杀毒不仅得罪了黑道,还得罪了白道。杀毒软件厂商本来是我们的同行,但是因为360做免费杀毒,于是我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从2009年开始做免费杀毒到现在,所有杀毒厂商都在用各种方式攻击我,因为我让他们当年卖杀毒软件每年几个亿的收入都丢掉了。
2012年我们推出360搜索,公开承诺不接受医疗广告,因为虚假医疗广告太多,害人生命财产,而医疗广告真假难辨。360搜索短时间内获得了10% 的市场份额,现在增长到了25%,结果让某家竞争对手公司钱挣不到那么多了。如果你是那家搜索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你是不是连杀了我的心都有?
360手机卫士可以拦截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如果来一个电话,360显示这个电话有200人标记为骚扰电话,你可以选择接还是不接。同样,360还可以让用户来举报、标记骚扰电话,因为360用户量大,很多保险公司、地产中介打过去电话,客户选择拒接,直接影响了他们的业务,断了他们的财路。于是,有的保险公司公开扬言要抵制360了。
前一段时间,我们又摊上大事了。很多用户抱怨新买的手机里被预装了一大堆应用软件,用不到也删不掉。在听取了这些用户的抱怨后,为了解决用户的实际困扰,360手机助手推出了卸载预装软件功能。结果是冰火两重天,用户很高兴,但一下子就把同行得罪了,因为很多同行花了大量的金钱预装软件,这个预装软件的产业链中其实是有非常多的既得利益的。于是就像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里写的一样,在光明顶会战六大门派,他们纷纷绞杀我。
所以我有时候也很纠结,该不该做这些呢?但我发现,既然干了安全这件事,那就如过河卒子一样,没什么退路了。用户喜欢你、支持你,肯定就有人反对你。所以,既然干了这一行,挨骂是我必须付出的代价。
另外,我觉得骂是对我的尊重。前段时间有一个记者半挑衅地问我: “我怎么觉得同行都不尊重你呢?”我说:那得看同行怎么表达尊重了。要是真的看不上我,他们都懒得提我。现在他们天天骂我,天天攻击我,还天天抄袭我的产品,这不就是在用实际行动对我表示尊敬吗?我自己觉得,可能因为我天生这种个性,所以心理上还能承受,换其他人可能早就得抑郁症了。
互联网产品的本质是为用户服务
到今天,360能在中国互联网行业取得巨大的市场占有率,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并不仅仅是在做杀毒,我们实际上干了过去很多杀毒厂商不愿意干的事,费力不讨好的事。很多人在网上建了钓鱼欺诈网站,在百度上买竞价排名。为了让用户不上当受骗,我们做了360搜索保镖,把这些欺诈网站都标出来了。结果我们一分钱挣不到,却得罪了百度,百度把我们告到法院,说360无权标注百度搜索网页里的钓鱼欺诈网站。还有很多公司因为我们断了人家的财路,扬言要来砸我们公司。坦诚地说,这些确实不是杀毒软件应该干的,但是它确实是网民需要的,而且也为网民解决了问题。所以,要获得用户,那你就要想到怎样给用户提供更多的价值。
一款好的互联网产品,并不是把产品卖给用户就完事了。我一直认为互联网产品的本质是服务,产品本身,包括今天你用的手机,背后是电信服务。QQ聊天背后也是整套的服务。所以既然是一种服务,软件和网站都是一个载体、一座桥梁、一个窗口,通过这个载体、这座桥梁、这个窗口,你把服务传递给用户。用户的需求在不断改变,你能感觉到,就要随时调整。调整的方法可以是每天不断地改进产品,改进服务,比如发布新的版本,就属于这种狭义的持续改进。但是广义的持续改进,也包括一些运营方法,比如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的提升。所以好的互联网产品总结起来都有两个特性:第一,它要能在一个点上打动用户;第二,它一定是在持续改进、持续运营。这是互联网产品的一个魅力。
举例来说,微软的Vista操作系统其实是比较失败的产品,但是为什么早些年的XP操作系统成功了?因为在传统软件时代,微软基本上可以知道用户的需求,需求不是很多,微软花几年时间组织一些人把它开发出来,然后发布出来就可以了。但是今天互联网时代变了,花几年开发Vista,等做完了,用户的需求早就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市场也变了。所以他们发现里面的功能离用户需求很远。假如不考虑盗版的非法性,我觉得微软的操作系统开发者对用户需求的把握还不如那些做盗版的人。他不知道老百姓要的是安装快速,更节省资源,操作更简单。所以微软做了很多宣传,让用户觉得莫名其妙,觉得不是自己要的。虽然微软是操作系统界的巨无霸,但它拿这种思想去做互联网,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谷歌所有的产品,可能每几个月、每几个星期,甚至每几天都会有小的改变,这就是互联网的思路。你的产品一定是让人去用的,用户每天用,就会有很多反馈,你就不断吸收反馈。
Gmail(谷歌的免费网络邮件服务)于2004年发布,近10年后才把Bate(测试版)字样去掉。今天微软如果还拿这种几年磨一剑的思路做软件,而不是用运营的思路,就是缘木求鱼,等于没有遵循互联网产品的规则,那么产品自然不会成功。所以微软最后明白不能再用自己原来的文化来做,于是它找来了雅虎的人。微软一定要遵循互联网的规则,否则,即使它原来拥有强有力的操作系统的技术,也打不过谷歌。
