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2: 决不允许“拉帮结派”
法则2: 决不允许“拉帮结派”
在工作中经常可以发现,许多来自同一地区、同一学校、同一时期进入公司或具有其他共同点的下属倾向于在公司内形成小圈子,他们中午共进午餐,假日共游,平常更是有事儿没事儿聚在一起。
下属为什么要“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呢?其目的无外乎两个:
一是形成自己的派系打击其他同事,积累更大的力量为自己谋利益。
二是经营自己的势力,培植自己的死党对抗总经理,伺机取而代之。
不论哪一种都会危害整个组织的团结,会威胁总经理的领导权威。经营自己的小圈子,对于总经理的权威是一种公然的挑衅,对于组织的团结是一种严重的破坏。
对待小圈子,总经理如果听之任之的话,一旦他们的势力发展壮大,就会对你构成极大的威胁,甚至可以整垮你。因此,对于结党营私的属下,总经理绝对不能姑息手软。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大公司“环境大,难成帮”的特点,小公司里最容易形成“帮派”,总经理如果不加以果断处理,企业的各种工作都将存在着严重风险。
【中国式高效管理经验】
鼓励团结与协作的同时,必须阻止势力上的聚集与争斗。