过去没有互联网之前,信息是非常匮乏的,而今天互联网带来的是信息过载,互联网上几乎有所有产品、所有服务。原来用户的转移成本很高,比如买了电视,不可能随便把它丢到垃圾堆里,所以有时候产品不完美,用户也能接受。但是今天在互联网上,大部分产品都是免费的,用户抛弃你的成本就是点一下鼠标,而且搜索引擎提供了很多便利,让用户可以找到很多同类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对产品变得更加挑剔,反过来产品激发了用户的很多需求。所以这时候谁最贴近用户,能通过自己的产品接近用户,然后敏锐地感觉到用户脉搏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产品,谁的产品才成功。
比如当年的Winamp软件,是最早的数字媒体播放器,还有很早的压缩软件ZIP。这两款软件在刚面世的时候,都是互联网软件,每天都会发布新的版本,不断跟进用户变化。这一点特别重要,今天做互联网产品,绝不能闭门造车。
反过来我也在思考,为什么过去可以闭门造车?今天互联网的用户需求已经被高度刺激起来,时代在变,市场在变,用户的想法在变,而且现在的用户特别容易喜新厌旧,转移成本又很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窝在屋里,自己想得再美,如果脱离市场,最后一定偏离方向,你做的东西在市场上一定不能获得成功,而且成本很高。你在屋里做了几年,产品的成本就很高了。相反无论你的想法高明与否,我认为都不如用户的选择高明,所以任何美妙的想法,都不如先把它简单地做出一点点,拿到市场上做实验:一旦对了,你马上能看到增长,并能迅速跟进;一旦不对,你调整的成本也很低。
因此不要期望某一个版本带来革命,而是要靠很多小版本来实现革命。也就是说,并不是在一开始就策划一个庞大的技术体系,而是从一个点开始切入,甚至是做一些比较简陋的原型,或比较粗糙的第一个版本,最重要的是尽快发布、争取用户,在得到市场的验证和指点之后,再进行调整。不要怕有时候重做产品,或者将来再改进产品,相反,我们有很多经验教训。有时候你从自己出发,从公司出发,规划很宏大的东西,技术也特别复杂,最后可能投入产出不成正比。
今天的互联网上,包括脸谱网、推特、WhatsApp(一款用于iPhone手机和黑莓手机的即时通信软件)等,都是在过去几年里不断滚动发展起来的。如果你掌握了互联网的规律,就可能用不多的人力,瞄准用户的点,同时在技术开发方面采用小步快跑、循序渐进、不断试错的思路,集小胜为大胜,通过点点滴滴的进展,反而超过大公司。
比如YouTube(视频网站)有很多缺点,但是它动作很快,不断地满足用户需求。大公司做得很完美的产品,往往因为太完美了,很长时间用户用不上。用户提出来的需求,在一个简单的系统里改起来很容易。这就是做产品的两种完全不同的哲学。所以今天很多小型互联网公司,在某个领域能够战胜大型互联网公司。有时候你会感慨,这真的不是由钱决定的。
今天的互联网和以往不一样,互联网早期只有一些先知先觉的IT用户,这种互联网跟大众生活还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如今中国已经有了6亿网民,这时候网络生活和社会生活已经融为一体了,你在线下跟朋友交往,在线上同样跟他也有交往。所以这时候网上服务已经不是为极客们设计东西了,而是变成一种大众消费品,甚至变成一种快销品。
我认为推广互联网的服务,就跟卖洗发水等大众消费品一样。按照定位理论,这时候用户是记不住那么多的,他们不关心你的产业规则,不关心理论,也不关心你用什么技术。用户关心你是什么,所以你要有鲜明的定位,要告诉用户为什么用你的产品,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在这样的时代,做产品一定要做减法,一定要找对一个点,在这一个点上做到极致,否则你什么功能都做,最后什么功能都不突出。先不说你的资源有限,不够分配,你就是资源很多,做的产品没有特色也不会有鲜明的卖点。
举个例子。360在起步的时候并没有掌握杀毒技术,那些杀毒软件公司也看不上360。他们更关注代理商,更关注渠道、收入,并不真正关注用户。互联网上的安全形势已经变了,用户每天都在遭受流氓软件的攻击,因为查杀流氓软件无利可图,他们也无视这个市场。我这个点,可能按照技术观点,比杀病毒要小很多,但是用户有这个需求,而且我们在这个点上非常专注,于是迅速在中国赢得了上亿用户。当我赢得上亿用户的时候,就证明我这个方向走对了,一旦证明方向走对了,我就可以迅速跟进。我招了很多技术人员,也买了很多国际先进的技术。因为流氓软件都变成木马了,所以我们接着开始查杀木马,但不能一味地查杀,还要防御、拦截木马。我们不仅有了新的查杀木马的引擎,也给机器打补丁,包括为浏览器进行防护,所以会有360安全浏览器。当我们的用户群足够大之后,我们又买了国际上最先进的杀毒技术,推出免费杀毒软件,让用户免费使用,这样就能迅速地满足用户一系列的产品需求。
但是反过来,如果当初我们野心勃勃地说要进安全领域,要做杀毒软件,而杀毒软件人家做了20年,你不可能在两个月做完,你可能要做5年,弄一个很庞大的系统,那么可能到现在360杀毒软件还没有发布,或者即使发布了,用户也不一定会接受。在互联网里,这些论点可以归结为一个实质,就是用户决定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